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荒•奔跑

《拓荒•奔跑》


夜空乌云叆叇,黯淡无光。在读高三生杜雁回出现在雁公巷拐角,他步伐拖沓地朝那扇小门挪去,小巷深处的家前有一条幽深又窄小的长径。


杜雁回止住步伐,本来就窄的巷口,居然还有人把垃圾桶踢倒了,垃圾撒得满地都是,完全堵住了巷口。——这不是缺德吗?


他厌恶地踢了一脚铁质垃圾桶,噪声响彻这条小巷子,正好是凌晨十二点多,很多居民都睡了。左上角的窗户被粗暴地推开,肥胖的女人从狭窄的窗内探出头来:“什么声儿啊,你干什么呢!没素质。”


杜雁回没理,胖女人倒是越挫越勇:“什么意思啊你?挺横啊?不说话,神经病吧你!”


杜雁回从她满是横肉的脸上勉强看出一丝倦意,极不屑地轻呵出声。臭三八,他心底暗骂一句。然后不理会女人的谩骂,兀自跨过那堆小山似的垃圾,往家的方向走。


这里是一个小城区,在本地地图上都找不到的城区。好听些是城区,说白了就是一个城中村,这里尽是不上腻子粉的坑洼砖房子、挂着红色白色各色塑料袋的电缆光纤。这里还有随地吐痰的、鼠目寸光、满脑子什么都有愣是没有素质的人。


而杜雁回就是在这里长大的。


他家境还算过得去,母亲王琳素是个寡妇,但她秉持着极前卫的念头——让儿子读书——用所剩无几的积蓄供杜雁回读书。王琳素天生凌厉惯了,在城区上开了一个小卖部,每天拼死拼活地供杜雁回。她脾气燥,人又严格,杜雁回能稳坐年级第一的位置一定有她一半的功劳。


杜雁回本来就不爱言语,在压抑的家庭中忍气吞声,在肮脏的巷子里、在同龄小混混的嘲笑声中忍辱负重。他不爱母亲,更不爱自己,甚至抱以厌恶的念头。


但他之后遇见了一个男孩子。他发誓这句话是真心的,他见到他第一眼,觉得自己又有了命。


他住的地方潮湿、矮小,在他对面破旧的门后房间也是潮湿、矮小,不同的是对面的他很沙雕。他叫白月西,是最近新搬来的男孩,和他的两位父亲。


撒乘、何加是走出这座小城的人。但为什么回来呢?不得而知。他们凭借孜孜不倦地学习,考上了首都的高等学府,然后成为数学家,最后回到小城,抚养领养来的男孩。


白月西来自台湾,但那是在他五岁之前的事,他如今是撒乘、何加的儿子。他很爱这两位爸爸,因此白月西数学成绩异常突出,在初中时期他凭借数学将加起来不到五十的语英拉回来,顺利进入小城的一级高中。


杜雁回不堪忍受胖女人的谩骂,面对对泼妇的污言秽语,他回头比了个中指。紧赶两步跑向家门。他掏出钥匙试图打开大门。小城在北方,冬天太冷。杜雁回僵硬的手没办法灵活抓住钥匙,啪的一声,钥匙掉在脚边。


他弯腰拾钥匙,却瞥见身后有一双男式帆布鞋。他吓得一激灵,猛地回头却看见同级的白月西正朝他笑。“yo bro——你也刚下课啊?”白月西声音非常宏亮圆润,他笑眯眯地站到他身边,一双会笑的眸对上杜雁回毫无生气的眼珠。


“嗯,”他太疲倦,声音也有些沙哑,“刚下课。”


“好巧哈哈哈哈哈,你手是不是冷啦。哥帮你开。”少年伶俐地从校服口袋里摸出钥匙,三下五除二就把大门开了。他侧开身子,用肢体语言提示杜雁回先走。


“谢谢。”极度缺乏安全感的杜雁回有些不适应走在前面,他贴着墙面缓缓前行,脚步拖沓。白月西噔噔噔地跟上,脚步声干脆利落,他跟他肩并肩一块儿走。他说:“不用谢,我们也算朋友吧,好歹住对门儿呢?”


杜雁回不以为然。点头应付了事。


“明天周六呢,我爸要在家里包饺子,不如你也来。正好呢,交流交流感情。”白月西一脚跨三阶地先他一步上楼,站在楼梯口笑看他,发出诚挚的邀请。


杜雁回对他过分开朗的性格不抱好感,他不着痕迹地皱眉:“不用,谢谢。”


“一起来呗。”白月西不依不饶,“你是年级第一呢。”


这两个句子有关联性吗?杜雁回顿住脚步抬头望他,正好对进他笑意璀璨的双眸,杜雁回忽然坠入。


他没见过这样洒脱的笑,杜雁回看惯了王琳素虚假的应付笑脸,看惯班主任的怒发冲冠。不然就看见满是厌恶的眼神。但这笑脸是是给他一个人看的,他格外珍惜。


“...好。”


“我觉得你真厉害。”白月西看起来有些烦躁,“你知道吗,我一直很想超过你,当上第一。”


杜雁回脚步不停,径直掠过楼梯间那个大红色的‘2’。他在年级榜单内见过他的名字。第二名,和他的总分只差0.5。


“我也没什么厉害的。”他耸耸肩表示不以为意,“你也很聪明。”


他其实没觉得白月西厉害在哪,只是为了维护他的面子就这么说说而已。因为真要论成绩,他全科发展比他偏理科的成绩要好的多,杜雁回不是那么没脑子的人,总不会当着别人的面说:‘你一点都不聪明,你永远比我差。’  多不要脸呢。


蜘蛛说过一句话:我爱你之下有很多意思,要把它们全部摊开来就是‘我爱你的钱,我爱你的帅气,我爱你的大房子大车子。’


同理,一句话下面有很多意思。比如说:你长相非常独特清奇。其实它深层的意思是:你真丑,我欣赏不来。


白月西无奈地摊开双手:“我一直在朝着超越你努力。可惜未果。”


“你不偏科,成绩就上去了。”杜雁回一脚跨过两节阶梯,踏上了五楼的楼梯间,家门口近在咫尺,“我到了。”


他没和白月西挥手,他没拿他当朋友。


杜雁回推门进去,发现平日早出晚归的王琳素正坐在客厅沙发上。他下意识敛起眉头,不悦的神色显露在脸上,王琳素瞥了他一眼:“你的卷子我都看过了,你的历史怎么回事儿。”


杜雁回心里‘咯噔’一下:“不在状态而已。”


他双手插进校服口袋,径直往房间里走。王琳素急吼吼地穿上鞋,抓着还冒着热气的牛奶走进杜雁回的屋子,里面只悠悠的打着一盏台灯。


“把牛奶喝了再写卷子,今晚你把发下来的历史卷全做了。”王琳素抓起杜雁回的包,替他选了好几张卷子出来。


杜雁回有些反感她的做法,他已经不是孩子了。


“对了,我给你订了一套英语报纸,今天到了。每天早上你就边吃早餐边做听力,听见没。”王琳素的口气不容置疑,“明天周六,下午去巷口刘老师那里去补语文,听见没。”


“嗯。”


“还有啊,你没事就去对面串串门,两个数学家呢,对你有帮助。”


杜雁回的笔没水儿了,他旋开盖子打算换替芯,经妈妈这么一说,忽然想起饺子的事儿:“妈,明早我去对面去。”


“行啊,好好跟人相处。别怪妈给你那么大压力,妈这是为你好。”王琳素转身要走,却又回头,“周日晚上我们去拜一下你爸,马上过年了。”


“...行。”


他真的很累,他想离开这个小城,所以他要很优秀很优秀,在他感到疲倦到忍不住了,他就像光,冲破把他闷死的黑暗,打散堵住他口鼻的齑粉灰尘。换个角度以这么说:他救了他。


他没觉得这个时候的自己对他有多喜欢。她也没和他有什么相似的。但是他们面对的都是逃离小城、面对高考、被迫长大。

你可能感兴趣的:(拓荒•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