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遗言》:不说,就真来不及了...七 执行237个死刑的执行官

我出生在纽约的布鲁克林,家里有七个兄弟姐妹,我排行第五,父亲给一个犹太人的肉店打杂,母亲在几家人帮佣。

他们终年在外工作,照顾我们的时间很少,我父亲有一副公认的好嗓子,但是生活的窘迫,迫使他年轻时想要当歌唱家的梦想彻底破碎。

从我有记忆开始,他每次回到家必定酗酒,酒后必定打母亲和我们七个孩子。在这样的家庭里长大,我的几个兄弟经常在外面打架偷窃。

而我生性内敛沉默,为了改变命运,中学毕业时,我考进一家警察学校。毕业后就在纽约联邦法院当了一名法警,我看似成了我们家最有出息的人,后来我被培训为注射死刑执行官。

一干就是20年,不断见证一个一个生命,很多都是年轻的生命,在自己手中消失。每一天下班后,我必定会去喝酒,以帮助自己忘记那些绝望的脸。

在我亲手送上不归路的所有死刑犯当中,有一个叫米勒的年轻白人,最让人难忘。他身材高大,金发,长相文雅俊美,从被带到行刑室,到他最后生命消失的那段时间,他脸上始终带着浅而迷人的微笑,眼睛里没有一丝忏悔和恐惧。

在他的犯罪材料上,我读到他在单亲家庭长大,母亲是个常年值夜班的护士,跟他在一起的时间非常少,他是在无数个保姆的更换中长大的。这位护士母亲独自养家,辛苦不堪,对自己羞怯内向的儿子从小就管教严厉,经常指责和羞辱他,胆小怕事,不像个男子汉。

这个年轻人在成长期间,几乎不知道亲情和爱情是什么。除了一个又一个没人陪伴,而且充满了无边恐惧的黑夜,以及必须独自适应的无尽的孤独。他不喜欢说话,但是他对同学和邻居都很友善。

当21岁的他已经长成一个高大的男子汉时,母亲再一次像小时候那样不顾一切的训斥和羞辱他。他就毫不犹豫的杀害了母亲,肢解了她的尸体,并藏匿在家中。

警察前来逮捕他时,他脸上出现的,就是我后来见到的那种浅浅的微笑。似乎表明了这样的结果,就是他想要的,无论代价是什么。

因为没被爱过的生命,是不可能珍惜自己的。孤独比死亡更可怕。

相信现代社会里,很多人的童年都很熟悉那种孤独,也包括我和我自己的儿子。我们没有去犯罪,只能说,是幸运,而不是美德。

在对237个人执行死刑后,我深知他们犯下死罪的原因:就是对得不到爱,而生恨的极端变形的表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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