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使用不具备肖像特征的广告照片仍然可能构成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外貌享有的人格权利,包括未经许可使用、公开披露、歪曲使用等行为。因此,即使广告照片中的人物不是特定个人,如果该行为涉及到他人的肖像权,也可能会被视为侵权行为。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肖像权和个人隐私,避免任何形式的侵权行为。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具体来说,肖像权的内容包括:
2.制作权:权利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通过多种艺术表现形式制作自己的肖像,如自拍。
2.使用权:权利人对于自己的肖像,依照自己的意愿决定如何使用,如自我欣赏。
3.公开权:权利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决定自己的肖像是否可以公开,怎样进行公开。
4.许可他人使用权:权利人可以与他人协商,签订肖像许可使用合同,准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此外,肖像权还包括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肖像权保护法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肖像权的保护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肖像制作权:肖像制作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制作自己肖像的权利。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他人不得擅自制作和使用其肖像。
2.肖像使用权:肖像使用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使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其肖像,包括公开、发布、展示等行为。
3.肖像维护权:肖像维护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保护自己肖像不受侵害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肖像权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未经本人同意:侵权行为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擅自使用、公开、发布、展示等行为,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
2.以营利为目的:如果侵权行为人使用他人肖像进行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即使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也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
3.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如果侵权行为人恶意侮辱、丑化、玷污、毁损等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或破坏他人肖像的完整性,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
需要注意的是,肖像权的保护范围并不是无限的,它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在新闻报道、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可能会对肖像权的使用进行一定的限制。此外,肖像权的保护也受到时间、地域等因素的影响。
总之,认定肖像权侵权行为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是否经过本人同意、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是否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等。如果侵权行为人违反了这些标准,就可能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
侵犯了肖像权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1.民事责任:肖像权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如果侵权行为造成了肖像权人的经济损失,侵权行为人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此外,侵权行为人还应当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民事责任。
2.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肖像权侵权行为构成违法犯罪,则侵权行为人应当受到行政机关的处罚。例如,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
3.刑事责任:如果肖像权侵权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则侵权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例如,构成侮辱罪、诽谤罪等罪名。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是肖像权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的一部分。具体而言,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于肖像权侵权的认定标准、法律后果等方面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