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记.捡书

        公公今年已经60多岁了,有文学梦的他自从为了生活拿起铁锤在山里砸石头,这一辈子,那个文学梦就愈来愈远的离开了他。姑婆曾说:"你爸最刻苦,最爱写作,可是一辈子除了拿灰刀和镢头,硬是再没有碰过笔。"

        初到这个城市,因为写他的一篇文章上了纸媒,我心里五味杂陈,我何尝不是一边煮饭洗衣,一边夜下耕耘。姑婆总说:"他最苦的时候要是能坚持坚持就好了……"。我也曾问他,他说:"一家四口要过活啊。"

    公公干过多苦活计不计其数,砸石头伤了眼睛,住院差不多一百天,跟着拾棉花的人跑去新疆拾棉花,60多岁的他甚至"梦想"去泰国做保洁,他说,没别的,收入高。他一生穷其所有追求财富,但在生活上,桌子上掉块豆腐都是要捡起来吃的。年三十,别人在桌前喝酒吃肉,他跑到麦地里浇麦子。有时候所有人都不离解,但我总是想:他大约是要正月里节约出来时间好年后出门打工。

    勤勉有为,又肯出得苦力。但在婆婆面前,所有的都不值一提 。文人的社会价值在铿锵的现实面前,重几许呢?而且,他只是比别人多读了几页书而已。

    公公爱拾荒,但凡店里的啤酒盖、塑料瓶,他都一一珍藏。在他住的房间里,除了一张床,摆满的都是纸板和一大蛇皮袋子塑料瓶。为了一斤多卖两毛钱,他会走远路找那些收废品的河南人。在公公所有拾荒回来的物品中,他最爱书。昨天,当面对一摞隔壁消防队扔到垃圾桶里的书时,他走的时候再三叮嘱我,要把它们放到屋里,省得下雨了所有的书页都被淋湿了。

  我着急放下手头所有忙碌的事情,在那一堆堆捡来的书里寻找是否有我喜欢的书籍:《梁家河》、《快速楷书一百天》、《尊贵的晚宴》。看到这些书都还是八成新的样子,我的心跳特别块,撕去它们表面粘的污秽,用抹布擦去上面的灰,一本一本清点,加上没用完的笔记本足有七本有余。

  我爱书,也买书,但看到公公捡回来的书我瞧着比新书还金贵,比我买的书仿佛还要贵重许多。

    公公经历了大半辈子坎坷风雨,四下无人,他常常戴着老花镜躺在床上看书。双眼浑浊的已经要用力盯紧书本才可以,在忙碌的生活之外,书籍总能带给他另外一个世界吧。

  我总是很倔强的坚持写作,有时候我也在想,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家人也有这样一个未竟的梦?未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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