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的实现

昨天在整理《看见》的笔记时,对这一段话特别印象深刻:公民和普通百姓的概念区别是什么?能独立的表达自己的观点,却不傲慢,对政治表示服从,却不卑躬屈膝。能积极地参与国家的政策,看到弱者知道同情,看到邪恶知道愤怒,我(郝劲松)认为他才算一个真正的公民。

简单的百度,公民的含义是:公民指具有某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这里强调国籍是一个属性,根据该国(对应国籍)法律,这里说的是属性的限制与诠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这里应该说的是属性在对应权限下赋予的特性。公民应该是法律层面的定义,而我们大多数就是普通百姓(我认为普通百姓比人民的范畴更大)。大多数时候,我们只是普通百姓,为了自己的生存发展去劳动,但是很多时候我们享有了权利的,法律为我们维系着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但是我们还是会遇到问题,比如一张发票、霸王条款等,有一些是我们不能接受的,这时候有一部分人,像郝劲松这样的就站了出来,拿起法律的武器,去争取法律赋予的权利。而我们大多数人,我认为包括我自己,都没有这样做,举两个例子。近期新冠肺炎爆发,相关防御物资涨价,尤其是口罩,我们大多数人们还是选择了承受这样的非正当手段,最多也就在网上骂骂,我给12315打了投诉电话,也没有后文。这个时候还是有少数的人选择了法律的手段,这一部分是勇士,是真正的公民。还有一件小事,我的女儿这学期原计划2月17日上幼儿园,幼儿园要求缴纳5个月学费,我和老公觉得时间不对,于是打算找幼儿园了解费用详情,结果家里的老人们群起而攻之,你们不要去当出头鸟,小心被学校给小孩子穿小鞋。我们俩当时就很气愤,难道要任人宰割?知情权是大多数公民没有用好的权利,例如发票,例如这个费用问题,我们大多数习惯了糊里糊涂,所以不是不想,而是觉得也无所谓,知道了也改变不了什么。

以上两个例子,我认为权利的实现可能最难迈过的还是人们,或者一个文化影响下的人们,怎样迈过思想的禁锢。咱们深植思想的有些意识,难得糊涂,以和为贵,无为而治等等,我们放大了忍耐的限度,用这个限度去容忍许多权利的剥削,这条路很长,也许只能注定是少数人的战役,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些少数人总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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