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大明王朝,无论对它持何种看法,大多承认的一个事实是明朝军队的战斗力远远不如汉、唐。既没有封狼居胥的伟业、生擒可汗的壮举,也没有“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的霸气言论,而且许多人认为明军连那个被辽、金、西夏、蒙古轮番按在地上摩擦的宋军都不如。
同样是汉族军队,为什么战斗力差别这么大呢?有些人认为是因为隋唐开始的科举制度,导致社会“唯有读书高”,失去了尚武精神。如果真是这样,明军如何赶走相比读书更爱骏马、弓箭、弯刀的蒙古人?又是如何赶走穷凶极恶崇尚暴力的倭寇?
中华自宋开始,军队的战斗力就明显在走下坡路,包括最后的满清。那我们这个民族沉浸于儒学、理法里近千年,是如何近代短短几十年的时间内就重新组建了堪称无敌的军队?
难道“尚武精神”对我们这个庞大民族来说,培养起来是个轻而易举的事情?相反我们的历史告诉我们,我们这个族群形成的习惯、性格、观念可以传承数千年而难以改变。所以说“尚武精神”从未离开实际一直伴随着我们。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明朝的军队丧失了战斗力呢?
元至正十六年(1356年),朱元璋攻克集庆改名为应天府,走上了脱离红巾军争霸天下之路,这一年也可以视为明军的诞生之年。初生的明军组织上并不复杂,无论是在郭子兴麾下时的老班底,还是后续加入或者招降的新将领都互不统率,直属朱元璋,由他直接指挥。像九华山之役,老资格的徐达就无法制止“后进新生”常遇春屠杀降卒。
消灭陈友谅之后,战争的规模越来越大,战线也越来越长,朱元璋意识到他不能再像以往一样亲自指挥每一场战斗。朱元璋只得一面在战前制定更为详尽的方案,一面放权给大将军统帅大军,以便于根据实际情况对他的指挥和方案做些修正。
后成立大都督府,在明军中建立了完善的四级指挥体系(卫--都指挥使司--大都督府--皇帝)。组织效率的提升让明军的战斗力大增,很快就消灭了群雄并将蒙古人逐出了长城。但是此时的皇帝朱元璋也对明军这个庞然大物畏惧不已,不再扩张王朝的版图转而将手中的刀挥向了自己的军队。
实际这也不是朱元璋个人性格的选择,做出这个决定的主要原因是“他是皇帝”,他的性格只是决定了他具体操作时选择的方法。历史也表明后任的皇帝们,没有一个尝试重新恢复明初严密的军队组织系统,而是不约而同的选择了继续碎片化。
自嬴政称始皇帝到朱元璋建立明朝,皇帝集权制度在中华大地上已经传承了一千六百年。这一千多年里各皇朝的皇帝们面临更多的威胁不是外敌入侵,而是内乱,内乱的主要原因是权力的分散和军权的控制。
在我们的价值观里,天下秩序安宁的核心在于“纲常”,君君臣臣的理念注定了,处理内部纷争就只有一个方法,“你死我活”。反而外敌是可以和解、和平共处的。由此诸皇朝的核心使命也慢慢地从扩张帝国获取土地、人口转变为集中、维护皇权。
然而皇帝一人的能力和精力注定了他不可能掌控一切权力。怎么办呢?唐宋选择了科举流官制让文官们无法再形成世袭权力的门阀,大幅度的降低了文官集团对皇权的威胁。再通过文官控制军权,把军人压在政治最底层。
明朝在继承宋制的基础上又做了扩展,就是拆解军队的组织能力,让军队难以合并力量,进一步的降低了军队对皇帝的威胁。
明初的军队组织结构大致是这样,底层为卫所两级,一所下辖一千一百二十人,五所组成一卫,每卫五千六百人,设卫指挥使。若干个卫所组成一个军区(基本都是按布政司划分)设都指挥使司,长官为都指挥使。都指挥使司上为统率全军的大都督府。
说明:明朝的布政司的行政级别类似于我们现今的省,为了便于阅读和理解后文中的布政司均用省代指。
洪武十三年,朱元璋将大都督府分为中、左、右、前、后军都督府,各卫、都司平均分配于五军都督府。明朝的军队被拆分为五个互不统属的部分,自然不是为了让军队指挥、组织、调度更顺畅,恰恰相反就是人为的制造矛盾点以让他们互相牵制,弱化他们的实力。
原本五军都督府负责统帅军队,而兵部负责依据皇帝的旨意,发出具体的作战命令。五军都督府接到命令后,出兵作战。
朝廷为了防止将专军、军私将的现象,军队日常以千户所为基本单元分散于全国各地的戍所、屯所,无朝廷调令严禁军队调动。战时临时调集军队和将领出征,战后各回原所。而指派出征军队、武将的权力很快就被转移到了兵部,等于剥夺了五军都督府的大部分统兵权力。
各省虽然有负责一省军事的都指挥使司,但是当有战事时朝廷还是会指派挂将军印总兵出任,事后缴印回原任。由于边患频繁,派出防御的总兵官渐渐变成了固定官职(会冠以镇守名义),再后来内地一些军事要害地区也派遣总兵官镇守。
镇守总兵又会在其下设置分守,镇守一路(也称为协);分守下又设守备,镇守一城或一堡。这样一来镇守总兵(不仅仅是总兵官一人,而是以他为领导的指挥系统)实际就取代了都指挥使司的职能。而总兵官又属于朝廷直管的派遣官,不听命于五军都督府,实际就是去除了五军都督府对分驻地方军队的统帅权。
至此原本为了提高全军组织、指挥效率的大都督府被肢解和架空,明军等于又回到了当初朱元璋直接指挥各将领的局面。只不过这个时候军队的规模已经膨胀了几十倍,防御、驻守的面积扩大了上百倍。明军的战斗力是继续上升还是开始下降就不言而喻了。
帝国对军队组织、指挥的肢解不仅仅只针对大都督府,在都指挥使司、总兵官军镇层面也是一样不手软,这时用的是以小制大的方式。
例如某总兵官统辖的军镇分左右二协,各设参将一名负责镇守。各协之下设有若干守备。左协参将因战斗需要右协某守备配合,但左协参将无权直接指挥右协守备。他需要向总兵官请命,由总兵官向右协参将下命,再由右协参将命令其麾下守备。
请注意,总兵官不是直接下命给守备,并不是他故意摆架子,而是按照帝国以小制大的制度,总兵官不能直接指挥参将麾下部将。同样各协的参将一般也不能越过守备指挥其麾下的千总、把总。
这种不能越级下令的规则并不是明朝的军法(实际上明朝各时代军法明令不听令者当斩),这只是各级将领都不愿去触及的潜规则。朝廷不允许“军私将”只是在都指挥使、总兵官及以上的层面,对于中下级将领倒并不阻止他们将下属私人化。
主要原因有两个,第一个原因是明朝军户世袭制使得军人家庭世代为军,而明朝的功勋封赏制度将中下级军职作为封赏授予有功人员世袭(卫指挥使这样的高级官职也可以世袭)。所以很多卫及以下千户所的人员从属关系也是世代继承下去的(你是千总张三麾下的兵,你孙子的孙子八成也是张三子孙麾下的兵。这种情况下你不依附张三反而跟他闹别扭,就是给自己的子孙后代挖坑,一般的人没这个勇气)。除非朝廷把中下级武官也改为流官制,不然很难回避这个“军私将”的问题。
另一个原因就是军中形成一个个独立的小山头,朝廷只要防止他们互相吞并壮大就能很轻松的控制他们(控制一两千人比控制百万人轻松多了)。在默认军士为将领私产后,高级军官在考虑作战部署、粮饷分配等问题时自然得考虑自己的下属能不能接受;处理越级指挥的矛盾时,自然会选择偏向下级军官的方式,潜规则也就是这么形成的。
了解了这个就能理解为什么明中后期军队作战时为什么会出现那么多指挥不畅、不服从命令的事(最明显的就是军官率领自己的部众撤离战场,实际就是逃跑),毕竟在古帝国时代没什么人愿意为了别人牺牲自己。
在没有现代军队管理理论的古代,军队私人化是有它的好处的,首先在古代人际关系主要依靠家庭、宗族、同乡这类血缘、乡缘来维系,所以军队同族、同乡化有利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军队私人化也会迫使军官下功夫提升自己部属的战斗力(因为战斗力低就意味着战斗时会损失自己的财产,战斗力高才有可能获得军功封赏)。
明中后期以后明军作战(非流寇)的胜率就开始下降,获胜大都是千人级别的中小规模战斗,人数上万人的大型战斗,明军几乎就没有赢过。不是明军不能打,在浑河、西平堡、宁远、朝鲜明军也证明了自己的战斗力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差。那是为什么呢?
原因就是明军在卫这个级别以上已经没有了系统、成熟的组织、指挥能力(明军过万之后就成了各怀鬼胎的散沙组织),而中后期明军绝大部分卫真正能出战的战兵数量最多也就一千人(其中的主力是各将领的家丁)。
其实战争并不是《三国演义》描写的那样依靠军师文臣的谋略、计谋,也更不是依靠武将个人能力(强如吕布、项羽死无全尸;智多近妖的诸葛亮六出无果)。战争比拼的是组织效率、后勤保障、训练和技术应用。
军队这种依靠群体力量的组织里,个人的武力、智谋提供的帮助微乎其微(举个例子,战斗中军队的阵形一旦被破坏,不论士兵或将领个体有多强,短时间内不能恢复阵形的除了溃败没有别的选择)。所以组织性被严重破坏的明军战斗力下降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到了这步朝廷仍然没有放过军队的打算,朝廷相信军队将士的地位还是太高或者说是还有进一步下降的空间。实际到了宋代,军队将士别说列于朝堂指点江山,民间的贱籍都看不上他们。我们看看宋时名将狄青的事迹就能大致了解武将的实际地位了。
狄青年轻的时候犯了事,于是脸上被刺字成了一名光荣的“贼配军”。从军后凭战功升迁为指挥使、节度使、河中尹,这官已经不小了。有次韩琦请客,席间助兴的歌姬敬酒时称呼别人都是“大人”,到了狄青这里就成了“斑儿”(对受过黥刑的人的戏称),结果哄堂大笑。
狄青觉得非常没面子,第二天把这个歌姬抓到军营打了一顿(这歌姬不是韩琦家养的,是他临时外面雇的。要不然狄青也不敢打)。韩琦知道这事儿后也没说啥,但这事儿没完。
不久后狄青的老部下焦用押解犯人(去充军)路过,顺便就来拜见狄青,狄青很高兴摆桌酒席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韩琦逮住这个机会,就把焦用抓了起来定了个死罪(执行军务期间饮酒渎职)。
狄青急忙去找韩琦求情,这可谓是宋代文武关系标志性的名场面。狄青站在台阶下拱手俯首恳求:“焦用有军功好儿”。韩琦立于台阶上背手昂首回答:“东华门外以状元唱出者乃好儿,此岂得为好儿耶?”(意思就是一介武夫在他面前屁都不是,你还敢称他为好男儿。韩琦当年殿试是榜眼)然后命人将焦用拖出,当着狄青的面斩杀。
大明是怎么做的呢?明初的时候朝廷在派遣总兵官时一般会同时委派文官作为参赞。即可作为军师提供参谋和协助处理军中事务,也可行监军之实。正统土木堡之后文官就开始总督或提督军务。成化年间正式形成了出征由文官任统帅、武官领兵的定制。这样从习惯成法上将武将定义为文官下属。(祖宗成法是古代的制高点,无人可反驳。即便是皇帝反对也只能绕行,不能硬刚)
在总兵官变成镇守地方的军事统帅后,地方有战事朝廷却又不再直接命令总兵官出征,而是派中央官员到地方巡抚(大多时候是直接任命在该地就职的御史,因为这些言官就是中央官员),后来巡抚也成了固定官职,这时总兵官就在制度上也成了文官的下属。之后由于军事活动涉及的地方变大,在巡抚之上又设置了总督、经略,地位在巡抚之上。
编者注:有些朋友搞不清楚巡抚、总督的关系,不理解为什么有的省既有总督又有巡抚。实际上巡抚和总督最开始都不是按省设置的,他们都是在某个地区需要用兵时派遣去统一管理该地区的军务。因为明朝地方省管理权力分在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三司平级互不统属),就算是一个县有军事叛乱也需要有人能管理、协调三司来平叛。巡抚这个职务就是因为这个需求产生的。帝国边疆有些区域虽然行政规模小,但是实际地域大或者是军事要地,所以边防上有时候一个小的行政地域就需要设置一个巡抚,但是为了协调这个地区几个巡抚的军事活动,就需要巡抚之上再设置官职,这就是总督、经略的由来。
再后来又出了督师,地位更在总督之上。就这样层层叠加统辖的上官,原来的都指挥使、总兵官自然权力、地位越来越小。明中期之后,总兵官到兵部领敕,必须长跪,一二的品武官在普通文官眼中与走卒无异。
袁崇焕敢多次不上报就自作主张斩杀武官(其中包括有太子少师、左都督衔、持尚方宝剑的一品大员毛文龙,而袁崇焕最高官阶只有二品)还没有任何处罚,究其原因还是他斩杀的就是武官,在朝廷眼中杀了也就杀了不是什么大事。
高级武将在文官眼里都如此不堪,下级军官和普通军士只怕就和猪狗没什么区别了。实际上也是这样,明代中后期的武将一旦没有了其依附的文臣的保护,很快就会被朝中官僚们踩死。戚继光、俞大猷、李成梁这些军功赫赫的武将无不如此,甚至可以说他们如果没有文臣的保护连立功的机会都没有。
到了这个时候武将的前途实际就非常渺茫了,仗打赢了那是文官指挥有方,仗打输了别的不说作战不利的罪是跑不掉的(这个罪还是个可以斩首的死罪)。而且就算是分到军功,不也是封妻荫子让你的子孙接着从军么?那么是为了没有前途的前途去拼命还是安居于现实享受一时的安稳?在绝大多数人都没有国家、民族概念的帝国时代,选择是不言而喻的。
(下篇我们将从后勤方面去讨论明军战斗力是如何丧失的,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