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为了愉悦

我一直在思索,是否有一种内在驱动力是人类所有行为的源头?那些高尚的、无私的、被载入史册而名垂青史的英雄举动,与鄙薄的、自私的、被钉在耻辱柱上而遗臭万年的猥琐行为是否有共同起源?

愉悦或可为答案。

必须说明,“愉悦”在次并非是褒义词,而已一个客观理性的中性词。读书,志愿者等可以产生愉悦;游戏,偷窃等亦可产生愉悦。愉悦只有性质的差别,没有高下之分。

自然,生活中我们有时必须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这种被迫是否有悖“愉悦原则”呢?非也。举个例子,小明不愿意写作业,却在家长和老师的逼迫下无奈完成作业。因为小明知道,虽然写作业会让自己不愉悦,但不写作业会让自己更不愉悦(家长和老师的惩罚)。所以小明选择了写作业。从某种意义上,他也选择了让自己愉悦。

那些“在看不到任何希望的情况下仍然艰苦奋斗英雄们”呢?

因为他们有希望,因为他们有梦想,这就是他们的愉悦来源。或许他们无法达到最终的胜利,无法摘取成功的果实。但仅仅是梦想,如同高悬在天空的明月,望之即可带来愉悦。而一旦这个愉悦源被粉碎,最顽强的英雄也会垮掉。不然,谁能举出一个不断失败,不被理解,没有梦想却兴高采烈的活着的人。

或可得出结论:愉悦引领人们。

愉悦像是个可以量化的东西,每人都有不同的衡量标准,但都是在权衡后选择了最让自己愉悦的方式。于是我们又可以粗略的得出一个结论:所有行为,从根源上都是平等的。所谓的高尚卑鄙实则是个伪命题;所有试图站在道义制高点职责别人的行为都是哗众取宠。

那为何在我们心中,行为有高尚或低劣之分呢。这可以从两个角度分析。

一.让我们把聚光灯照在“志愿者”这一“高尚行为”上。毫无疑问,做志愿者能给自己带了愉悦,即拓宽了自生价值,获得社会地位上的认可。但更重要的是,志愿者们同时给那些被帮助者送去愉悦(这应该也是毫无疑问的)。对于那些被帮助者,他们凭空获得愉悦,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自然谁都希望多发生,而最好的办法就是美化“志愿”,鼓励别人做“志愿者”。作为回报,他们给予志愿者们道德上的奖赏。我想,其他的那些“高尚”行为,都可以这样解释。

与此同时,像“偷窃”这样的低劣行为,使那些受害者凭空不愉悦。为了保护自己的愉悦感,受害者们便把这些行为定义为低劣,反对阻止其他人这么做。

如此,我们又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所有道德,伦理,都是人们使自己愉悦最大化的约定,久而久之便成了道德。所谓的高尚与低劣,都不过是为了维护自己那点可怜的愉悦。那些高上虞低劣的行为,出发点都是为了愉悦。何来高下之分。

二.另一种普遍看法是精神上的愉悦比肉体上的愉悦更高贵。(我一直觉得这是一个伪命题,人的那种感受不是由大脑皮层完成的?)如读书带来的快乐比打电子游戏更高雅。窃以为,原因是前者比后者更罕见。生活的常态是,爱打游戏的孩子远多于爱读书的孩子。于是,人类天性中“物以稀为贵”开始作祟了。同时,在当今,高考是决定大多数人命运的机会,而不是成为电竞选手。所以,为了鼓励孩子学习,读书高尚也就难免了。(从科举或更早开始)。

最后结论:人类的一切行为都是在追逐愉悦,因此,人类的一切行为都无高下之分。

愉悦引领人类,或许并非总是引向天堂,但总在前方吸引着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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