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一个传奇的女子。第一个踏入沙漠的中国女人,她和荷西的故事,在我读中学的时候就通过其他渠道略知一二,只是一直没有读过这本书。
花了一天时间,读完了这本不厚的故事集,全书十七个故事,可见三毛也是和我一样品性不喜欢写长篇小说的人,任思维天马行空般的一个故事一个故事的写,然后统一整理发表,据说整理是由她母亲负责。
笔调轻松愉快,描写着她和荷西在沙漠里的故事,有的温暖人心,有的浪漫风趣,有的惊险刺激,有的奇异见闻,有的神秘色彩,有的苍凉绝望。
最让我向往的是她和荷西的婚后生活,两个人不是那么有钱,但是活得极有情调,原来两个志趣相投的人在一起那么有趣。
没有婚纱,三毛穿着浅蓝色麻质连衣长裙,配着一顶草帽,没有花,别了一把香菜在帽子上,这样极具田园气息的着装,和荷西手挽手走去登记结婚。那样的画面想想就很美。
婚后为荷西洗手做羹汤,将粉丝做成不同菜品,鸡汤里的粉丝骗荷西说是中国的春雨,闹的荷西老是想吃“雨”;粉丝炸成金黄色做成蚂蚁上树,又骗荷西说这是钓鱼的尼龙线;粉丝做成韭菜盒子内馅,又骗荷西说是鱼翅,害得荷西心疼丈母娘下血本……真的是荷西傻吗?我觉得更像是两口子调情,一个人一本正经的胡言乱语另一个人永远无条件的配合,有多少宠溺就有多少情深。
三毛应该也是那个年代时尚的弄潮儿,现在看她的照片,感觉一副流浪艺术家的气质,牛仔裤衬衫连衣裙帽子一点都不土,甚至超过了现在的路人。
她打扮的家分外有味道,属于她和荷西两个人的世界,用装棺材的包装木箱制作家具,捡来的车胎洗干净了中间塞一个红色的抱枕,就成了鸟巢型的沙发,两块海绵拼成落地沙发,家里有彩色条纹的落地窗帘,捡来的羊皮硝成座垫,还和荷西一起去偷绿植,被士兵发现立刻拥吻在一起,蒙混过关。
荷西知道三毛的喜好,送她一个骆驼的头盖骨,三毛欢喜的不得了。一次荷西下班回家立刻约三毛一起去沙漠里找化石,这样的三毛像一个欢愉的小公主,可是这次即兴探险让荷西陷入沼泽湿地,在寒冷的沙漠黑夜中,三毛想尽办法解救荷西,求救于三个撒哈拉威的坏男人反而差点被强暴。于是三毛驱车逃走,熄灯驾驶机智地躲开了这三个男人,最后在绝境中找到了解救荷西的办法。幸好结局完美,我们的荷西和三毛只是经历一次探险,没有生命危险。但是可爱的荷西一直陪着三毛做一些荒唐的事,比如陪她一起去看沙漠里的人洗澡和灌肠,最后被发现的落荒而逃……
他们两个人彼此欣赏,虽然三毛嘲笑荷西学不会中文,但是无处不在崇拜荷西非常能干什么都会做,荷西经常称赞三毛的厨艺,也赏识她的高智商和别具一格的品味,任由她发挥极致装扮小窝。两个人可以阳春白雪也可以下里巴人,大到谈政治国家小到谈邻居八卦谈羊圈的羊谈如何省钱如何赚钱……总之是非常有趣的一对。
不过这种生活只可远观不可近看,因为不是每个人都喜欢做一个流浪的旅行者和探险者。
我清楚自己更喜欢踏实安定的生活,也知道自己应该追寻的是什么。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去撒哈拉沙漠啊非洲啊这些低文明的国度,宗教不同信仰不同,即便风土人情很吸引人,可是我受不了不洗澡的人。在电视和书籍里看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