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男人要回88.8万元彩礼,有错吗?

       如果一对情侣能够走到订婚这一步,我们相信他俩一定是真爱。假如他俩在订婚之后又分手了,那么男方婚恋期间的支出,女方需要返还吗?

       近日,福建福清的法院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男方要求女方在分手后退还88.8万元彩礼。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原来,小林和小陈当时是通过媒人的介绍,才相识相恋。没过多久,两家就已经把彩礼88.8万元的金额协商好了,2020年5月,双方在举行订婚仪式之后,就开始了同居生活。

       在同居1年后,小林和小陈觉得性格不合适,就分手了。原以为是和平分手,没想到,小林提出要回自己的彩礼钱88.8万元,但是小陈不愿意归还,于是,小林就起诉了小陈,希望用法律武器来拿回彩礼。

       据说,从相识到订婚仪式结束,包括彩礼在内,小林一共花费了133.1万元。其中涵盖了置办酒席18万元、香烟糖果4万元、给予女方见面礼黄金12万元、给予女方改口红包7.3万元、媒人介绍费3万元。

       但是小陈认为他俩已经同居一年了,彩礼就应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谈不上归还。而黄金和见面礼的费用纯粹是小陈赠与的,更不应该返还。

       最后法院判决,作为女方,小陈应该酌情返还彩礼80万元。至于之前收到的红包,改口费,黄金之类的资金,全都属于小林赠予小陈的,因为他俩已经同居一年了。

       彩礼能给到88.8万元钱,不得不说,这男方家里还真的是很有钱,恕我孤陋寡闻,这么高的彩礼,我还是头一回听说。仅仅是一场订婚宴,男方就花费了30多万元,这算是土豪了吧?!

       但是,这件事一直围绕的话题是彩礼和男方为了女方花费了多少钱,难道只是男方花钱,女方就没花钱了吗?或许女方根本就不愿意拿钱来说事吧。但是女方的嫁妆呢?男方又是不是把女方的嫁妆退还回去了呢?

       订婚不是结婚,没有结婚证的同居生活并不受法律的保护,所以,选择同居生活的男孩女孩们,到底是谁得利了,又是谁吃亏了呢?

       在当今社会,恋人选择在结婚之前过同居生活,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了。在相爱的人眼中,一屋两人三餐四季是最幸福的生活;在试婚者的眼中,同居可以推测出对方与自己共度余生的可能性。他们认为,不合适就可以立即分手。毕竟,没有登记结婚,就不用离婚。

       你也是这样认为的吗?

       那么,从婚恋到分手,女方到底需不需要退还彩礼呢?

       我认为,需要分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是在没有登记结婚,就过同居生活的情况下,那女方是需要返还的;如果在同居生活中,是男方有错在先的话,那就依据男女双方的经济情况,以及男方犯错误的程度来下定论。哪怕,在双方分手,不打算结婚之后,彩礼的存在就没有意义了。

       当一个年轻人在学业有成、工作顺利的时候,大概率会被很多人催婚。但是,在择偶的时候,请看清楚自己的内心需求。越长大越明白,并不是所有的爱情都会开花结果,所以,一定不要害怕分手。

       在爱情中,对自我的定位和对伴侣的定位,是很重要的。大多数人在兜兜转转中,依然找不到合适的人:自己喜欢的人,偏偏不不喜欢自己;喜欢自己的人,偏偏自己又不喜欢。

       究其原因,还是定位不清晰。所以,无论你现在是单身,还是在恋爱中,或者是在婚姻里,都必须意识到:爱是一种能力,被爱是拥有爱的能力后,自然而然得到的结果。

       在这个世界上,相爱不如相知。希望你拥有爱的能力,真真切切体会到爱与被爱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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