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我的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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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深夜,在最慵懒的状态下醒来,我突然想起旧日的匆忙。原谅我无法用文字去形容这次从睡眠状态走出来(起床)跟往常有多么的不同以及我内心是如何的狂喜。

  作为一个长期入睡困难和起床焦虑的人,这种感觉已久违了太多个冬夏,我甚至在我的记忆里已经搜刮不到关于这种感觉的共性回忆。在很长的一段日子里,我“附着”着自己社会欲的本能里的,聒噪而又自我挣扎。事实上,我更适合当一个“套子里的人”,可能是小时候老师教导得“小朋友们一定要记得随手关门”给的记忆过于深刻:在大冬天我可以在床上憋着尿几个小时不肯起来,可是如果想起防盗栓没有栓上,我能马上赤身裸体逛着脚丫踩着零下几度的地板砖去栓防盗栓然后迅速钻进被窝继续跟膀胱里的那泡尿抬杠。我深刻得恐惧着表达,又无时无刻不在表达,我深刻得惧怕寒冷,却在岁月里时常想去追逐“无上清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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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实话,我对写作有着很大的厌恶,可能是基于对人类情感的尊重,也可能是以前读过太多矫揉做作的东西,又可能总是接触太多虚情假意之歌功颂德之类。我眼里的文字太过苍白太过无力,完全不及我房间里的那只苍蝇,它的“嗡嗡”声比任何文字都有感染力,因为无论我听它“嗡嗡”多少遍,每一遍(可能不包括刚才那遍)都可以让我很烦躁,屡试不爽,当真受用。

  如果可以,这个时候应该有个人跑到我的身旁,最好是虎背熊腰那种,轮起胳膊朝我胸口就是一拳,还得操着一口地道的方言骂着:“那侬捏个瘪犊子现在是在弄啥嘞,装你个XX!”打完就走,最好还得在我脸上吐一口隔夜的浓痰,他走后我要用84洗得那种。

  上一次有类似的想法也是在两年前一个深夜,那夜我在创作着一幅六尺的巨幅,画着画着我突然脑海闪出这样一个想法:丫的现在身边要是有个姑娘,最好是面容姣好懂点艺术那种,掏出手机“咔咔”给我拍了几张,嘴里还得萝莉音嘟囔着:“太帅了太帅了,真厉害!”。说完就羞涩得跑开,最好还得在我脸上留下一个吻痕,口红颜色最好是接近朱膘那种。

  我觉得我应该同时保留这两种幻想!这样的话,以后无论我遇见彪形大汉还是姣好姑娘的时候,我都能回到现在码文字这个状态,尽管基本不可能拿84洗脸,更不可能有朱膘色的口红印。

  不想写了,痛饮一罐红牛,画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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