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言:创作的时候消失闭关在自己的书房里,不创作的时候便过上一段上午在巴黎街头溜达、下午约朋友喝茶聊天的生活,这是一种何其的幸福!而更可贵的是,W.S.毛姆还将这种幸福带到了小说中的旁观者身上。
有些故事是帮你逃避现实的,有些故事是帮你认清现实的;有些故事是作者借此宣泄释放情感的,有些则是自我疗伤的...只可惜,毛姆的小说不属于上面任何一种。
在他的故事中没有人上天堂也没有人下地狱;他的讲故事方式也不属于任何一种通俗文体套路,他能悄无声息地从某个纪实文体中划向戏剧化的表演之中,却又让你对戏剧化的情节深信不疑。
最终,毛姆作品还是达到了雅俗共赏的境界(至少在西方是这样),从《寻欢作乐》里遭人背后嫌隙的作家夫妇,到《月亮与六便士》里那个“狼心狗肺”的艺术家,再到《刀锋》里“没了上进心”甘当流浪汉的拉里...他们当然都是虚构的,都是爱恨分明的。但读过的人情愿以这些人物为鉴来审视自己的人生。原因很简单——这个过程能让你心态平和,冷静客观,那是幸福的。
注:此“毛姆三部曲”纯粹是本人自己定义,分别指的是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1919年出版),《寻欢作乐》(1930年出版),《刀锋》1944年出版)。
一、《寻欢作乐》:曾经你讨厌,现在却怀念的那个“妓女”
读这本《寻欢作乐》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但书中的那段德里菲尔德夫妇教小阿申登骑自行车的情境总在我脑中回映。你能想象到吗:那种童年被灌输的——某某人不是好东西,不检点的意识——这种意识对一个小孩儿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意识抵触与天性驱使的矛盾效果。那个学自行车的小孩儿一方面被禁止跟行为不检点的作家夫妇来往,一方面又被作家夫妇的热情与真诚彻底俘获。于是,年少的阿申登表现出了“小大人式”的滑稽与可爱,而这种滑稽与可爱被毛姆用语言刻画的淋漓尽致。(王小波的《绿毛水怪》也有过这样的笔触)
这种矛盾延伸到孩子成年,终于在作家的那个放荡的妻子罗西与之发生暧昧的男女关系后爆发,成年的阿申登也终于明白了标签概念与感觉之间的差距。
没错,“寻欢作乐”这个最简单的获得“幸福”的方式,却要文明的人类付出面子与道德的庞大代价,这便是我从这本书里读到的最大的“悲剧”。但也别忘了,我从那对不检点的作家夫妇身上也感受到了放下道德负担后的幸福。那种幸福就像你对一个“流氓”和一个“妓女”的怀念。
二、《月亮与六便士》告诉你艺术家得能做到薄情寡义,你行吗!
看《月亮与六便士》我们得明确一点,小说里的“斯特里克兰德”虽然取材于画家“高更”,但他的艺术之路绝不同于现实中的“高更”。后者从证券经济师到画家再到塔希提岛的这个过程有一个相对平稳的过度,这个过度长达十年。而小说中的主人公就显得更加戏剧化了,仿佛是一念之间便从一个人变成了另一个人。
我承认毛姆这么做有愉悦读者的动机,但我更相信他是在概念化出一个“纯粹的艺术家”。这个纯粹艺术家是相对于现实中那些道德行为与艺术行为相矛盾的艺术家而言的。这就让我们在小说里看到了那个抛弃妻子孩子去法国画画却能对亲人毫无顾忌与留恋之情,能对自己的赞助者与仰慕者怒言相斥不顾及任何后果的“斯特里克兰德”。
当然,这位“艺术家”的纯粹可不止体现在薄情寡义、铁石心肠上。临了,“斯特里克兰德”那个画在塔希提岛自家屋子上的画作,那个随着他与屋子一起消亡的遗作让我想起了最近那个自毁画作的“班克斯(Banksy)”...没错,这些纯粹的“艺术家”以及他们的行为再次告诉了我们,“当你意识到一个东西的价值,那个东西可能已经逝去了”这个道理。
三、《刀锋》中每个人只是在尽力得到自己想要的,因此我们可以放下恨任何人的包袱了!
在我印象里,没有哪部小说能像《刀锋》那样,在哲学性、思想性以及写作技巧上都让人震撼的了。故事中有让人牵肠挂肚的人物情感描述,有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有酣畅淋漓的“在路上式”的冒险段落,甚至有让人意想不到的悬疑设置...而所有这一切,毛姆却能用一条最简单的线性方式叙述出来。让人佩服至极。
我们来看故事中的主角“拉里”,显然,他是美国那个时代的“问题青年”,他放弃了出身上流社会的未婚妻,放弃了前程似锦的工作而去当了个流浪汉。他游历法国博览群书,浪荡德国底层社会搬砖运煤,他甚至跑到了印度寻法;他被曾经的那些社会人士骂成自甘堕落、不学无术,甚至被流言蜚语所毁谤,但他似乎从来都没在乎过自己的名声,他甚至平和地能去开导那些怒斥自己的人;他远离上流社会那个圈子,却从没有记恨迁怒那些人,从没有给自己树敌,他的平静甚至让人感到不安...
由此,故事一定缺少了那些传统的矛盾冲突与张力,而《刀锋》却被作者叙述的环环相扣,让人读时拿不下眼。原因何在,来看叙述者自己的解释——
我写的绝不是什么名人,相反,他这一生藉藉无闻,或许直到生命尽头,他在世间留下的痕迹,也不会比石子投入水中后水面泛起的波纹更多。如果那时,这本书还有人读,那就证明它本身能引起人们的兴趣了。
的确,一个如此平凡的人还能有如此大的魅力,那也足以证明平凡的魅力了。
再来看《刀锋》中的其他人物:有努力跻身上流社会的商人,有拼命赚钱的丈夫,有世俗而自负的家庭主妇...奇怪,这些人本可以作为故事的反角让人怒牙切齿的,可在这本书里这些人之间似乎没有了命运的因果关系,仿佛他们跟“拉里”平行并列于这个社会,用叙述者自己的话:他们只是各自在尽力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已。
纵观毛姆“三部曲”,我认为他们同属于一个风格,他们都用了第一人称类似于电影纪录片的形式将故事叙述出来,而那些高超的技巧便隐藏在这些看似朴素的“记录语言”里。
毛姆曾说过:现实乃是一部拙劣的小说。他不屑于脱离大众审美观的前卫文学表达方式,他的作品也一度不被那些学院派学者列入文学大雅之堂,然而,将通俗的故事与高深的哲学思想融在一起又何其是件简单的事情,这本身就需要过人的文学天赋与高尚的思想境界的支撑。
毛姆在他的作品中找到了现实与艺术的平衡,而这种平衡给所有喜欢他的读者带来了如此美妙的幸福感与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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