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难处之三 高中(1)方琼

作者JY的话:(叶信这家伙在这个时候去苦练电子竞技了,也就是当时风靡全球的Cs时代,渴望走上职业电竞的道路。但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家伙手头已经不剩一个子儿了!自从离家出走后就死皮赖脸住在网吧里。那么,这位落魄之子又怎样获得女人的芳心呢?        -《全面沦陷-赎罪》第12章)


这些家伙居然如此对我,难不成是不知道我在初中的那些辉煌事迹?老师、教导主任们像看管犯人一样盯着我在学校对面的理发店理了一个极为难看的平头(后来我推成了光头),不得已我只能整天带着帽子在课间坐在最后一排的角落,听着教室里的声音。这个形象的我无法再像个王子一样出门巡视,受到两旁欢迎阵队抛来的鲜花。同学们头一次在老师的调教下有了较为明确的思想——听老师的,就会有一个完美无缺、被许诺成功的未来。我可以在行为上展示出怎样叛逆的艺术,但如果那些大人们非要将我拉到角落与我理论,让我讲出个所以然来,我就只能举着双手投降了。因为我深知从那些争论的开始,胜利的天枰就完全倒在他们那边,无论你给出什么样的答案,他们无非最后要靠开除你作为致胜的筹码。抛去这一点,他们简直不堪一击。我打心底里羡慕这些能毫不犹豫相信别人的同学们,你看,他们能尽情地在欺骗中释放自己的青春,代价无非是昧着自己的良心。如果可以,我也完全愿意接受这样的代价。

就这样过了一个学期,在一个植树节的下午,我当众侮辱了(对于他来说算是吧)学校的一个教导主任,我讲出了学生与校方之间互相扮演小丑的真谛。也许是被我华丽无缺的辞藻所“感动”,那家伙发起怒来像个真真正正的小丑。他一面说着“这里是学校,要与社会上那些混混区别开来”的玩笑话,一面指着我的鼻子对我的未来许下“允诺”——你这样的人呐!是不可能在有一天考上大学的。

面对这样叫人感动的流泪的允诺,我只能选择不在这里念了。对于父母那边,由于自己不善于争辩的性格,竟也让他们完全相信了学校的那一套“错完全在我”的说辞。不得已,我只能离家出走。

我找了一家缺人手的网吧,当网管,思杵着一面赚钱,一面练习打cs,打职业赛。老板是个混社会的人,头上有一道深深的疤痕。也许是网吧经营太不景气,我又是少年工,他和网吧的主管把我一个人当三个人使,并且时不时找机会扣一点我的钱。我住在网吧里,每晚睡在靠近厕所的一个角落的沙发上。据说,那是个看私密影片绝佳的位置,但我没那个心情,我可是在饿着肚子呐。早上七点起来,牙不刷,脸也不洗,先刷洗厕所,再收拾网吧,擦机箱和电脑,将烟灰缸里的烟蒂和口香糖清理干净,然后协助收银对账。其实现在一个网管的工作量远没有这么大,客人呼唤去看看便是了,其余时间便可以玩玩手机、打打游戏。我却连保洁员、技术主管、收银员的工作都一并干了,若是上白班的话,除了晚上八点半交班,我拥有一两个小时的自由时间来练习cs(累得没有做其余事的力气),其余时间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度过的。

我的身上散发出阵阵臭味,跟那些每晚来包夜浑身散发着汗臭味、穿着三星球鞋的民工没什么两样。我真的怀疑那个每天早上都要起来洗头、打扮造型的人,那真的是我吗?现在的我手指发黄,夹着廉价烟草,只会望着那每一个忘我的、敲击键盘的身影傻笑。

有一天,店里来了一个女客人。她将我招呼过去,随意地说了句:

“给我拿瓶可乐。”

当我递给她可乐时,她顺着小指的地方往我手里塞了一个小烟卷样的纸条儿。上面写着:

18170453620.有空打给我,请你吃饭,交个朋友。

当晚下班我就给这个姑娘打了电话,没想到她就在网吧隔壁的茶屋喝茶等我呢。看我来了,她将我拉到附近的一家火锅店,这可差点把我的魂都吓了出来。

“怎么啦?一副见了鬼的样子。”

“没,没什么。”

(要是我说出“我没有钱,吃不起”的话,不知道她会怎样看我,也许会立即拎起身边那如烫手的山芋般的昂贵皮包,向我一甩头发,扬长而去吧!)

想到这里我就双手环抱在胸前,一副受了惊吓的样子蜷缩进角落,根本连看她也不敢看一眼。不知什么时候她坐到了我身边,将手臂温柔地搭在我的肩上,对我说:

“有什么困难,跟姐姐说吧!”

“姐姐?”我惊虑地抬起头望着她。

“对啊,肯定算是的吧,我二十二岁了,肯定比你要大的吧。”

当时的我也不过十几岁,但当听到对方报出这样的年龄,我反到坦然了。于是我轻松地就脱口而出:

“没发工资,没钱。”

谁知她并没有意想中的一丝惊讶,而是比我更加轻松地说道:

“我当然知道啊!我约你出来,肯定是我请客喽!”

刹时我感到一股跌入冰窖般的刺骨寒冷,当时在我们的意识形态中,让女人请客的男人就是吃软饭的孬种,那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一种没有脸面再开口的屈辱感。归根到底,我还尚未摆脱在初中那种“受万千少女瞩目”的贵族心态吧。因为是贵族,所以要有绅士风度。可是在这个时候,那种风度却作为一个实感而正式死去了。

“你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气度,在你身上啊。你自己都没意识到吗?你很受女人的关注。”

“以后,跟姐姐在一起吧,让姐姐养你。”

在网吧工作的那些人都发现了我最近的不同,似乎我变得很不一样了。我的身上没了那惹人嫌的臭味,就连头发也是重新烫过造型的。直至连前台那个收银女的都一改之前对我乞丐的称呼,与我上班见面时发出“我怎么从来都没发现身边有这样一个大帅哥”之类恭维我的话语。

几日后我玩了一手辞职——并不事先通知的那种。我记得那一天是双休日,客人爆满,没了人手的主管只能身兼数职,即当收银又当网管,还负责卫生。

写给我纸条的姐姐名叫方琼,为了亲昵我叫她琼琼。多亏了琼琼的百般呵护,我才有了重见天日、恢复往日雄风的快感。晚上下班我再也不藏在那靠近厕所的电脑前打游戏了,也用不着在浑身黏黏的像个鱼缸中的清道夫一般“吸”在那肮脏沙发的壁边上度过一夜了。我在散发着香水味的沙发上搂着琼琼一起刷QQ空间,她给我充了钱,我们一起玩宠物熊和劲舞团什么的,在我人生也头一次看到自己在QQ中的各种钻都齐刷刷像勋章一般点亮。

或许我的骨子里有一种叫尊严的基因,再加上对痛苦记忆的难以忘却。随着日子的延长,我感到自己像一条宠物,被圈养在了家里。

我现在完完全全在靠一个女人辛勤工作赚来的钱在挥霍呐!

这种情绪一散发就一发不可收拾。有一天晚上,还没等我主动开口,她倒是先说话了。

“我说,咱们要不换点事情做,老是在一起玩游戏,怪无聊的吧?”

我并非听不懂这句话里的意思,只不过又萌生了一种近乎于戏谑的态度,就是这种生命中模棱两可的东西,把我的命运走向全然改变了。

我望着她的眼,蓦然地说道:“那么,出去喝酒吧?”

她轻轻呵了一声,没有再说什么,走到前厅穿鞋子去了。

那一夜,她看着我一个人自顾自地喝酒,说着胡话。诸如什么“我的辉煌殆尽,卷入无尽洪流”“学校和网吧里的那些人都是傻子,请放了我,让我就待在自己的那个世界吧”之类的话。我头一次把自己灌得如此醉,感受到一种借着酒精的效用释放身体深处兽性的快感。然后,我失态地吐在她的腿上,让她受尽了在众人眼中的难堪。

深夜,琼琼扶着醉醺醺我回到家中,满是担心。我一直和她在床上折腾到精疲力尽。

迷迷糊糊,我感到身边传来一声轻叹。

你可能感兴趣的:(第12章 难处之三 高中(1)方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