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本章主要分为三个部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概述、特定业务的核算和财务会计报告。

一、概述

1、非营利组织三个特征

❶不以营利为目的;❷资源提供者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❸资源提供者不享有所有权;

2、会计制度:❶权责发生制为基础;❷采用历史成本计价的基础上引入公允价值计量;❸没有所有者权益和利润,而是设置了净资产;❹设置了费用要素,而没有使用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要素;

3、会计五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

❶反映财务状况:净资产 = 资产 - 负债

❷反映业务成果:净资产变动额 = 收入 - 费用

二、特定业务核算

1、受托代理(区别于捐赠):收到委托方受托资产,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资产转账给指定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委托代理过程。包括受托代理资产和受托代理负债;

2、非交换交易收入: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和补助收入;

3、业务活动成本:实现业务活动目标所开展的项目活动或提供服务所发生的支出,要注意划分费用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4、净资产:包括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根据资产用途是否受到限制来区分。

三、财务会计报告(三表一注)

1、资产负债表:反映期末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2、业务活动表:反映一个会计期间内开展活动的实际情况;

3、现金流量表:反映一个会计期间内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信息;

4、附注:披露编制的会计政策、重要项目具体说明以及未在报表上反映的重要信息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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