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听过《斯通纳》这本书吗?我今天从十点听了好几遍,知道它为何称为“被遗忘在上世纪的,最伟大的作品之一”了?曾经被7家出版社退稿,作者43岁时开始出版,50年后在国际上才大放异彩,在中国迅速登上豆瓣年度榜单首位。
这本书为什么会这么畅销呢?我想因为这是关于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是用尽全力,在平凡的生活中打捞自我、塑造自我的“英雄史诗”。
故事的主人公斯通纳的职业生涯:
他出生在美国中部的一个小农场的普遍家庭。在他大学第二学年,放弃了专业课,喜欢上了文学之美,他在人生中第一次确定了目标和方向。
毕业典礼后,斯通纳果断地告诉父母,自己要留在密苏里大学攻读文学硕士。
斯通纳勤勒恳恳地做着一名普通的讲师,上课他激情洋溢,甚至有时候完全忘记了自我。
但他在校任教并没有一帆风顺,校系主任处处为难他,并想让他提前退休。他不会听之任之,拒理力争,坚持教到退休才结束他的教学生涯。
罗曼·罗兰曾经说过,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看清了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
斯通纳坚守自我的精神世界,做自己想做的事,不向外界的诋毁和诱惑妥协,被称为英雄主义。
也正是这种来自内心深处的笃定,让斯通纳有了足够的力量去面对现实生活中的重重阻碍,坚定地走完了自己引以为傲的职业。
主人公的感情生涯
本书介绍了与他相关的三个女性人物。
第一个是他一见钟情的妻子伊迪丝。她是受原生学庭影响的女子,由于父母的过度保护,和学校里保守的传统教育,伊迪丝始终封闭自我,这使她难以享受到婚姻与家庭生活的幸福。慢慢的斯通纳不再对自己的婚姻抱有期待,学会了沉默,学会了压抑自己的激情,不再固执地去爱。
妻子的古怪性情,和女儿的日渐疏远,让斯通纳感到身心俱疲。他选择在办公室里待的时间越来越长。
在斯通纳事业和家庭都失意时,他人生中的第二个女人出现了。他的学生凯瑟琳怀着一颗爱慕的心靠近了他。他们在一起彼此敞开心扉、情同意合,让斯通纳感觉卸掉了身上的重负,有种无拘无束的惬意。
他们的恋情被败露后,斯通纳无法抛弃自己的家庭和事业。这时凯瑟琳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她没有受外界的摆布,而坚守自己的内心选择。
为了保全斯通纳,凯瑟琳主动辞职离开他。两个互相理解、惺惺相惜的灵魂伴侣。没有轰轰烈烈的生离死别,只有默契地再也不见。
他人生中的笫三个女人,就是他的女儿格蕾丝。起初,他们父子俩关系很亲密,女儿给了他唯一的感情慰藉。可在他的妻子百般操控下,与女儿关系日渐疏远,女儿也渐渐形成了一种隐形的判逆性格。
她感觉被困在了母亲给自己建造的监狱里,用无爱的婚姻逃离了母亲的操控。她的命运不只是原生家庭造成的,更重要的是自己要坚守住内心的信念,不被外在世界所改变。
这就是斯通纳的感情历程,作为女性,在面对现实世界的洪流时,如何保持完整的内心。
许多人看来,斯通纳的人生是平庸而又失败的一生。在职场上,他一直被上司打压,终其一生都没能成为正教授。
在情感世界里,他苟延残喘地维持着无爱的婚姻,败给了现实,输掉了爱情。
但是,始终按照自己的意愿,清醒地做一个普通人,这又何尝不是一种英雄主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