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击的智人》笔记第九天-收继婚

在当时中国的北方民族社会中,盛行着一种特殊的婚俗——收继婚。即当一个成年男子死后,他的儿子或弟弟有权继承死者的女人。所以在匈奴和鲜卑的社会里,经常会出现儿子娶后母或者小叔娶嫂子的情况。汉人对匈奴和鲜卑等北方民族的这一婚俗鄙视至极,因为在汉人的道德传统中,这种行为属于“父子聚麀(yōu)”,意指父亲和儿子共享一个配偶,是有悖于人伦、不折不扣的禽兽行为。

人类历史上的一切文化行为都有其自然科学的底层逻辑,即便是看起来非常古怪的文化行为,也是如此,匈奴、鲜卑等民族的“收继婚”就是其中之一。

锌元素的缺乏会大大提高孕妇在分娩时的死亡率,这使得历史上北方游牧民族社会中孕龄妇女大量死亡,进而出现严重的男女比例失衡。所以在当时北方游牧民族的观念中,可以顺利生育的妇女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非常宝贵的财富,是不可以轻易流散到家族以外的。

  高凯博士推测,正是为了防止人口崩溃和民族灭绝,同时也为了家族血脉的延续,收继婚的习俗出现了。曾经有学者总结了收继婚的三个主要原则。

  第一,被收娶者必须是寡妇,也就是说,如果自己父亲或者哥哥还活着,就不能娶自己的后妈或者嫂子。

 第二,收娶者必须是死者社会习俗上的婚姻继承人。

  第三,收继婚是公开的结合,是光明正大的关系,而不是偷偷摸摸的私通。

  这三条原则确保了在北方游牧民族的社会中,收继婚既不会有近亲结婚带来的弊端,又可以保证健康的孕龄妇女留在家族内为家族延续血脉。

  如果高凯博士的推测是对的,那么我们可以认为,收继婚这种文化风俗其实是在当时匮乏的压力之下不得已产生的,是匮乏塑造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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