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心理学家勒那做了这样一个实验。
实验中安排一位学习者独自学习,72名观察员旁观她的表现,每当她犯错,将会受到电击惩罚。
实验结束后,观察员得出的结论是她太笨了,这一理论被称为公正世界理论,也叫做受害者有罪论。
他们认为世界本是公正合理的,遵守秩序意味着保平安,之所以受到惩罚一定是你犯了什么错。
用中国话说,就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个巴掌拍不响,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01
理论基础
很多人信奉受害者有罪论,因为人们普遍寻求一种安全感。
人们不愿相信一个没做恶的人会有恶果,因为这太不可控了。
找出事件的原因,并且避免再次犯错,这是人类的本能。
而对于犯罪者人们无法掌控,唯一能够找出的是受害者的缺点,只要避免类似的行为,就不会成为受害者。
所以受害者一定有问题,不然无法消除人们心中的恐慌。
02
荒谬在哪儿
受害者有罪论用的最多的案例,是性侵和校园暴力。
也许已经被说滥了,每遇到性侵事件,人们还是认为,一定是她穿着太暴露,太骚了,在酒吧强奸不是活该吗,不知检点,她长得太好看了……
也许恶有恶报,这个理论已经根深蒂固刻在中国人的骨子里,但是克服偏见才是智者所为。
长得好看也是原罪?
还记得那个丧心病狂的案件“消失的夫妻”吗,只是看了一眼两人的结婚照,觉得女主人很漂亮,于是起了邪念。
她有什么错?
人们总期待在受害者身上寻找一点点破绽,企图安慰自己,正如同“人无完人”,哪里有完美的受害者?
发生这些事件的受害者多是弱势群体,她们太弱所以活该是受害者吗?
没错,大自然的规则是弱肉强食,人类本性是欺软怕硬,也许他们可以做的更好,但并不代表他们有错。
如果说受害者有罪,不好意思,有人打你两巴掌,你是不是活该?
03
这种观念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为什么那些性侵犯的女性选择沉默,为什么那些被校园暴力的孩子选择隐忍?
除了对当事人的恐惧,更多的是惧怕旁人的眼光。
我曾在知乎上看过一个问题,“女朋友曾经被侵犯过,要不要分手?”
描述中说,我并不是介意她不是处女,是介意别人的眼光。
更有人直白的在评论区说,我就是嫌这样的人脏……
她们也是受害者呀,身为朋友也知道去安慰鼓励,作为男朋友第一时间想着分手…
这段话是胡适写的,一个男性文人写于1920年,100年过去了,很多人只涨了知识,没涨文化。
旁观者说三道四,一句“活该”就足够击垮受害人的心理防线,害怕被男朋友嫌弃,被人冷暴力,连受害者自己也认为自己是有罪的,这些都让受害者放弃说出真相。
一个遭遇校园暴力反攻的孩子, 老师知道了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为什么只欺负你”;
告诉家长,家长说“ 我辛辛苦苦供你上学,居然在学校打架 ”,回家就打你一顿;
同学看到被骂被欺负的,要么站强者队,要么默不作声,这些孩子该多无助……
04
学会反抗
人类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世界公正,可是很抱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存在于童话故事里。
我们生下来就有贫富之差,强弱之分。
善良的人不一定长寿,作恶的人也会逍遥法外。
大自然的法则是适者生存,弱者是会被淘汰的。
弱者在有些人眼里是保护的对象,在另一群人眼里是欺负的对象。
我们要对善意的人柔软,对那些持有恶意的人强硬。
我们没有错,是让我们能更客观的看待自己,走出低谷,抛弃那些受害者有罪的论调。
我们也能做的更好,不用悲天悯人,告诉那些恶意中伤我们的旁观者,我没有做错什么,你不喜欢只是你不够爱我,我也值得被爱,不要再质疑“为什么是我”。
对待霸凌,再强硬一点,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礼让三分,人再犯我,双倍奉还。
不要指望忍让能解决一切,你的忍让只会让对方更肆无忌惮。
望每一个受害者都能走出阴影,不会成为下一个施暴者,望我们还能怀揣着美好愿景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