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兆丰经济学讲义》8.17 知行三问

#20190817《薛兆丰经济学讲义》阅读总结#

5/10第五章49-53讲

知行三问

【1.印象最深刻的部分】今天所读内容中印象最深刻的部分

1、产权兴起的两个动力:外部性、人口集聚。产权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使用权代表一款土地或资源在不同环节、不同侧面的使用和分工。收益权指产权的拥有者有权分配资产得到的收益。转让权指将资产未来的、全部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一下子批发转让了。

2、产权保护三个基本原则:财产原则、责任原则和不可转让原则。

【2.启发和收获】给你带来了哪些启发和收获?

1、问:国有资产算不算明确的产权?

答:已知产权的三要素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因此,国有资产如果同时拥有以上三要素,就可以称为产权。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国家依法享有对其拥有的资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因此,国有资产算明确的产权。

2、问:我们对犯罪分子的惩罚,如果过轻会产生什么后果,过重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答:如果对犯罪分子惩罚过轻,将导致犯罪成本过低,不法分子对法律轻视,对违法犯罪的后果产生侥幸心理,法律起不到震慑作用;同时,法院的判决将无法抚慰受害者的心灵,且很难服众,甚至会使人民对法律失去信心。如果惩罚过重,犯罪分子可能会铤而走险,在犯罪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例如,不少人提出人贩子判死刑,就再也没人敢贩卖人口。我认为这会适得其反:一旦拐卖人口罪与杀人罪惩罚一样,可能会有人贩子为了减少暴露机会干脆把人灭口,反正拐卖人口和杀人一样都要偿命。强奸罪同理。

【3.行动和改变】你可以做出哪些行动来改变你的现实生活?

产权转让时,可以通过事前议价的方式进行交易,此时通过财产原则保护产权;产权受到侵害且无法事前议价,或财产原则成本太高,则通过第三方对伤害做赔偿定价,此为责任原则;某些财产转让会引起社会麻烦,成本过高,或威胁道德观时,政府禁止产权转让,此时通过不可转让原则保护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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