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父亲,最坏的儿子——读蕾秋·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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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秋·乔伊斯的小说《一个人的朝圣》讲述的主要内容是哈罗德因为一封信,一个人87天,徒步跋涉627英里,最后获得救赎的故事。小说的大量笔墨都在描述哈罗德朝圣路上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

人到中年,读书有了怪癖——常常会忽略了作者写了些什么,偏偏对作者不写些什么特别感兴趣。在小说众多的人物中,发现自己最喜欢的一个男性竟然是哈罗德在朝圣路途上不曾遇见的,作者也没有费笔墨来描述他,甚至没有告诉我们这位男子的名字。我们唯一知道的是,他是玛蒂娜的男朋友,从她与哈罗德交流的过程中得知他的些许情况。

玛蒂娜和他一起到英国发展他的事业。没想到几个月后,一个带着两箱行李和一个孩子的女人出现在他们面前。说这是他的孩子。玛蒂娜并不知道他有女人和孩子,她以为他会把他们轰出去,没想到他抱起了孩子。在玛蒂娜出去走走平复心情的时候,他丢下了所有心爱的东西,与那个女人和孩子离开了。再也没有回来。

在这场感情里,玛蒂娜没错,她并不知道他有女人和孩子,她唯一清楚的是,他很爱她。也许错的是他的男友,他不该对玛蒂娜隐瞒自己的感情状况。但不排除在爱情面前,他有太多的身不由己。可是当妻子和孩子出现在面前时,理智最终战胜了情感,爱情为亲情让了路。也许他也没错,在之前的那段感情里,是那个女人带着孩子先离开他,他有开始追求新生活的权力。后来母子俩日子过不下去了,又找到他,向他求助。他看到他们的那一刻,动了恻隐之心。

道理或许很简单,在这个男人眼里,玛蒂娜是一个坚强的女子——作为医生的她,可以干着清洁工的工作,刷着别人无法忍受的厕所。没有他,玛蒂娜也许会伤心难过一段时间,但依然可以活得很好。而那对母子是脆弱的,少了他,也许生活就没办法继续下去了。

这是一部以“父爱”为主题线索的小说,哈罗德小时候因为父亲的失职,直接影响导致了哈罗德这个父亲的失败。我们有理由相信,玛蒂娜的这位男友,日后必定会成为一个好父亲。因为他懂得取舍。

有最喜欢的,必然有最厌恶的。小说里最厌恶的男性,我觉得应该和多数读者一样的,那就是哈罗德的老板——纳比尔。他站着的时候双腿跨得很开,仿佛占据更多面积就表示他更强大似的,事实上,他不过是穿着闪亮西装,才到哈罗德肩膀高的老滑头罢了。

这个唯利是图的凶残家伙在六年里娶了三个老婆。他的三个老婆都被他殴打过,有一个还进了医院,肋骨都被打断了。在他眼里,女人不过是一种玩物,男人是他谋取利益的工具。他尖酸刻薄,得知戴维考进剑桥大学时,就当着哈罗德的面讽刺道:“就会死读书的娘娘腔。”他生性狐疑,从来不太信任比自己能干的人。

读者在阅读小说时,可以通过自己的阅历和心情肆意的说出自己最喜欢或者最厌恶书中的哪个人物。但成功的小说家在描写塑造人物时,都是不带个人主观色彩的,他们只是在客观地讲述某一件事情,蕾秋·乔伊斯亦是如此。

纳比尔虽然刻薄肤浅,以挖坑别人为乐趣;他心狠手辣,打起人来凶残至极;这个地地道道的坏蛋,有着令人发指的性格。但再坏的人也有他可取的地方。彼之砒霜,吾之蜜糖。或许别人眼里穷凶极恶的坏人,却是母亲心中一个无微不至的好孩子。

母亲,一直都是纳比尔的软肋。他非常爱自己的母亲,以至于把她遗留下来的穆拉诺玻璃小丑系列,当成珍宝一样收藏着,任何人都不许触碰。当那些小丑被打坏时,纳比尔想念母亲的方式从此变得支离破碎,他心中唯一的爱与善念也被击破了。

惩罚一个人最好的方式,不是让他受尽生活的磨难,而是让他心中的爱与希望彻底破灭。我想,那些小丑的破碎,这或许是对纳比尔这个坏人最好的惩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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