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背馍”
在七十年代初期,龙居中学也有学生食堂或者叫灶房,不过,说是食堂,其实只有两个功能,一个是把学生们从家里背来的玉米面馒头,其实应该叫玉米面发糕(我们当地人喜欢叫馍馍),放在篦子上笼热。
另外一个就是,在大铁锅里发些玉米面糊糊,每人凭饭票想打几碗都行。不过,这玉米面是学生们从自己家里带来的,交给事务长,事务长过秤后,根据斤数,发给相当数量的饭票,学生们可以凭饭票随便打几碗玉米面糊糊喝。
记得当时交玉米面的时候,还需要根据斤数,交上一定金额的加工费,主要是烧煤的费用、大师傅的费用等。但不记得具体的缴费比例和金额了。
既然食堂没有主食馍馍,那学生们就只能从自己家里去拿,因为拿的数量比较多,所以,在当时我们都说“回家背馍馍”,而不是去“取馍馍”。
我们的那所中学是在龙居镇上,居住在龙居镇里的同学们,放学后都可以自行回家吃饭,不需要从家里拿馍馍了。这些同学们,被称之为“走读生”。
我们村离学校有四五公里的距离,所以,那时我们是属于“住校生”,每个星期要从家里背两次的馍馍。
那时是单休日,就是星期六吃完中午饭,就可以回家了,到星期天的下午五六点钟之前再到校,跟上晚自习就行。
星期天下午背的馍馍,要吃到星期三的中午,基本上是三天左右的主食。
到星期三吃完中午饭,学校就放假了,让学生们回家取馍馍,在下午五六点钟左右,再返回学校上晚自习。
因为人们普遍经济匮乏,在上学第一年的时候,几乎没有同学骑自行车回家取馍馍的,都是靠步行,有人调侃地说,是靠“11路公共汽车”往返。
从学校到家里,五公里左右,需要步行一个小时左右。有时候,下课后就不在学校吃午饭,赶紧步行回家,到家里是下午一点钟左右,正好赶上家里的午饭。
每个星期二的晚上或星期三的上午,母亲都会把馍馍准备好,我下午走的时候能带上馍馍。
母亲总怕我在学校吃不好,在星期三的下午,我上学之前,一定要让我在家里吃完饭再去上学。那时尽管家里也没有什么好吃的,但是,母亲总会想方设法给我改善一下乏味的高中生活,暂时忘记学校每顿饭馍馍、咸菜和玉米面糊糊“老三样”的吃饭“默认模式”。
最起码母亲会给我炒个热菜,喝口咸汤,让一直处于缺乏油分的肠道得到一点点补偿和犒劳。
初中生正是长身体的关键时刻,母亲为了让我的身体发育不至于受到太大影响,会把好吃的留给我,不让两个妹妹吃或少吃,单就这一点,我直到现在仍然感念两个妹妹的牺牲和礼让。
我们上初中的时候,正是生产队的大锅饭时代,因为粮食产量很低,几乎不能满足村民们的主要食物需求,那有限的土地,就更不会种植多种蔬菜了。
每个生产队最多会拿出一块地种些胡萝卜和白菜,按照人头分配。分到家里的胡萝卜和白菜,母亲总要想办法把它们存储好,以便让家里人即便吃不到一年,总会吃上多半年时间。
拿到分配到家的胡萝卜后,母亲总要拿出相当数量来,用小水缸腌上,一方面是在我上学的时候带上,一方面也是家里人三餐离不了的主要菜品。
我记得很清楚,腌萝卜的咸盐,不是现在经过加工的颗粒盐,而是从我们运城盐池里捞出来的粗制盐,非常地咸。
就是这样的粗制盐,家里都没有钱去买,而是靠父母亲和村里的邻居们,趁着夜色,在盐池里“偷”捞回来的。
一般弄回来半塑料袋的粗制盐,家里就可以吃上一年。如果腌制胡萝卜,直接放进水缸里就可以了。如果要做饭吃,就用石臼把它捣成粉末再吃。
每次上学前,母亲都会精心地为我装上一玻璃罐头瓶的腌制胡萝卜咸菜,上高中的两年,天天如此、顿顿如此,这咸菜就是我们的“最好拌饭”。
在冬天的时候,放在罐头瓶里的咸菜,即使放上三天三夜也不会变质。但是,其他季节就不行了,尤其是夏天,到第三天吃的时候,咸菜会长出很多的白毛,味道也不如刚刚拿来的好吃,即便是这样,也没有一个同学舍得把它倒掉。因为,一旦倒掉了,那玉米面馍馍,如何能顺利地下咽啊?
如此的高中生活,我曾经给两个孩子说起过,孩子们的反应是,那多不卫生和科学啊,就应该倒掉,另外,总吃咸菜会致癌的。听到此话,我只好无奈地苦笑和无语。
只是,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根本就体会不到物质匮乏、经济贫困时代的人们的生活经历,也理解不了我们为什么那样去做。
大学毕业结婚成家后,有时也会买些咸菜吃,一旦发现咸菜长了白毛,立马就倒掉了。可是,在我们高中时代,真的没有一个人舍得把它倒掉、舍弃。
咸菜在夏季长毛舍不得倒掉,那馍馍长了白毛,更是没有一个人舍得把它扔掉。因为,那时吃不饱现象经常发生,谁会舍得如此去浪费粮食啊!
整整吃了两年长毛的馍馍,到现在,一旦闻到馍馍发霉,或者被“热捂”后的那种味道,我就会恶心、发呕,一口都吃不下,也许这就是一种当时中学生活留下的后遗症吧。
从家里拿到学校的玉米面馍馍,每天三顿饭,都要把它做好标记,或者用网兜装上,放在灶房准备的铁笼子上的某个位置,下课后,吃的时候,自己拿上自己的馍馍,再打上一碗玉米面糊糊,到宿舍里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咸菜,就着馍馍就可以填饱肚子了。
有趣的是,有的同学不知道是有意为之,还是自己真的记不得自己馍馍放置的位置了,会把别的同学的馍馍拿去吃了。
“丢了”馍馍的同学,只好在灶房等着,最后没有人拿的那个馍馍,就是自己的了。我就曾经遇到过不止一次这样的事。
现在想起来,那时的同学们都是农村孩子,思想品德没有任何问题,绝对不会有人自己没有把馍馍放在灶房的铁笼上,而去把别人的馍馍吃掉,让其他同学饿着肚子。
可惜的是,那时没有照相机,也没有手机,把灶房铁笼上清一色的、形状各异的、大小不等的、颜色深浅不一的玉米面馍馍拍个照片,保不定还能获得“普利策奖”呢(国际最高摄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