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书籍的海洋里,有的书注定是泡沫式的快餐,过眼云烟,有的书却历久弥新,成为流芳传世的经典,《燃烧的原野》就是可以称之为经典的书,遇到她,说三生有幸,不是虚言。
从中也使我认识到,读文章,与谈恋爱是不同的。有的小说,似乎永远不会让你一见衷情,尽管你有着先入为主式的良好印象,或者对导师级人物翘大拇指式的定论也了然于胸,然而,你一读之下,还真有些失望,这是小说吗?然而,当你不知什么时候,漫不经心地再次翻开这本小说,却突然像被粘了手,再也放不下,成了家居、出行、睡觉必备的手边书。--这种情形,想比大多数读书人都遇到过,没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地方。这这里想说的是,粘住我的《燃烧的原野》这部书,她的独特魅力,会征服每个衷情文学的人。
这是一部墨西哥作家胡安。鲁尔福的短篇小说集,里面共收集了作者的十七个短篇小说,以其中的一篇《燃烧的原野》作为集名。这里面每个短篇小说篇幅都不长,多者七八千字,少者四五千字,如果集中精力读的话,一般人大概一两天就可以读完。然而,正是这本小小的集子,却历经时光的淘洗,永远在世界文学的长廊时闪烁着她独有的宝石般的光芒。
小说的题材,很普遍,是写农民的,展现的是墨西哥某地的乡土世界。主要描写1910年墨西哥资产阶段革命后,在革命洪流中冲击下,革命主角的农民们颠沛流离的生活。既有农民参与其中的残酷战斗,也有革命后农民依然贫困的生活。有评论说,这部短篇小说,更大的意义,是深刻暴露了其革命的不彻底性:农民开始一呼百应,舍家抛业拥护革命,可革命并没有成功,他们经过一番流血牺牲,社会依然分崩离析,重新陷入之前的艰苦贫困之中。
当然,这部小说的魅力,不在于内容,在于她的艺术特色,这也正是她伟大的地方。译者张伟劼在开篇绍介的标题是《黑色调的田园诗》,把这部短篇小说直接定位为诗,可见其不同寻常之处。
对此,我是这样理解他的观点的:现代社会物质科技的发展,情节不再是小说最诱人的部位了,因为现代人要看一个精彩故事,与其捧书本,不如如看场电影,不如打开手机微视频,小说必然面临着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变革,小说家努力要做的,是要通过故事展现生活的种种可能,探索人生的生存困境。在这当中,主题成了越来越暗淡的背景,情节不再是第一位的,而最重要的是,现代派技巧探索创新。正如译者所说,鲁尔福是想写一些超越前人的,至少和前人不一样的小说。
小说的叙述方式,大概是写小说首先要遇到的问题,有的直白,有的委婉,不一而足。鲁尔福的叙述,别具一格。他主要运用滚动叙述的方式,多角度展示想要表达的意思,好像洋葱一样,必须多读几遍,才能理解透彻。比如,《我们分到了土地》中:
心里想着,我们并不嘴上说出来。我们早已没有了讲话的兴致了。因为天太热了。换了别的地方,兴许还能乐呵呵地讲两句,可在这里,讲话是很费力气的。在这里,一旦开口,嘴里的话语就会给外面的热浪烘得滚烫,然后舌头变干,最后连气也喘不上来了。所以,我们不再说话。
注意营造氛围,让感觉感知说了算。比如,在《清晨》开篇,写一个村庄的早晨:
“圣加夫列尔从浓雾中冒了出来,为晨露润湿。夜里,云雾要寻找人的热气,就在村子上头过了一宿。现在,太阳快要出来了,这浓雾便慢慢地爬起身,卷起它的床单来,在屋顶上留下一道道白花花的纹路。一团灰色的水汽,隐约可见,从湿漉漉的地面和树丛间升起,给云朵吸引过去,却在一瞬间遁影无踪。接着也现的就是一缕缕黑糊糊的炊烟,闻起来是橡木燃烧的味道,将黑灰漫洒在整个天空。”
生硬,还是柔和,化丽,还是质朴,这些都不能用于鲁尔福的小说语言。他喜欢运用口语,应该充分借鉴了民间文学的风格,大有熟语如酥的感觉,你读了,入口即化。比如,在《科马德雷斯坡》中:
托里柯兄弟生前一直是我的好朋友。也许在萨波特兰他们不讨人喜欢,可是在我,他们一直是我的好朋友,到他们死之前的一刻,我们都是好朋友。萨波特兰的人不喜欢他们,现在这没什么要紧,因为那儿的人也不喜欢我。我也明白,对我们这些住在科马雷斯坡的人,萨波特兰的人是人来没有好脸色的。打很早很早以前就这样了。
有人曾把小说定义为“语言控制的艺术”,在鲁尔福的小说里,可以得到最充分的印证。就是说,他的小说里,好像始终有一种隐约的丝线,束缚着所有的话语,张驰有度,有机统一,同时,又冷竣如冰,静态的描述中闪现冷血般的语言特质。比如,在《教母坡》这篇小说中:
他从我跟前走开的时候,我插在布袋上的针给月光照得闪闪发亮。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对好针无比信仰。于是,在雷米希奥走到我身边的时候,我把针上的线抽掉,不由分说地把针插进了他的肚子里,在靠近肚脐眼的地方。我把针整个地插了进去,然后才放手。
除了这些,当然还有许多值得挖掘的艺术特色。
而我读过仅有的几遍之后,蹦进脑门的却是“熟语织就的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