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一小卖店老板娘引诱小女孩大量转账

河南驻马店有一位庄女士,发现11岁的女儿给楼下小卖店老板大量转账,金额高达四万多元。

  庄女士夫妻俩忙于生意,平时孩子都是爷爷奶奶照管。孩子写作业,经常用爷爷的手机。而且平时到小卖店买东西也经常是女儿拿着爷爷的手机去买。

  老人家不怎么注意账户变化,但被庄女士发现了问题。

  这种情况,小卖店老板娘引诱未成年孩子大量转账,肯定属于诈骗。如果庄女士及时报警,大概率对方不仅要把钱退还,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诈骗未成年人的四万多块,金额巨大,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了。

  可惜庄女士一时气愤,没有报警却自己找上门去争论,还动手砸了店家摊位。

  一番争吵,小卖店老板娘说“你自己不管教好孩子,跟我们什么关系呀…”

  对方还辩称,是这个小女孩经常在她这里买东西,平日里经常记账赊账,有机会就多存一些钱在店里…

  庄女士质疑,小孩子怎么可能消费四万多?

  小卖店老板娘谎称,因为同学过生日,小女孩拿走了大量礼品。

  庄女士要查看小女孩拿走的礼品账单,小卖店老板娘却又拿不出来。

按理说,这种情况对方不仅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

  庄女士原本是占理的,可惜她因为过于气愤,一到店里就砸了人家的摊位。经营者是纳税人,经营权受到法律保护。无论多气愤,也无论对方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砸摊位的行为都涉嫌违法。

  通过警方调解,最终店家不追究庄女士砸摊位的责任,退还庄女士三万块,庄女士也不再追究对方骗孩子的责任。

  有话好好说,切莫发脾气。

  如果发脾气能够解决问题,这个世界上就不需要警察了。

  原本占理的事情,庄女士却因为一时冲动,把事情搞得非常被动。现实中有很多类似的事情。这段时间人们讨论得最热门的“南京鲁医生掌掴幼儿事件”,就是这种情况。

  鲁医生的孩子在幼儿园里被破了头,肇事的熊孩子有多次打人记录,而且手段残忍恶劣。对方不闻不问,鲁医生只好带着太太和孩子去肇事者家里要说法。进门后对方孩子依旧不认错不搭话,鲁医生气得一巴掌扇过去…

  事情闹大了,对方孩子的爷爷几次举起椅子砸向鲁医生一家。鲁医生只好把老人推倒在地…

  原本鲁医生是占理的,可是闹到这一步,他被警方抓了…

  有话好好说,别把占理的事情搞成了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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