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天的信」谁曾经桀骜,就永远不驯

图 / Eric Nopanen

戈叔:

回家路上一直单曲循环朴树的《Forever young》,听得几乎要热泪盈眶。

这首歌很有意思,是朴树的一首老歌重新编曲填词得来的。原曲叫《New boy》,是《我去2000年》那张专辑的第一首歌,1999年发行的,你说是不是算老歌了?

两首歌放在一起听,像是一场越过了时空的对话。旋律确曾相识,同一个人唱着,却换了气象,乍一听,竟有恍如隔世之感。

《New boy》还是少年,《Forever young》却变成了大人模样。如同照了魔镜,镜里镜外,相差近二十年,一眼瞥见,便愣住了。


“这儿有一支未来牌香烟,你不想尝尝吗?”

“你拥有的一切都过期了,你热爱的一切都旧了。”


“向前走你的路,猜猜未来会给你什么礼。”

“时光不再,已不是我们的世界,它早已物是人非,让人崩溃,意冷心灰。”


“以后的路不再会有痛苦,我们的未来该有多酷。”

“所有不知天高地厚的,全都变沉默了;所有你曾经嘲笑过的,你变成他们了。”


岁月饶过谁。


或许注脚早已写在中间,写在《生如夏花》的专辑封面上:

在蓝天下

献给你

我最好的年华

——朴树

无论什么东西,一冠上“最好”这样的形容,就会倏然变得短暂。

昨天读黄锦树的《雨》,又看到这么一句:

也许

最好的时光已经过完了

剩下的只是午后的光影

干涸殆尽的水渍

风过后树叶的颤动


流光容易逝,去去不可追。


《New boy》里唱着,“打扮漂亮,18岁是天堂。”

要是永远十八岁就好了。每个人都这么想过吧。

村上春树谈跑步的那本书里,提到了他参加铁人三项比赛时骑的自行车。车身上写着:“18 Til I Die”,借用的是Bryan Adams一首歌的标题,至死都是十八岁。

然而,坦诚的村上君紧跟着说:“当然是开玩笑。真想至死都是十八岁,只有在十八岁时死去。”大实话没错,可听起来真叫人丧气呢。

后来我找了那首歌来听,才知道歌里还说:长命百岁虽是异想天开,但是某一天我会迎来第55个十八岁,只要活着,都是十八岁。

这才像样嘛。


去年冬天陪托尼哥哥过生日,他也讲过类似的话。

他说,他没有什么年龄感,总觉得自己一直是十六岁的样子,好奇心无穷无尽,想要尝试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

我也是这样呢。所以听到他讲这些话,特别开心。

托尼哥哥的十六岁,正好是我和他一起听朴树的日子。那时候,我们俩还在同一个班,念高中。最喜欢的专辑都是《我去2000年》,从《New boy》开始,到《火车开往冬天》,听了一遍又一遍。


有一个场景,我记得特别清楚。

我们学校有值周的传统,每个班要轮流值日一周,那几天只用上很少的课,所以大家都很盼着。

在值周的某一天,我帮同学检查完宿舍卫生,独自走回教室去。在教学楼的前面,远远看到了托尼哥哥。窗下有很长一溜儿单车,排得整整齐齐,他靠着其中一辆,听着歌。

我过去跟他说了会儿话,他分了一只耳塞给我。正好是《New boy》。

“是的我看见到处是阳光,快乐在城市上空飘扬,新世界来得像梦一样,让我暖洋洋……”

我们俩立在艳阳地里,眯着眼睛,听完了整首歌。

阳光可真明媚啊,是初冬,却像是盛夏。有一瞬间,我想了想还没有到来的十八岁,觉得像个遥远的梦。


我时常觉得,长大之后回望过去,时间的单位都变了。

童年时只数明天后天,惦记着什么就连三天也不肯等。到大学谈恋爱,还觉得一个暑假有两个冬天那么长。转眼间,居然也会说起十年前、二十年前了。

我和托尼哥哥已经做了十六年的朋友,失散过两年,找回来,又接着混在一起。很庆幸,彼此眼中的光还在,谁也不曾向成长低头,对命运认输。

朴树也还是朴树,《Forever young》里数过伤痕,话锋立马一转:

“Just那么年少/还那么骄傲/两眼带刀/不肯求饶……”

谁曾经桀骜,就永远不驯。改头换面,也仍怀昔日之心。


戈叔,我和你,还有总在一起的几位好朋友,托尼哥哥、川、束束,我们骨子里都是一样的。

在我心里,一直有个奇怪的念头。我相信,一对好朋友是在什么时候相识的,就可以一块儿停在那个时候。

像我和托尼哥哥,再过六十年,也还是最好的朋友,一对中学生兄妹。

像我们五个,留在二十几岁的深秋,宅在家里,看电影喝酒吃火锅,从中午到天黑。

而我和你,也会永远停留在相识的那一年。

就做一对小战友吧。相伴着,迎来第55个十八岁。


Just那么年少

我向你招手

让你看到

我混账到老

天崖海角

天荒地老

等你摔杯为号


阿心

10月13日


阿心与戈叔的一年之约,为你而写的365封信。 

都收录在公众号:不如写信

(谢谢你来看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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