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摩关于究竟法和世间法的论述

  这是在《应食经》里面说到的:    “诸比库,为什么说是色呢?诸比库,变坏故,称为色。因什么变坏呢?因冷变坏,因热变坏,因饥变坏,因渴变坏,因虻、蚊、风吹、日晒、爬虫变坏。诸比库,变坏故,称为色。”    也就是说,物质、一切的物质现象都会受到内在跟外在因素的干扰,必定会破坏,会坏灭。简单地说,毁坏义谓之色。一切的物质都会毁坏、变坏,会受到内在、外在种种因素的干扰,称为色法。

有的人问:要解脱,解脱是什么解脱?色法解脱,还是心解脱?心解脱。对,我们不是解脱色法,而是解脱心法。即使是佛陀,他解脱的并不是色法,而是心解脱。所以佛陀讲到解脱的时候,是讲心解脱。也就是说,当一个圣者在断尽了一切烦恼的时候,是心没有束缚,心是自由的。但是,这一个色身还会生病,还会变坏,最终还会死亡,是不是?你说,如果是色法也可以解脱,岂不是象老道一样求长生不老或者羽化登仙了。在佛教里面看来,可不可能?可能吗?不可能。

但,这样的话,为什么我们还要学色法,还要修色法,还要观色法呢?因为佛陀说过,佛陀在《中部·大牧牛经》里面说:    “诸比库,具足十一法的比库不可能在此法律中得到增长、成长、增广。哪十一种呢?诸比库,于此,比库不知色……。诸比库,比库如何不知色呢?诸比库,于此,比库对无论任何色,一切色皆是四大与四大界所造不如实知。诸比库,这是比库不知色。” 

  我们要了解色法的意义,正如佛陀在这一部经里面说:如果一个人不了解色法,不如实地知见,如实地照见色法,他不可能解脱。    我们讲到心,心是离不开色法的。在五蕴有的世间,在欲界跟色界里面讲到的心就是名法,它不可能离开色法而存在。我们生活在物质的世界,我们的心因色法而生。    例如,讲到眼睛看,是什么?是眼识,是不是?眼识如果没有了作为眼睛这种依处的话,有眼识生起吗?那是不可能的。如果没有所对应的颜色、形状这些物质,这五花八门、五光十色的世界,有眼识生起吗?没有。所以,从因缘法上来说,名法就是心,它不是单独生起的,必须是因缘和合生起的。 

  佛陀在经典里面经常讲到的:缘于眼,外面的颜色跟眼识,三事和合而生触,因为触而有受,无论是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是不是?所以如果讲心法,我们必须得了解色法。同时,由于种种的色法,往往是我们内心抓取、贪着、执取、贪染的对象。如果我们不观照色法,只是观照心,那么这种心没有了对象,我们的观很可能变成是空观,或是偏离一边的观,而不是完全的观。为什么呢?当生起贪染的时候,我们同时还是要观照贪染的对象是什么,贪染的对象往往是五欲的功德,哪五欲的功德?色、声、香、味、触。色、声、香、味、触,都是色法还是名法?是色法。对,例如,财啊、色啊、食啊,这些其实都是色法。在修观的时候,我们不仅要观能观的心,或者能的心所执的对象,这是要观的。

所以,修色法是必然的、是必要的。如果一个人不修色法,他不可能证入涅槃。    佛陀把世间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色法,一类是名法,色法是物质现象,名法是心理现象,这些都是我们必须得了解的。我们说修观、观智,观智观的是什么?观的就是这个世间。所有的法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出世间法,一种是世间法,是不是?我们用不用去观照出世间法?没有意义。难道我们需要观出世间法也是无常、苦、无我的吗?不用。我们观的是世间法,因为世间法,它有生灭相,它有无常相,有苦相,有无我相,有空相,所以我们观照的是这些。而世间法,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物质现象,一类是心理现象。如果说还有另外一种现象,那个就是概念了,但是我们不用去观概念。如果我们观概念,观一辈子,我们都不可能成就真正的观智。为什么呢?因为概念在究竟意义上它是不存在的,观它你只能够落空。我们观的是究竟法,去观照的是五蕴,观照的是十二处、十八界,观照的是色法跟名法,为什么呢?因为有为究竟法才具有无常相、苦相、无我相。    在修观的时候,我们观照的无非是色法跟名法。我们现在学“阿毗达摩”,也是以学习物质现象和心理现象为主,这就已经贯穿了“阿毗达摩”的最主要的部分,而其它的,还会讲到的概念法,讲到的涅槃,但这些,我们带过就可以。 

要如何来了解色法呢?可以从最基本、最粗浅的方式来说,我们现在所处的世界是个物质的世界,我们所感知的几乎都是属于物质。我们要吃饭,要有房子住,出门要坐汽车,生活要有钱,这些都离不开物质,是不是?甚至说绝大部分人所追求的都是物质,追求的是物质的享乐、物质的享受,一切的欲界的有情,就算连猫,狗,蚂蚁,蚊子,爬虫,它们都要为食而奔波,是不是?它们都要找食物。所以说,我们是生活在物质的世界里面。    如果用物理的方式来分析所有的物质,对人、动物、植物、矿物质、山河大地进行分析,将会发现到这些物质现象或者说有生命的现象,包括人,包括动物,它都是由细胞组成的。如果再继续分解会发现,细胞是由很多的分子组成的,再分析分子,会发现它是由原子组成的,继续再分,可能还有核子、质子、中子、电子、亚原子、粒子等等。据说现在科学界又发现了最小的物质单位叫夸克。但无论科学家怎么分,这些在“阿毗达摩”里面都是属于世俗谛的范畴,也就是说,还是属于概念法。 

佛教怎么分呢?佛教的分法有点像科学的分法,但是不尽相同。佛教的分法也是把一切的物质进行分析,包括有生命的、特别是有生命的现象,有情的色法把它一直分,也是不断地再分,再分。当我们把一切的物质,包括有生命的,包括没有生命的物质一直再分,分到不可再分的程度,有一种称为色聚(kalapa) 的。

但是,色聚虽然是最小的单位,它还是属于概念法,还是属于世俗谛。我们在修观,要观色法的时候,必须得要破除色聚的三种密集,就是组合密集,功用密集跟相续密集。为什么称为聚呢?聚是组合,色聚(kalapa)的意思就是组合,只要有组合,它是属于究竟法还是属于概念法?属于概念法,对。

所以我们在见到了色聚之后,不要认为说一个人能够看到色聚,啊,他就很了不起,差得远呢!看到了色聚之后,他还必须得要破除色聚的组合,直到见到究竟法。

我们可以说一般的物理学家,他们研究色法、去观察色法用的是肉眼,而我们要去观照色法、要去观察色法,了解色法,我们用的是什么眼?我们用的是慧眼,这个是不同。肉眼跟慧眼,哪一个更高明? 

  在我们的身体里面、外面,还有无论是有情识的,没有情识的,有情识的动物,包括人,没有情识的山河大地、木石等等,这些都是称为物质,称为色法。

  色法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四大,一类是四大所造色。正如佛陀在《相应部》里面说:“诸比库,有哪些色呢?四大以及四大所造(色)。诸比库,这称为色。”

  也就是说,一切的色法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大种色(mahabhuta),有四种,我们称为四大,或者称为四大种或者称为四界。    还有另外一种是所造色,(upadaya rupa),一共有二十四种。    四大种就是地、水、火、风,而所造色是什么呢?我们说到,例如说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这些都是属于所造色的范畴。四大以及四大所造色之间的关系就好比是大地跟树木的关系。树木,花草树木的生长,必须得依靠大地,没有了大地,花草树木的生长就没有依处,就没有立足处。我们所生活的这个物质世界,所能够感知的一切物质现象,大,大至整个宇宙,整个银河系,太阳系,地球,山河大地;小到细菌,小到极微细的粒子等等,无一不是色法,所有这些色法都属于四大以及四大所造色,只是它们之间的组合不同而已。我们所看到的世界,好象是五花八门,千姿万彩,其实都离不开四大以及四大所造色。由于四大以及四大所造色,它们不同的组合,构成了我们现在千变万化的物质世界。

  我们在这里就先来学习四大。    四大种叫做(cattari mahabhutani),或者又称为四界(catasso dhatuyo),也简称四大。这四大分别是地界(pathavidhatu) ,水界 (apodhatu) ,第三火界(tejodhatu),第四风界(vayodhatu)。 

这里讲到的地、水、火、风四界,跟我们平时所认知的地、水、火、风是不同的。这里讲到的地,不是土地、大地的地,田地的地,不是这里的地。水,也不是海水、江水、河水,或者我们所喝的水,不是这里讲到的水。火,也不是熊熊燃烧的火,灯火。风也不是我们讲到平时吹来的风,我们不能够用这种物理现象来理解。如果认为说,大地、土地是地,这种地是概念法。如果讲到会流动的水,海水,江水,湖水,这些还是概念,讲到烧的火,灯火,这些是概念的火。讲到吹来的风,这些都是属于概念的范畴。但是,佛陀在讲到了地、水、火、风,四界之所以称为界,它是究竟法的范畴。 

我们在分析究竟法之前先来讲一讲,在我们学习每一样究竟法的时候,将会采用四种鉴别法。依照“阿毗达摩”,每分析一种究竟法,都会用四种方法来分析。   

第一是特相(lakkhana),也就是特点的意思,每一种究竟法都拥有它的特点,因为有了特点,才能够区别于其它的法。如果没有自己的特点,它很容易跟其它的法混淆。   

第二是作用(rasa),或者直接翻译成“味”,味道的味。也就是究竟法的作用,一种究竟法对其它究竟法能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这就好象说,一个经理在一间公司里面,他能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一个会计在一间公司里面又能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类似于这么样。一个究竟法不可能单独存在,但是在它存在的时候,它在其它的究竟法当中能够起到什么作用。好象一间寺院一样,一间寺院的僧职能够起到什么样作用,维那能够起到什么样作用,知客又在这个寺院里面起到什么样作用,监院、方丈他们又起到什么样作用。同样的,每一样究竟法,在一个究竟法的组合里面、一个聚里面,色聚或者名聚里面,它起到的是什么作用?因为有了这个作用,我们就知道这个是什么,这个是什么。

  第三是现起(paccu-patthana) ,也就是一种究竟法表现为什么,它被我们体验为什么,它以什么样的方式被我们所认知。例如,我们用什么样的方式来知道这个是地,这个是水,这是火,这是风,每一样的究竟法都会给我们所认知、所体验,体验这种究竟法,称为现起。

  第四是近因,近因,直接翻译为(padatthana) ,pada是脚,tthana是地方,也就是足处,或者立足的地方,即一个究竟法产生或存在所直接依靠的原因。依照佛陀的教法,任何一种法的产生跟存在都必须得依靠许许多多的因,有了种种的因缘助成和合,才会有一种法的存在,一种究竟法的存在,一种有为法的存在。但是在种种的因缘当中,我们还是可以找到其中一种最直接的原因。就好比是一个小朋友,他只要生活在社会,生活在家庭,他都会有很多关系,跟他的爸爸、他的妈妈、兄弟姐妹,他的邻居,在学校里面还有老师,还有同学,有很多关系,是不是?但是,在所有这些关系当中,小孩子跟谁的关系最亲密?跟他母亲的关系最亲密,是不是?所以,同样的,一种究竟法它的产生或者存在,会有很多的因缘。但是,在这种种的因缘当中,有哪一种关系最直接?就是这里讲到的近因。    例如佛陀讲到的慧,智慧的慧,特别是指在修观的时候,观智的直接的原因是什么,近因是什么?是定,对,为什么不是其它呢?难道如理作意不是吗?难道正念不是吗?都需要,难道慧所依赖的心也不是吗?也是,都是。但是,最直接的原因是定,因为有了定力才能够如实知见。    在我们讨论每一个究竟法的时候,都会用这四种方法来区别。用这四种方法来区别,那么究竟法的定义就很明确。

流光闲客总结

探索究竟意义是佛教的根本,在这条路上上两种层次,一种是世间法。一种是究竟法。但究竟法不代表究竟意义的东西,只是通往究竟本质的法的高度,包括研究对象,侧重点不同而叫做究竟法而不同于世俗法。究竟法的研究课题对世俗的剖析比世俗法要细致,精确,如此而已。究竟法的起始点比究竟本质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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