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安读书会《P.E.T.父母效能训练》④2021.5.18

今天读书会内容是书的9-11章的内容,关于冲突的解决方法:第一法、第二法、第三法。

感觉线下的读书会有很多的能量真的是只有现场才能感受得到,领悟得到的。因为有很多对我自己来说颠覆性的东西和内容想要表达,那些我另外在写一篇文章吧,我先来梳理大概的知识性的内容。

每一次读书会的角度和感受真的不一样哈,会越来越深刻,认知也会有很多的提升,我会觉得我现在的文章会有很多自己的思路和总结在里面,比起19年的读书会复盘文字记录大家的幸福故事有很多的不同,两者结合起来最佳,哈哈哈,感觉先来一个自我夸奖似的,不知不觉好像自己的价值感提升了很多,终于开始认可自己了。

一、对冲突的看法

我是权威式的环境长大的,我的应对模式是撒谎、顺从和内心敌对,因为我特别害怕、恐惧我爸一副不可商量的,必须执行的瞪着大眼看我的样子,所以我一直很顺从,外表的,内心也会有很多波澜,只是没有表现出来,在蓄势待发,哈哈哈,等一个导火索,然后来个大爆炸。

其实我特别害怕冲突,我不知道有冲突的时候可以怎么做,我很害怕冲突给我带来伤害,带来逼迫和压力。面对冲突,我是有这样的心里慌乱的,还有恐惧还有逃避、沉默不语。所以,我不希望有冲突,我期待和平,风平浪静,但是生活确实不可避免的存在冲突。

书中说到:

1、冲突是人际关系中的关键时刻。它是对关系健康程度的检测。它可以使人们疏远,也可以使他们更亲近并结为更紧密的联盟。

2、冲突是生活的组成部分,不一定是不好的,家庭冲突实际上是对孩子有益的,但前提是家庭中的冲突必须得到积极地解决。

当我把冲突看的没有那么害怕,没有那么担心,把冲突当做很正常的事情,心里好像放松了很多。

二、解决冲突的常用方法

我们常被对待的方法就是第一法和第二法,第一法就是“父母赢,孩子输”;第二法就是“孩子赢,父母输”。

这两种方法的相似性是什么呢?

1、每一方都希望达到自己的目的,并试图说服另一方接受;

2、一方不体谅另一方,不尊重另一方的需求;

3、都有一方感觉到挫败,对另一方产生“敌意”。

其实,写完这三点会发现,真的是这样子的,当父母想赢的时候,就想孩子能接受自己的命令,不顾孩子的想法和需求,只想强迫孩子执行,这样下来孩子会有不满或怨恨在里面。

这就是我们常用的模式,我们的祖祖辈辈好像都是用的这种方法,我们似乎是习得了这种模式,一代一代的复制下来,而且我们没有见过其他的方式来对待冲突,所以我们只会这一种方式。

第一法往往是权威的决定,权威的操控,所以孩子并没有参与进去,没有执行的动力和自律。戈登博士说,如果父母们只能从这本书中学到一件事,我希望是这件事:每一次他们通过用权力或者权威去强迫一个孩子做事,他们就剥夺了孩子学习自律、为自我负责的机会。

当孩子不去做的时候,她肯定是有个需求在里面的,第一法往往忽略了对方的需求。这时要做的是,倾听孩子的需求。发现了孩子真正的需求,只要孩子暂时的需求得到了满足,问题也就消失了。

我带大宝去的读书会,有个细节被我看在眼里,老师蹲下来问女儿刷牙的事情,看着女儿的牙齿,牵着女儿的手问(女儿有龋齿),刷牙的时候是不是有的牙齿会不舒服?女儿说,嗯。

其实,平常我只想着,女儿的牙齿不好,一定要坚持刷牙,一到早上或者晚上,我会督促她去刷牙,有的时候不去,我就会有点着急。其实我忽略了她的感受,她有一颗牙齿是有点疼的,刷牙的时候,肯定是不舒服的,我的关注点只在你必须刷牙上,而忽略了孩子本身。

就像女儿穿的是凉鞋,然后,我内心会有点担心脚冷不冷,但是我没有表达过。我看到辰安老师用手摸了摸女儿的脚,说是暖和的,热乎的,不冷。我挺惊讶的,老师竟然用手摸了摸孩子的脚,我意识到的是关心,作为妈妈,我从来都是说,你穿凉鞋不冷吗,等真正的热天的时候再穿,只会叨叨几句。可是辰安老师用行动,表达了【爱与关心】。

就像冲突的时候,孩子所谓不听话的时候,是孩子有做出某种特定行为的需求。冲突是父母的需求与孩子的需求之间的冲突,需要彼此看见彼此的需求。第一法和第二法,都是有一方的需求是被忽视的。

三、第三法

父母们只需要学习一种冲突解决方法,一种适用于所有年龄孩子的方法。

使用这种方法时,没有适用于所有或者大多数家庭的“最佳解决方案”。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最好的解决方案】是,这个解决方案能够被这个家庭的父母和孩子共同接受。

找到彼此都满意的解决方案,你的需求可以得到满足,我的需求也可以得到满足,没有人会输,我们都赢了。

这就是,“第三法”。

就像我带孩子参加读书会,一方面满足了我自己要参加读书会的需求,一方面满足了女儿想要和我待着的需求,彼此的需求都满足的感觉真好。

使用第三法的前提:平等、参与、信任、尊重

书中说到,当权利平等或者相对平等的两个人之间发生冲突,通常可以用第三法来解决。

当两个人之间存在极少的或者不存在权利差异时,他们就有很好的、显而易见的原因不会通过权力来解决冲突,就好像朋友之间。

当我们能真正的把孩子当做平等的个体时 ,我们会很好的很自然的运用第三法。

第三法是双方一起制定满足双方需求的方法,孩子也参与进来,一个人会对他自己参与制定的决策有更大的执行动力,而且在这个过程中父母还显示出对孩子解决问题能力的信任,当孩子感到自己被信任时,他们就更有可能做出值得信任的行为。

我们认为的并不一定是真的

我们认为的感受和认为的观念,放在另外的人身上未必合理,未必是人家的观念和感受,但是我们会拿着这种感受和观念,去改变对方的行为,并且认为这是对的,其实我们真的习惯这样的,直至如果对方明确表达了,我的感受并不是这样的,才会改变我们的行为。

突然意识到,当我们和朋友的时候,我们会觉得彼此是独立的个体,可以有不同的想法和感受,但是放在孩子身上的时候,好像必须要孩子和我们有一样的感受和想法、认知标准,所以我们的感受就是孩子的感受的标准~其实不然~

比如:这几天的天气,我认为孩子穿凉鞋有点冷,我就一直在强调冷啊冷啊,你要穿运动鞋啊,不能穿凉鞋,冷啊冷啊,很多时候冷的感受是我自己的,并不一定是孩子的,我们的感受未必是孩子真实的感受,可以和孩子确认下,是否感觉到冷。

当我们有这样的感受时,可以发我信息来确认对方是否也有这样的感受,以对方的感受来感受孩子,孩子是独立的个体。

备注:进入辰安老师的P.E.T.后感觉每浸泡一次,就会发现越来越多的真相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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