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者无畏

文 / 欣然516原

无知者无畏

无聊!愚蠢!

前天,2022年11月12日21时左右,在西安,贾某(男,22岁)驾驶摩托车搭载程某(男,15岁)行至安远门附近时,程某为寻求刺激,用瓶装饮料泼洒行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分别对贾某、程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无知!他们以为茫茫人海,无人知晓?岂不知天眼无时无处不在!

这件事不禁让我想起另外一件类似而又严重得多的事件。

2011年4月6日晚上,安徽滁州京台高速定远路段发生事故,一辆尼桑正常行驶中,被人用混凝土块砸中,车内一位母亲正在哄着怀里的婴儿,混凝土块击碎轿车挡风玻璃后,将婴儿砸得满脸是血,在送医过程中不幸死亡。

几天后案件破获,17岁的犯罪嫌疑人就是高速公路附近村落里的村民。事发时,他和另两个年龄更小的少年,在高速公路桥上,瞄准驶来的轿车,扔混凝土块玩耍取乐。

这个事件并不是绝无仅有。几天之后,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2011年4月13日晚23时45分,一辆正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汽车被飞石击中前挡风玻璃,致车内女乘客邢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6日,惠州宣告案件破获,警方确定嫌疑人为林某(15岁)、蔡某(16岁)、黄某(19岁)三人。据称三人因贪玩向车上扔石块等硬物,以击中为乐。砸中车子的林某,只有15岁。

悲剧不断地重演,历史惊人地相似。

2013年4月17日晚9点半左右,一块五六斤重的石头从天而降,砸中一辆载有5人的红色轿车,挡风玻璃被砸穿,坐在驾驶员后座的24岁自贡小伙被飞石砸中,在送医后不治身亡·····

这几个案子的肇事者大都是十来岁的孩子。一时的玩乐,几家的毁灭。

为什么有的孩子会去做这么荒唐、危险的事情?我认为是这类孩子身上,至少这两个特点造成的:因心灵空虚而百无聊赖; 因法律意识太弱而无知者无畏。

为此,我对为人父母者有两条建议。

第一,在学业之余,一定要给孩子培养起几个有意义的兴趣爱好。比如说,阅读、下棋、打球、游泳、画画等,其最终目的不是为了考级,也不是为了让孩子多才多艺,而是为了让孩子的时间、精力、情感、压力等有一个正常的、有意义的宣发渠道,让孩子的心灵充实、快乐。

比如阅读,阅读可以医愚,阅读可以益智,阅读可以丰富、愉悦人的心灵。

所谓无事生非,如果孩子们忙碌于、享受于自己的爱好,自然就没有时间、没有需要去做那些无聊的事情。

第二,引导孩子们去看一些普法类电视节目,比如“今日说法”、“传奇故事”等等。让孩子在津津有味地看故事的同时,润物细无声地去了解社会人情、学习法律常识、提高法律意识。

有时候,孩子们往往不知轻重,他们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正在做的事是非常危险的,以为只是闹着玩,完全不知道自己那样的戏耍行为是违法的,是很有可能会给自己和别人带来极大伤害的。

孩子是家庭的核心,是父母的寄托。让我们为人父母者都教育好自己的孩子,不说成龙成风,那必然是极少数的,至少,不惹是生非而伤人害己;有基本的常识和自律;有为他人着想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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