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中注定的,不必追悔

        似乎所有的事情发生后加上“命中注定”四个字就宣告着无力回天,有再多的不甘心、怨念也会被强迫认可并理解这样的结局。就像四季变换、月圆月缺、花开花谢、云卷云舒,这样的“命中注定”更是将一种无法逆转的自然规律归纳其中。

         听人笑谈过,若听闻前任比自己早结婚是新时代的第一大悲剧,那对于我这样的在同一天知道前任早已结婚并且有了孩子,该有怎样的心情?随着年岁的增长,便越来越不相信在一起时间久了,互相都习惯了彼此,就不会轻易分开。那我与前任19岁相识在一起7年,照样说分开还是分开了。这也许也进入了“命中注定”的范畴,更何况,听闻爱情,十有九悲。说实在在昨天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就怀疑自己看错了,翻回去重新仔细看了一遍,事实证明我的眼神还是挺好的。

         昨天一天都有些心神不宁,惶惶不可终日的感觉,静下心问了问自己,原来真的是觉得在这件事情上,我似乎输了一局。即使他过上了我在三年前没有选择的生活,但毕竟这三年他没有闲着,过上了自己一直想要的生活。而我,一切还都是未知数。这是我感到最恼怒和无力的部分。难道这也是命中注定了吗?

        曾经和前任也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一起去看了房子,并且也签了购房协议,也交了首付。可,最后住进去的人不是我。当时选择房子是期房,2014年去签购房协议的时候说要到2017年年底左右才能修好,我当时觉得等待日子好长啊,都等不到结婚了。中间房子毛坯修好的时候,我们相约骑着摩托车去看看我们未来的家,可是就在转弯上坡的地方,摩托滑到了,两个人都摔的不轻,胳膊和推都有不同程度的擦伤。看房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总觉得有机会再去。可我却从来没有去过。

        后来分手后,我有时回想起这件事,也会默默的问自己,真的是冥冥之中要分开了吗?难道那就是前奏吗?我不想说是因为我们太年轻,不懂事才分开,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不珍惜。因为太爱一个人而迁就,失去真实的自己、失去原则底线,一步步退让,反而失去了精心经营的爱情。可能过于感性的人才将感情的得失看得如此重,朋友实在看不惯我这般的痛苦和想不开,可这一种感情的破裂失和,却是硬生生的将一部分我也一起失去,似是经历了血肉的撕扯,以至于后来身体某些部分受伤,疼痛感也不那么强烈,耐痛力也增强不少。

        自知已是缘尽,不必追悔,不必怨恨。从别处看到他去年结婚的照片,和我曾经幻想的婚礼中的那个人差的太远。我们真的都已经变了,可我心里惦念的还是读大一时,在宿舍拐角处,穿着白色毛衣、黑色裤子和黑色皮鞋,站在金色的阳光里,等我下课的那个男生。这一世,爱过一场,不曾后悔,现在失去,也不追悔。

        好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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