刑辩百问第16问:委托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律师应该如何处理?

问题:委托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律师应该如何处理?

      答:首先,应该马上向律所主任报告,由主任通过律所财务向当事人发催款通知书。当然律师也可以直接告诉当事人,财务已经按照协议在催款了。

      第二,要告诉当事人如果不按照协议付款,有关法律手续无法办理,就无法进行相应的工作。比如说会见要有会见介绍信,新的阶段要有公函,如果没有这些手续就无法进行辩护工作,这类后果要告知当事人。

      第三,必须书面告知,现在通过短信、微信都可以告知,如果是单位,可以通过律所发函的方式进行告知。

      第四,必须告诉当事人违约的严重性,违约条款要进行提示,违约后果由其承担。也可以告知其不支付律师费,律师可以停止法律服务工作,一切后果由其承担,这些内容都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列明。当然,要做好与当事人的协商工作,在当事人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可略作延缓,但催款要按照严格的、规范的、书面的方式告知其严重后果。如果确实碰到有能力支付,但存在其他不良动机的当事人,那应坚决解除合同,按照法律行事。

      摘自《刑事辩护实务操作技能与执业风险防范》(第三版    作者:徐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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