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枚《子不语》卷一(17):田烈妇

三乐大掌柜译文系列之《子不语》,每日一更,多有舛误,敬请谅解,也烦不吝赐教。

江苏巡抚徐士林,向来正直,在安庆做太守的时候,有一天晚上升堂,当时月明如水,有一个女子用黑色方巾蒙着脸,徐士林看不清楚她到底长什么样子。她一来就跪在衙门口,好像有什么冤情要说。

徐士林知道这是个女鬼,就命令衙役拿着令牌喊话:有冤情的鬼魂就进来吧。女子听这么说,飘飘然进入衙门,跪在台阶下,声音听起来像个小孩子。

衙役们看不到她,只听得到声音,她说自己姓田,丈夫去世在家守寡,结果被丈夫的兄弟方德逼迫改嫁,以谋夺她的家产,后来被方德逼得上吊了。

徐士林就让衙役们押着方德来和女鬼对质。

刚开始审讯时,方德特别不服气,但是回头看见女鬼,大惊失色,就把实情和盘托出。徐士林依法办事,将方德给判了。

整个郡县的人都把徐士林说成是神仙,能断阴间的案子。

后来徐士林做了一个“田烈妇碑记”来表彰田烈妇的忠贞不屈。现在的赵相国赵国麟当时做巡抚,责备徐士林说,这件事调查上报一下就行了,何必说鬼说神把自己搞得这么神秘。徐士林为此深感愧疚。

可是这事怎么看都不像假的,不可能不被大家知道。在徐士林还没当官时,有一天在去京城的路上,有一个同行的人忽然说自己后背疼,然后跪下来向徐士林磕头说,我是个响马贼,贪图你的钱财,本来想着用剑杀死你,突然就有一个穿着铠甲的神灵捶打我,让我跪倒在地。这说明您以后一定不是个普通人。

说完这些,这人就倒地死了。

大掌柜读后感:

徐士林是谁?

徐士林,字式儒,山东人。出生农民家庭,“秉性质直”,入私塾后,奋志励学,27岁中举,29岁中进士,曾为皇子皇孙授课,乾隆皇帝也在其学生之中。乾隆五年,任江苏巡抚病逝在任上,终年五十八岁,入祀贤良祠。

这么一个人,未尝不是造势的高手!很多做官的人,都喜欢给自己造势,以前是通过神鬼故事,现在则是通过社交媒体。

为什么说是造势呢?第一,女鬼索魂,徐士林做了“田烈妇碑记”广而告之,当时赵国麟知道后,认为这事情你高调了,直接批评了他。徐士林羞愧的原因,就在于被赵国麟点破——为了名声,断案用了其他手段,你上报说一说就行了,非要认真,难道真以为人人好骗?

第二,徐士林被金甲神灵保护,这件事,也只有徐士林和同行的人知道,可同行的人死了,为什么也流传出来呢?肯定也是徐士林自己说出来的。

其实能做到巡抚,怎么可能没有几下子自我宣传的功夫呢?袁枚在短文中故意把赵国麟批评徐士林的事情拿出来说,就是为了让大家知道,这两件事,徐士林心中有鬼。

我知道你有鬼,我偏偏说:这件事情可能是真的!你说气人不气人。不过这个心中有鬼,只是在徐士林的私心上,至于案子本身,那断的是相当公平公正。

其实这个田烈妇案,在雍正朝,是尽人皆知,很多人都记录过这个事情。徐士林自己也写过。

《啸亭杂录》中这样描述本案:

有宿松民孀田氏,事姑孝,兄某利其产,逼嫁之,与群匪篡焉。妇刎于途,诬以坠水。公坐堂上,见黑衣女子啾啾如有诉,召兄某质之,则毛发析洒,口吐实情。公深愧以鬼道设教,而满庭胥吏皆有见闻,不能掩也。

和袁枚说的不一样,这里是方德和一群人谋划,田烈妇也不是吊死,是自刎。徐士林自己也说是自刎,“越次日忽出不意,暗引剃刀,剑颈寸深,血淋漓不止,阅八日殒命”,但是后一句很清楚:公深愧以鬼道设教,而满庭胥吏皆有见闻,不能掩也。啥意思,就是徐士林很愧疚用了这么一个“假”鬼神来帮助审判此案,只不过衙役官差们都看见了,这件事也掩盖不了。既然掩盖不了,那干脆直接给那些老百姓说就是真的鬼算了,因为对鬼神的敬畏,这是最早的“精神文明建设”,你不信鬼神,就不信因果,那作奸犯科岂不是少了很多心理负担?

《啸亭杂录》属于笔记,可信度高于《子不语》笔记小说。

那徐士林自己到底怎么说呢,有没有让女子假扮已经自刎而死的田烈妇呢?他没明说。

在《徐公谳词》中,他详细记录了本案,虽没有说明有鬼神之事,但言语间有些暗示,这也是遭到赵国麟斥责的原因。他说:“一班党棍,包讼营生,以玉洁冰清之节妇,竞敢捏造污词,辱其幽魂,不惟田氏无以瞑目于地下,即天地神人,亦当为之共愤。”意思是,不只田氏死不瞑目,天地间的鬼神和人,都为此事感到愤愤不平。

我们根据以上的资料,就不难推断:鬼魂是徐士林和衙役们导演的一场吓唬方德的戏。

徐士林选择在傍晚升堂,就是为了让这场戏更逼真。女子以黑色方巾盖着头,真假难辨,势已经造好,就等着方德上钩!

果然方德被假女鬼吓到了,老老实实交待了罪行。本来到此为止审结此案,把办案过程上报一下就行了,错在偏要写《田烈妇碑记》,然后又引导老百姓的舆论,自然要被赵国麟嘲讽批评一番。

徐士林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羞愧就很正常了。

一个指出错误,一个虚心接受,赵国麟和徐士林,都算得上是当时的好官了。

附原文:江苏巡抚徐公士林,素正直。为安庆太守时,日暮升堂,月色皎然,见一女子以黑帕蒙首,肩以上眉目不可辨,跪仪门外,若诉冤者。徐公知为鬼,令吏卒持牌喝曰:“有冤者魂许进!”女子冉冉入,跪阶下,声嘶如小儿,吏卒不见,但闻其声。自言姓田,寡居守节,为其夫兄方德逼嫁谋产,致令缢死。徐公为拘夫兄,与鬼对质。初讯时,殊不服;回首见女子,大骇,遂吐情实。乃置之法,一郡哗以为神。公作《田烈妇碑记》以旌之。时泰安赵相国国麟为巡抚,责徐公,为此事作访闻足矣,何必托鬼神以自奇。徐公深以为愧。然其事颇实,不能秘也。

徐公未遇时,往京师,路上有同行客忽称背痛,跪地叩首曰:“我响马贼也,利公之财,将手剑公。忽有金甲神以捶击我,遂仆于地。公日后非凡人也。”言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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