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创(原创)欢迎关注 竞争者的垄断梦
(一)
2019年10月的一个晚上,一个名叫“无公害青菜种植基地”的微信群里红点不断,十分活跃。群里成员大多是在贵州毕节市黔西县市经营牛肉粉的店主。白天很辛苦,晚上在群里交流一下,发发牢骚,相互寻求些温度。
大家经常在群里告知哪个地方的青菜比别家便宜个一毛两毛;哪家肉店的老板良心公道。小本经营,无论利大利小,都是辛苦钱,省一个是一个。
A penny saved is a penny earned.
正如出租车司机的群里,经常传来的是“哪哪堵车严重,大家不要过去了!”、“哪哪很多客,附近的赶紧过去!“
都能让人心里有所触动,让大家在辛苦的工作中,还能体会到”有人在帮你“的温暖。
这几天群里的话题是牛肉、羊肉的价格疯涨。
一碗没有牛肉的牛肉粉是没有灵魂的,作为”关键性要素“的肉,不仅不能少,恐怕小点都会被顾客发现。
肉又不是脸皮,要是薄了,人就不厚道了。
可这一段时间肉价涨得实在太狠,想来想去只有米粉涨价一个办法,总不能赔着钱干吧。
大家讨论的内容,从“是否涨价”,慢慢转到了“涨多少、什么时候涨”上。
最后大家商定:
一起涨,涨得一样多。
“大家把价目表同一贴好,一号统一涨价,我们这边,晚上都开始涨了”
“要涨就一下涨上去,你要想以后涨个价,也不晓得是多年以后的事情了,管它的,涨了再说 。”
“涨得的,要涨就大家一起涨”
“对,就要大家统一价格,客人就无话可说。”
(二)
1952年1月,Philip Sporn对着面前的两份报价单出神。
他是Ohio Valley Electric Corporation的CEO。美国原子能委员会要新建一座大型实验室,需要的巨量电力现有的发电站无法满足,只能重新建一个。为此成立了OVEC,开始招标发电机组。
这类大型水力发电机组造价昂贵,一共也没几家能生产的。美国国内就两家:源于爱迪生的通用电气(General Electric)和其一辈子的竞争对手西屋电气(Westinghouse Electric)。
事实上,每次发电机组招标也就是在这两家之间选一个。
Philip Sporn盯着眼前的两份报价:
通用电气:17,500,000美元
西屋电气:17,500,000美元
上千万的东西,两家的报价完全一样。
这……
似乎哪里不对。
Sporn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然后开始小心求证。
他找来通用电气和西屋电气的所有发电机组报价记录,放在一起看。
数据凑在一起,呈现出了一些惊人事实:
(1)3年的时间里,两家公司的报价有24次完全一致。
(2)1946-1957年期间,大型发电机组的价格共上涨了10倍,通货膨胀和市场需求等客观因素无法解释如此之大的涨幅。
(3)两家公司步调很和谐,总是通用先涨价,隔几天西屋再跟涨,幅度一样。
Sporn合上惊讶的嘴,去了司法部。
这就是给了公众电击般震撼的“发电机组勾结案”,通用电气和西屋电气这两大行业巨头长期在发电机组的投标中进行勾结,导致价格飞速上涨。
随着调查的进行,冰山的其他角也露了出来。
他们俩的勾结行为远不止发电机组这一种产品,而是囊括了民用、工业的发电、输电、变电、用电的所有领域。
除了电动机、电灯、家用电器三项之外,只要是带电的,基本都被勾结了。
过分,太过分。
法庭判两家公司勾结罪名成立,依照三倍赔偿原则,通用电气需赔偿OVEC2.25亿美元,西屋电气赔偿1.1亿美元。
判决后引发了2000多起相关的反垄断诉讼,两大巨头只能赔钱了事。
(三)
米粉店主们的协商涨价行为违法,是不折不扣的勾结。
广大吃粉群众纷纷表示,这是一次极好的反垄断普法活动。
原来做生意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涨价的,自己卖的粉也不行。
也有店主表示不理解:肉价上涨有目共睹,米粉不涨价就赔钱,难道只有关门?
卖东西的商家难道还没有“涨价自由”,自己决定自己的价格?
这还是市场经济么?
这是个好问题。
恰恰是为了保证每个人都有“自由涨价”的权利,才需要通过反垄断法限制大家“一起涨价”的自由。
自己涨自己的价,不违法,没人管。
大家商量着涨价,这是勾结,或者叫合谋,最经典最古老的违法行为。
经典到了“行为本身即是违法,无需关心后果”的程度。
(四)
我们一直都在担心厂家把东西卖得超级贵,基于“厂家追求利润”这一条,他们当然希望价格越贵越好,能卖多贵卖多贵。
请出我们可爱的价格小兔纸:
在一个自由竞争的市场中,价格有两重天花板。
上面那层是消费者的支付意愿,这是厂家定价的上限,再贵了没人买。
这一层很难够着,因为厂家虽然很想知道,但却很难知道这一层的高度在哪里。最重要的原因是,连消费者自己都不知道。你能准确地说出来你愿意为一瓶水、一场电影、一本书最多付多少钱么?
厂家们经常碰到的是下面那层:竞争对手的价格。竞争对手的价格谁都能看得见,并且是天天见。
人家卖90,你卖91,商品一样的情况下消费者当然买那个90的。价格竞争最直接有效,因为价格的差异最容易被消费者识别,价格竞争的结果就是最终大家的价格都在成本的上下。
我们并不需要知道厂家的真实生产成本是多少,然后再判断其定价是否合理,只要有一个竞争对手就够了。
竞争的存在可以榨干价格中的每一滴水分,只剩下超级“干”的部分。
听上去好像“竞争”只是对消费者有利?
NONONO,那样就太没趣了。
厂家如果不满足于挣那点干巴巴的“正常利润”怎么办呢?
就一条:跳出价格竞争。
把自己弄得和竞争对手不一样,此招叫作“产品差异化”。
当你的产品和竞争对手有区别,消费者就不会只比较价格的高低;当消费者感觉你的产品和别人的有很大差异时,在他心目中是无可替代的,你可以卖出远超竞争对手的高价格。
比如这家:
没有哪家公司象苹果一样,一举一动都被媒体翻个底朝天,实在没动静就“据传”。
iPhone在智能手机市场中的份额不到20%,但苹果获得的利润却是整个行业的70%多。
高,实在是高。
就连强硬铁血的欧盟竞争委员会也认为,iPhone和安卓手机的差别太大,大到了不应该放在同一个相关市场的范围内。
笑哭。
这简直是产品差异化的极致,差异到了不在一个相关市场内了。
争着争着,对手没了……
所以,如果你不想和对手为几个“小钱”拼得死去活来,挣扎在所谓的“低层次竞争”中,那就去研发,去创新。最后拿出一个新产品,或是新外观,或是新外壳。
哪里新都可以,只要和竞争对手的不一样就行,只要消费者买帐就行。
激励我们不断地创新,这是我们需要竞争的深层次原因。
(五)
经济学的祖师爷亚当 · 斯密在《国富论》里的这段对“勾结”的描述可谓入木三分。
需要同行们在一起商量才能办成的事,只能是对所有同行都有好处的事,并且必须得是大家一起做才能做成的事。
例如,一起涨个价。
光你涨了,别人不涨,你是不是傻?
光别人涨了,你不涨,你是不是觉得别人傻?
厂家要是不想和对手拼价格,就去搞创新。可是研发需要投入,创新有风险,这风险还不小,一大半的钱得打水漂。
于是总有那么些“聪明人”会找“捷径”,不走寻常路。
他们想到的是,只要所有厂家都一起涨价,那不就完美了?
不用打价格战,也不用去研发创新,大家就能挣很多钱。
消费者就哭去吧,反正我们都涨价,爱买不买。
团结就是利润。
“勾结”的核心是消除竞争,没有了竞争,不仅仅是价格高低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厂家没有了创新的动(压)力,我们不再有新产品。
市场死水一潭,没有改变,更没有进步,而勾结在一起的厂商不需要任何投入付出就可以获得暴利。
这不叫互惠互利的共赢,这只是一方获利另一方受损的打劫,最没有技术含量的那种。
会不会有人站着说:“非要买啊?就不能有点骨气?”
还真不能。
地球上的铁矿石都在三家公司手里,每年哥仨一起开订货会,价格当然也一致。
钢铁厂要是不买他们的矿石,那么请回答: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当年美国的三大烟草公司(American Tobacco、Liggett & Myers Tobacco、R. J. Reynolds)加起来的市场份额超过90%,每年在一起收烟叶,价格一样,一样地低。
那些农民手里的烟叶不卖给他们还能卖给谁?
巨头勾结的结果是,三大烟草公司利润逐年递增,就算是30年代的大萧条也没能拖慢他们赚钱的节奏,可与此同时靠种植烟叶为生的农民收入却很低,境况悲惨。
这样的垄断不打破怎么行?
厂商勾结起来买东西的时候,是买方垄断。
厂商勾结起来卖东西的时候,叫卖方垄断。
都是垄断,后果一样。
在大企业面前,一个人毫无谈判能力,不管你是消费者还是员工。
因为不平等,所以保护消费者成为了反垄断的目的之一,对消费者的利益是否造成了实质性损害也成为了判定垄断行为后果的重要依据。
(六)
米粉店的李老板感觉很委屈,原来7000多一头的牛,现在已经涨到了10000多,米粉不涨价真赔钱啊。
李老板你莫哭,反垄断禁止的是“商量好了一起涨价”,不是不能涨价。自己涨价是没人管的,怎么涨都行。
有的店信誉好,就算米粉涨了价大家还是坚定不移地来吃。
有的店就没这么多回头客了,那就只能涨得少一点,或者干脆不涨,老板自己承担。
顺便想想自己家的回头客为什么不多,是味道不行?还是桌子擦得不干净?亦或是老板看上去很吓人?
还有的店尝试了新的米粉品种,加蛋加肠加大葱。新米粉别家没有,口味独特,可以卖得贵一点。
还有的店实在干不下去,那就改行吧,可能其他行业更适合。
干不下去的退出去,把市场留给其他的店。
这米粉会越来越好吃,吃米粉的人会越来越多。
不知李老板有没有想过,如果卖肉的、卖青菜的、卖油的、卖米的、卖碗的、卖筷子都商量一下,一起涨个价。
这店还怎么开?这日子还怎么过。
正是因为反垄断禁止了“一起涨价”的自由,李老板才有了“自己涨价”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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