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六反》 第十四章 法威

红林悟道《韩非子-六反》 第十四章 法威

红林悟道《韩非子-六反》上一章韩非子告诉君主成就霸业成为霸王的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实现君主之大利,二是实现臣子之大利。

君主大利就是天下一统,臣子大利就是富贵双全。君主的大利是获得天下,而天下者百姓也,那么君主的大利实则为百姓的利益。百姓的利益如何获得与维护呢?韩非子给出了策略,首先从原则上来说国家一切政策的出发点是君之大利,其次君主要让官吏尽其所能,三是赏罚要分明,只有这样官吏才会格尽职守,尽力致死,尤其是军队将士才会拼命杀敌,保家为国。

臣子的大利在于使家族富贵,富贵的体现不仅在财富上,更在权势与地位上。君主赏罚分明,臣子奉公守法,一切行为皆以挟“大利”为事,自然会尽职尽责,行危至死,死而无怨。我们将君主的大利提升为百姓利益,臣子的大利升华为“大任”,就能很好地理解与解释中国传统圣贤的为君之道与为民之说。

能够实现两个“大利”的目标只能依靠依法治国,一是将“耕战”政策法规化,最大限度创造社会财富与国家实力。二是将“赏罚分明”,将君主权柄法规化,最大限度发挥官吏的主观能动性与创造力,实现政策通畅,政治清廉,社会公正。三是军事管理要“功伐可立而爵禄可致”,建设一支强大的军队。

韩非子最后还是认为儒家的仁爱治国论无法真正实现这两个“大利”目标。所以他才说成就霸业,就要“君不仁,臣不忠”一切按法规办理。仁与忠只是人的思想意识,并没有法规的制度性与强制力,更没有权威性。

韩非子讲完法制对于君主与臣子的大利后,开始讲法制的作用。韩非子说“夫奸必知则备,必诛则止;不知则肆,不诛则行。”意思是:奸人在一定能被察觉的情况下,才会戒惧;在一定要受惩罚的情况下,才不敢再犯。在不能被察觉的情况下,他就会放肆;在不会受惩罚的情况下,他就要横行。

先讲法制的意义,就是要让奸人知道他们的行为总在监察之中,他们才会戒惧害怕。同时也让他们知道奸行是会受惩罚的,他们才会不再犯。这就是国家律法的意义,既有权威性,又有威慑力。反之,没有国家法制的监察与威慑,奸人就会“不知则肆,不诛则行”。没有法制,奸人自然肆意妄为,无法无天。

韩非子为了说明法制的无形力量与意义,还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他说“夫陈轻货于幽隐,虽曾、史可疑也;悬百金于市,虽大盗不取也。”意思是:把廉价的东西放在冷僻之处,即使是曾参、史䲡这样有修养的人也有偷窃的嫌疑;把百金放置在闹市中,即使出名的盗贼也不敢取走。

冷僻之处就是没有人看守,人性的阴暗面就会显现,欲望就会打败理智,自然偷窃的意念就会产生。闹市中有人看守,即使是出名的盗贼也不敢取走。韩非子将法制视为一种社会环境,一种监察的力量,而人就是监察的主体。没有法制如同冷僻之处,奸人自然肆意妄为,有法制如同闹市,再厉害的盗贼也有顾虑,不敢偷窃。

曾子(前505年-前435年),姒姓,曾氏,名参。春秋末年思想家,儒家大家,孔子晚年弟子之一,儒家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夏禹后代。倡导以“孝恕忠信”为核心的儒家思想,“修齐治平”的政治观,“内省慎独”地修养观,“以孝为本”的孝道观至今仍具有极其宝贵的社会意义和实用价值。史䲡(shǐ qiū),字子鱼,故亦称为“史鱼”。春秋时卫国大夫。卫灵公不用蘧伯玉而任弥子瑕,屡谏不听,史䲡自认未尽职责,临死遗言停尸在内室而不停放在大厅,终于感动卫灵公。孔子称赞他。

【夫奸必知则备,必诛则止;不知则肆,不诛则行。夫陈轻货于幽隐,虽曾、史可疑也;悬百金于市,虽大盗不取也。】

中国的社会安全闻名世界,虽达不到“夜不闭户”的程度,但百姓的安全感是最高的。遍布大街小巷的监控系统,使中国城市几乎无“冷僻之处”,所以广大市民在夜间能安全出行。中国天网就是法制力量的有形体现。法制的意义不仅在于处罚违法者,更在于震慑不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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