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二 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2)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法建设

总体价值意义: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当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校、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具体方法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2、推进各级政府职权的规范化和法律化,强化中央政府的宏观管理职能,强化省级政府区域统筹职能,强化市县政府的执行职能。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1、完善决策程序,推进政府决策的公开化、民主化、规范化,建立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车机制,做到重大决策于法有据。 2、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和法律专家、律师的法律咨询功能。 3、建立重大全册终身责任追究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是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政府关于违法失职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2、完善市县两级行政执法管理,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3、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4、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紧密配合、信息共享,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和种类,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升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3、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和机构执法人员执行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实现权责统一。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 2、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是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的终点,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3、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2、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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