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疫”义(十七):蓝书记摘掉口罩你也能摘吗?

文/厚积薄法 

声明:含本文在内,本系列文章均系原创

前引:法律谚语云:“法律的生命在于运用”,抽象的法律条文正是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才被人们认识、接受。作为一个法律人,见证庚子年中此国之大难,亲历其中,预备以目之所及、耳之所闻、身之所体,从小处着眼,作一些通俗易懂的法律分析,或者做一些有建设性的正能量建议,不求深刻于专业,只为科普于大众,也算用这一种形式,行爱国之心,参抗疫之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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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刘老师对我说,蓝书记摘掉口罩了。然后指给我看了一则新闻,原来是蓝书记今天开会的时候,带头摘掉了口罩,于是与会的人员,都摘下了口罩,整个会议大家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刘老师开心地说,咱们也能摘掉了。

可把刘老师乐坏了,他立马摘掉了口罩。

我赶紧给他戴上,并且四处看看。

他赶忙说,这地方没有探头,放心。

迟疑了一下,他问我,探头如果拍到我没戴口罩,会把我抓走是吗?

尼玛!这厮真是抗战片看多了!

昨天刚刚看过上海华山医院张宏文团队的评论,说疫情将在一个长期的时间存在,夏天也不一定能结束。这边就摘口罩了?难不成,特效药这么快研发出来了?

不科学呀。

再看看新闻,摘掉口罩的人还真不少,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张敬华、省委常委、宿州市委书记蓝绍敏、常州市委书记齐家滨、无锡市委书记黄钦、南通市委书记徐惠民都摘掉了口罩。也难怪刘老师要摘掉口罩,这么多大领导都摘掉了,普通人还怕什么。

但是,新闻上还真没有鼓励大家摘口罩,虽然有的新闻标题那么写,但新闻内容说,在做好了充分地通风和其他准备的情况下,领导们才摘掉了口罩,我看了一下,领导们之间的座位应该是大于一米间距的。

再看看国家卫健委公布的《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建议如下:

“普通公众在居家、无人员聚集及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必佩戴口罩。中低风险地区的普通公众,在办公、购物、餐厅、会议室、车间等,或乘坐厢式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人员密集场所中,应随身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一米)的情况下,建议戴口罩。”

领导们摘掉口罩,可能有两个意图:一是响应国家卫健委的号召;二是加强公众对疫情被消灭的信心。

请大家不要误读哦。

毕竟,量小未必不君子,摘掉口罩也未必是大丈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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