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一级建造师 《工程经济》计量与支付

  • 从本节起,改变一种写法,主要考虑文章假定阅读对象是和我一样的行外人士,在没有精读一遍教材的前提下,因为对教材内容还没有直观认识,直接第1点就写历年真题考点,看了估计也没什么印象。

  • 改为先简要叙述本节大概内容,叙述时注意描述与前节乃至整个教材的逻辑联系,争取帮助读者建立知识体系,这样不容易忘记。然后再按照教材顺序精炼内容,精炼的过程中将历年真题考点及频次包含在内。

  • 这样的好处,对于读者来说,相当于看1本划过重点的精炼版教材,更能提高学习效率,更加符合我写的初心。

一、本节大意

  • 教材是按照工程建设的时间顺序编写,在前节发承包阶段,甲乙双方相应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后,进入本节的施工阶段。在施工阶段,计价体现在计量和支付,通常每月计量一次,然后根据计量的工程量计算合同价款。

  • 物价波动、政策变化、工程变更等多种原因,都会引起工程量的变化,工程量的变化需要随之变化工程量单价。毕竟挖1立方土的单价不可能和挖1万立方土相同。所以教材列举了各种情况下怎么处理?怎么计算?本质上是一种合乎情理出于公平考虑的的规定。

  • 工程索赔也会引起价款调整,从严谨的逻辑上讲,工程量变化和工程索赔不是并列关系,可以理解成所有价款的调整通常都以工程索赔或现场签证的方式要钱。索赔主要讲怎么区分责任,给1个例子,能分辨哪些钱能索赔,哪些不能索赔。

  • 施工结束后,进入竣工结算,结算后留下质保金,等缺陷责任期满后再进行最终结清,工程彻底结束。关于质保金、保修期,要明白不同责任怎么处理保修。

二、教材干货罗列(含2014至2019真题考点统计)

1.考点1:工程计量的原则和依据。

  • 原则考过1次①按照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和变更指示计量。②3种情况不计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工程、超出施工图纸范围的、承包人原因返工的。

  • 依据,3个依据考过1次,质量合格证书、《计量规范》和技术规范相应条款、设计图纸。

请注意,《计量规范》和技术规范考试时可能只写1个,作为干扰项。

关于依据设计图纸,连续考过3次。①单价合同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但承包人实际施工量并不一定是能被监理计量认可的量。②计量的几何尺寸是以设计图纸为依据,对超出设计图纸的和自身原因返工的,不予计量。

第②点考试会出个实例。

2.考点2:工程量清单缺项导致的工程价款调整。

  • 工程量清单缺项的原因,考过1次。3个原因,审计变更、施工条件改变和清单编制错误。

  • 规定怎么调整?考过1次。
    ①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应按清单计价规范中有关条款要求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换句话说,该怎么调怎么调,没啥特殊规定。

②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后,引起措施费项目变化的,这就需要承包人先提交措施项目实施方案,经发包人批准后才能调整。

③措施费项目清单缺项的,和②一样调整,先报方案,经批准后调。

3.考点3:工程量偏差导致的工程价款调整。

  • 工程量偏差多少时调价?考过1次。15%。

  • 如何调?
    计算过程是一个顺序逻辑层次,别搞混了。

第一层逻辑,先把工程量区分为调价的和不调价的,工程量偏差正负15%以内的,仍然使用原单价。工程量超过15%的部分,以及工程减少多余15%时实际的工程量,使用调整后的新单价。

第二层逻辑,确定新单价。难以理解的正是此处,按第一层的推理逻辑,工程量增加应该调低单价,反之增加单价,符合我们直观认识,因为量大从优符合直觉。但神奇而诡异的是,第一层逻辑提出这个概念后,只讲了哪些工程量用新单价。第二层逻辑换了个思路,来确定新单价。

第一层逻辑比较简单,考试直接给出新单价,考过3次计算。

按第二层的思路,新单价和工程量已经没有关系,不再遵循量大从优的逻辑。新单价和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有关系,以招标控制价为基准,算出一个甲方能接收的最高值,即招标控制价乘以(1+15%);再算出1个甲方认为的最低价,即招标控制价(1-15%)再乘以(1-报价浮动率)。两者之间的,认为乙方可以接受,不再调整。比高的还高,那就只能取甲方计算出来的最高值;比低的还低,也不让你乙方太吃亏,去甲方计算的最低值即可。

第二层逻辑考过2次计算。

4.考点4:有计日工时怎么进行工程价款调整。

  • 考过1次,有计日工时,按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5.考点5: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工程价款调整。

  • 2种调整方式,采用价格指数或采用计价信息。前者有一个调整公式,后者使惩罚有责任方的原则。

  • 考过1次价格调整公式计算。

公式很复杂,换成中文记忆:计算基数是应给的工程款,注意教材说明。既然是应给的,那就不包括价格调整、不包括质保金和预付款的支付与扣回、不包括已经计价的约定变更等。

计算基数乘以调价系数,系数=(不变的权重+每个价格变动要素所占权重*该要素现行指数与基准指数比值)。

  • 采用价格指数时,承包人原因未能按时竣工怎么处理?考过2次

也是惩罚有责任者原则,在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时期的2个价格指数选低的。

6.考点6:招标时定的材料或设备暂估价,施工过程中价格确定了,怎么进行工程价款调整。

  • 材料或设备单价确定后,综合单价里只相应取代原暂估单价,不变动涉及的管理费、利润等。考过1次原话、1次据此计算。

7.考点7:不可抗力的后果承担。

  • 4个原则,①各自财产、设备损失和各自人员伤亡各自承担;②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发包人承担;③发包人要求赶工、要求照管修复及清理现场,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④应当顺延工期,承包人停工费用合理分担,但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请注意,不可抗力发生后,均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否则对扩大损失负责。

承包人承担哪些?考过1次;据此计算承包人可索赔金额,考过1次。

8.考点8:赶工补偿时对价款调整的规定

  • 招标时,招标人要按定额工期合理计算工期,压缩工期不得超过定额工期20%,超过了,要在招标文件中注明增加赶工费用。言外之意,虽然压缩工期了,但不超过就不需要多付钱。

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一是需要征得承包人同意;二是要支付赶工费用。

考过2次。

9.考点9:暂列金额的用途?

  • 按说不应该是本节考点,但考过1次。暂列金额用于①签订合同还未能明确或预计的设备、材料等采购;②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③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出现时的价款调整;④发生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的费用。

请注意:暂列金额和预备费不是一个层次的经费。

10.考点10:工程变更的变更权

  • ①发包人和监理人都可以提,言外之意承包人不能提。②变更指示都是监理发出,但发出前需要发包人同意。③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后才能变更。④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是发包人去办理审批手续。

考过1次。

11.考点11:投标浮动率计算

  • 即投标人承诺的优惠幅度,=1-(中标价/投标控制价)。施工过程中新清单项目,计算单价也要执行之前承诺的浮动率。

考过1次,继续按投标浮动率计算新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12.考点12:工程变更引发措施费变化时,怎么处理?

  • 首先和前问因清单工程量缺项时引发的措施费变化一样,要承包人先向发包人提交新方案,并经双方确认。

然后①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实际变化调整,不得浮动;②单价措施费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规定确定新单价;③总价措施费,需要乘以投标浮动率。

考过1次。

13.考点13:施工索赔

  • 这里面2个不同的文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考索赔计算;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考哪些能索赔。

  • 示范文本的索赔计算,考过2次:
    ①人工费区分增加工作内容和窝工,前者按计日工费,后者包括停工损失和施工降效,按窝工费,窝工费标准应在合同中约定。

②机械设备费区分自有和租赁,自有机械增加工作内容时,计算正常台班费、窝工时计算折旧费;租赁机械增加工作内容事,也按机械台班费,但窝工时,按机械租赁费。

③材料费包括索赔事件引起的材料用量增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而引起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存储费用。

④利润,只有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变更引起的索赔,才能索赔利润。

  • 标准文件中的索赔范围,考过4次。

①施工过程遇到文物化石、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不可抗力,可以索赔工期+费用。

②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只能索赔工期。

③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法律变化引起价格调整,只能索赔费用。因为不影响工期。

④发包人原因试运行失败、导致工程缺陷和损失,只能索赔费用和利润。因为此时也交工。

⑤其他的,工期、费用、利润都可以索赔。

14.考点14:进度款支付计算

  • 考过2次,依据题意,用解小学应用题的思路做。

15.考点15:竣工结算谁编制?谁审核?

  • 考过1次,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核。可以自己编制,也都可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

16.考点16:竣工结算审查的方法?

  • 考过1次,方法是全面审查,严谨采用抽样审查、重点审查、分析对比审查和经验审查的方法。

注:还记得前面讲过的概算审查方法?预算审查方法吗?工程招投标每个阶段的估计审查方法都考过。

17.考点17:什么时候提报最终结清申请?

  • 考过1次,承包人提交,与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竣工结算后因为还有质保金,所以最后还需要支付一次,称为最终结清。

注意:质保期和缺陷责任期不是一个概念,质保期很长,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能超过2年。

18.考点18: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 考过1次,其实这个考点在法规上讲的更清楚,感觉以后考的可能性不大。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以转移占有之日。

19.考点19:不同情况怎么处理保修?

  • 考过1次。

①承包人责任的,不但要负责修,还得承担由此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②发包人责任的,可以但不是必须委托承包人修,需要支付费用还有合理利润。

③其他原因的,同②。

20.考点20:保修的流程和规定?

  • 考过1次。

①通常书面通知承包人维修,情况紧急也可以口头并在48小时内书面确认。考试会用必须书面来干扰。

②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合理期限内到达工地修复。

21.考点21:解除合同的情形

  • 考过1次。因不可抗力或者甲乙双方责任,都会引起合同解除。把甲乙双方不同原因混在一起考。

①发包人未在计划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

②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现场。

其它都属于可以常理分析的。

22.考点22:计量争议的鉴定

  • 考过1次。

①对计量依据有争议,有国家标准按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或地方标准。但是请注意: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了计量规则的,按约定。

②一方对双方已签认的计量结果有异议的,只提异议未提供证据,维持原计量结果;提出证据的,应复核或现场勘验,按复核后结果。

注:该条意味着即使双方曾经都签字确认过,一方依然可以反悔不认,提出异议。

③对总价合同计量有争议,合同有计量约定按约定,无约定,仅就工程变更部分进行鉴定。

注:该条的意思是,总价合同因为固定了总价,即使总价内的计量有问题,也属于包干性质,不予更正计量错误。只有变更部分因为在总价以外,才予以接受异议。

23.考点23:合同解除后,对价款结算发生争议提出鉴定,应该包括哪些费用?

  • 考过1次。这里面无论甲乙双方谁的责任,已干完的工程、临时设施摊销和现场签证等已实际花出去的钱,该给的都得给。已买的材料付款后归发包人所有。另外:①如发包人责任,发包人需支付撤离现场和遣散人员费用。②双方相互支付违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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