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走的人,没有权利说后悔”





“我想清楚了,不要再喜欢你了,因为我喜欢甜,而你太苦了。”



这是我特别喜欢的一段话。

遇到讨厌的领导要尽快辞职,和不合适的人恋爱要趁早分手,点到不喜欢吃的甜点要立即新点一份,人生太短,何必为难自己。

可是,在感情中先走的人,是没有权利说后悔的,一旦说了分手,就算后来对方在好,也将再和你毫无干系。



以前总认为,人生最美好的是相遇,后来才明白,其实难得的是重逢。

但有些错,犯一次就要用一生来忏悔。

花有重开日,但爱情不常在,你总要明白,从你选择放弃的那一刻起,你的悲伤欢乐都跟对方无关了,你的荣耀他沾不得光,你的悲伤也别拿来跟他分享了。



没有哪个人失去了对方就活不下去,或许你只是块丑陋的伤疤而已,找不到比前任更好的人,就回头求复合的人,是没有权利说后悔的。

那些提分手的时候脑子进的水,注定要在日后变成眼中的泪,流不完是没法获得新生的。

要记得,先走的人没权利说后悔,先放手的人没资格求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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