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喜欢的人用吸引还是讨好

今天看了《影响力》第三天,讲的是七大武器的第二大武器:喜好原则。

都说你想要与什么样的人交好,首先要让自己成为什么样的人,然后去吸引对方。我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古话也说人以群分,物以类聚。你想和一个人交朋友,总得有一个共同点才能得到对方的好感。或者某一个点打动对方,不管是朋友还是爱人,想要持久地交往下去,还是要三观一致的好。

一个凡事亲力亲为,独立性强的人跟一个事事都要依赖他人,不敢承担责任的人不可能走得远。就算是一时被吸引,那也会在后面的相处中矛盾不断。

比如,艳艳是一个思想和经济独立的人,工作上也很有上进心。但是她男朋友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妈宝,什么事情都要别人帮他做决定。久而久之,艳艳就受不了了也因此分手了。

所以,喜好原则就是互相吸引,而不是刻意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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