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大伟是我大学同学,我俩非常要好,同住同吃,成双成对,形影不离,常被别人戏称玻璃,但我知道,年轻的时候我还喜欢女生,不象现今,荤素不忌,酒后更是公母不分。
玻璃碎一地的时候大约在大二,我还想依然故我,但吴大伟劈腿了,劈腿对象是我们的班花。
班花原名杨柳,身材高挑,肤如凝脂,嫣然一笑,仿佛天使来到人间,来到班上。在那个荷尔蒙四处弥漫的青春节点,杨柳自然力拔头筹,做上班花的第一把交椅。
班花就是班花,后面的追求者趋之若鹜,帮打饭的,陪去图书馆的,帮写作业的,送花送礼物的,据说最高峰几乎把班中的男生一网打尽,除了我。
因为我知道,兄弟大伟也喜欢杨柳。
大伟用了什么招数到现在也不得而知,我们所知道的是杨柳最后被大伟拿下了,这个新闻几乎闪瞎了班上所有人的眼睛,包括我。因为大伟家穿人丑,除了能忽悠没任何优点,谁曾想,杨柳会选择吴大伟。
七十年代人所有人的青春期一样,所有的爱都是隐藏在内心而懵懂的,喜欢的不敢讲,不喜欢的却又不懂得拒绝。
和所有的故事一样,开始是美好的,结局总是凄美的不幸,这是一份注定不被祝福的爱恋,甚至连爱情都不算,何况要该生死相依,白头偕老?
转眼间毕业了,即将各奔东西。
大伟家穷,父母身体有恙,必须回吉林延吉,杨柳老家在黑龙江佳木斯,父母做服装生意,执意要求杨柳回去。开始各自都不想分开,但最终不得已,还是各回老家,相约暂时书信往来,等安顿下来大伟再到佳木斯迎娶班花。
回到老家延吉后的大伟,四处奔波,先后换过几种行业,成为名幅其实的月光族,开始和杨柳还偶有书信,依然坚信人定胜天,坚信他们的爱情情天高,天高云淡!但慢慢的时间一久,誓言一再落空,书信终于断了,再后来终于曲终人散,各安天命。
许多年后,有了钞票的吴大伟夜夜笙歌,天天做新郎,夜夜换新娘,我常常戏称吴老骚。有天酒醉,我正兴致勃勃的对着怀里的女孩翻山越岭,我却蓦然听到有人叫着杨柳杨柳的名字,一回头,吴老骚趴在陪酒女孩的肚皮上,喃喃自语。
又过了几个月一个下午,吴老骚打来电话,要我陪他应酬,说这个客户异常重要,谈好一年近千万的合同,利润至少上百万,我知道这些客户多是色鬼,吃喝嫖赌一条龙,可谓嫖娼界之精英,也界之翘楚,只要话讲到,酒喝好,气氛自然好。
饭后,自然直奔东港某商务KTV,晚上九点钟,吴老骚西装革履,皮鞋亮的光芒四射,左手拿起一支金陵十三钗,公主恰到火候的半蹲着点燃,吴老骚狠狠的吸了一口,豪声万丈大声喊道:今天一人两个,不醉不......归字没有了声音,愕然间我忘了过去,哑然张大了嘴巴,站在我们面前的十几个陪酒女郎中,个个貌美如花,笑的花枝乱颤,一个比一个可爱。
但只有一个人,嘴唇微微颤抖,梨花带雨中弄坏了精心涂抹的浓妆,泪痕一过,露出一道道的底色,可谓人老珠黄。她曾经宛如天仙,我们奉为神灵,曾经和吴老骚一个碗里吃过饭,一个床上翻云复雨后憧憬过美好的未来的天使,她叫杨柳。
那天晚上,吴老骚为了一年上百万的利润请客户吃饭,喝酒唱歌嫖娼,轻描淡写指点江山,而杨柳,为了三百块的小费卑躬屈膝媚笑如奴仆。那天晚上,月光如水,恰如十多年的光阴从窗外缓慢流淌,见证着这人间的沧海桑田,世事无常。
我适当的和客户做了简短的解释,赔礼道歉,曲终人散。
之后得知,杨柳母亲得了重病,为了给母亲治病,卖了服装摊位,带母携父四处求医来连,父亲在一家酒店做保洁,为了筹措医药费,杨柳本人不得已卖身风尘之地,每天陪酒卖笑,希望能够救活母亲,但离手术的费用仍差之千里......
我永远记得杨柳的哀怨,记得年少轻狂象个不可一世的公主,记得重逢时刹那间的惊喜、惶恐、无奈又渴求的表情。
最后的结局是个喜剧,至少到目前为止,吴老骚与杨柳终于走到了一起,吴同学义无反顾的承担了老丈母娘的手术费,而杨柳,也找了个全职工作,朝九晚五,偶尔与吴同学约个晚饭,但这一切,都是偷偷的,毕竟,吴同学,有夫人也有孩子。
我曾想,凭吴老骚找情人啥样的没有,偏找杨柳,而吴同学咂咂嘴,再次冒着天打雷劈的风险强调,他和杨柳之间没有肉体关系!开始我不信,后来我信了,因为他卜每次都说我懒的问了。
为啥偏找貌似黄花菜的杨柳,或许,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你的西施还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