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克目睹约翰·桑顿的惨死,为桑顿报仇之后离开了人类,回到了森林,回到了旷野。她成了狼群的领袖,森林之王。从此,无往不胜。
她自由了,历尽沧桑终归野。
巴克是一只雄圣伯纳犬和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曾有过人类给与的温馨的家,米勒法官的家,那儿曾是它的家。
漫漫冬夜里,它曾躺在法官的脚边,书房的壁炉在他们身后熊熊燃烧。它也曾让法官的孙子骑在背上,跟他一起在草地上打滚。它也曾美丽富贵,一身傲骨不知忧愁。
法官的佣人马诺好赌成性,欠下赌债,盗走了巴克。马诺利用它的信任,在家里无人时把它骗走,卖掉她。她辗转成为一只平凡又非同寻常的雪橇犬,为淘金人送信。
平凡的是她的工作,只是邮差;不平凡的是她始终要做邮差中的领导者。她一次又一次挑战当时的循规蹈矩的领袖,终于在一次斗争中,以不屈、勇猛和机智取胜,成为领袖。
在它和伙伴因长期工作过难以负荷后,被低价卖给到北方旅行的美国人查尔斯一家,载着他们开启他们的“浪漫之旅”。
她闻到了冰河解冻的危险,那一家人却不听路人劝阻固执地选择过河。在少年举刀准备砍死宁死不过河的巴克时,筋疲力竭的它被约翰·桑顿拼劲全力所救,巴克得以脱险。它和桑顿眼看着那一家人和伙伴们一起葬身于白河。
巴克和桑顿,亲密无间,互相理解和喜爱,成为真正的家人。在与桑顿一起的日子里,它救过桑顿,并为桑顿赚到一大笔赌注。桑顿和他的朋友带着赢得的1600美元赌注和巴克一起,踏上北去淘金路。他们挖到了金子。
此时,巴克已经开始暗自捕捉猎物。一次又一次,当他离文明社会越来越远,却离本性越来越近。她越发能够感觉到身体里属于比出生还要早的野性记忆。但有桑顿在的地方,她不会离开。
导致它最终离开的就是桑顿之死。在一次巴克离开家到森林捕捉公鹿时,桑顿遇上突袭。它闻到危险的气息匆匆赶回时,看到突袭的人已经把家里所有成员害死,它寻着桑顿的气味儿找到了一个泥沼。
如书中写到:“它知道约翰·桑顿已经死了。它心头仿佛破了个大洞,只觉得无比空虚。那种空虚有点像饥饿,却不是食物能够填补。”
它满腹深情,满腔仇恨。为桑顿报了仇,用它自己的方式。然后,离开了人类。
虽然读着的时候,就感觉到小说中巴克的经历,它对生存法则的觉醒最终会跨越一切,包括她在人类获得的情感。还是不能不被巴克打动。被它一次又一次牵动。
到与桑顿的相识和结缘,这是巴克最温柔的部分,动人心弦,久久不能释怀,这部分把小说推向高潮。
巴克的遭遇,被出卖,被利用和牵制;巴克的经历,在工作中与同类的竞争,与人类结下的深厚情感,这些都是成长和蜕变。
巴克在人类的身上看到了阴险狡诈,却同样得到了爱。人在巴克身上挖掘到了比生命还要宝贵而真挚的情感。
好样的混血犬,巴克。好样的,有着自由意志不断突破自我的巴克。不管怎样,写得真好。
『每当漫长的冬夜来临,狼群跟着猎物走进低平的山谷时,便可在苍白的月色或泠泠的极光下,看见巴克跑在狼群前方。它巨大的身躯跃过同伴,洪亮地唱着一首属于古老世界的歌,一首狼群之歌。』
——读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