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天的信」匆匆

图 / bernard hermant

戈叔:

昨天看信时,正好在听胡德夫的《匆匆》,“初看春花红,转眼已成冬,匆匆,匆匆……”想到这个秋天又已经过去了一半,心里头马上有点空落落的。

好像就在前几天,还穿着裙子和夹脚拖鞋陪你散步。每天晚上跑到花池那儿摘野薄荷,顺便看一看那几株你永远记不住叫什么的玉簪花。睡觉只用裹一条薄薄的被单,也不担心被你抢走。

今天早上你是被冻醒的,嚷嚷冷,连脖子都护得严严实实的。央我起来找薄被,盖好了,才又暖暖和和睡了一会儿。

刚刚一起去遛狗,特意穿了厚的鞋子,还带了那只带小灯的球去和你踢着玩。拣球的时候,看见野薄荷的花早开得很老了。

怎么那么快呢?真是一转眼,春,夏,秋,一个一个的,都落在我们后头了,只剩冬天还等在前面。


你最近又有点急躁,老念叨着时间太少,嫌自己不够专注。昨天信上说起那些话,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吧。

我有时候觉得,对于时间流逝的恐惧是伴随人一生的。

我从小就知道生命很短,不肯睡午觉,想在一天里多活一两个小时。第一次读到朱自清的《匆匆》,被吓了一跳。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看到后面,更是难过。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于是也叹口气,伸出手在空中握一握,好像真的丢了什么东西一样。


挺奇怪的,我倒是越长大越没那么焦虑了。

一方面,是接受了“人生本有尽,宇宙永无穷”这样的设定,决定老老实实地玩好这一把的生存游戏。

另一方面,是明白了无论如何,钟表都会不停地转下去,与其焦虑,不如去度过,亲手把分分秒秒按进生命里。

我现在觉得,只要是自己选择了如何度过的时间,用来做有用的事也好,无用的事也好,都不叫浪费。


我最舍得花时间的有两件事,看书和发呆。

每天是必须要看一会儿书的,也老能找到时间看。微信早屏蔽了不必要的群聊,朋友圈小红点的提示也关了。对游戏啊八卦啊新闻啊,天然不感兴趣。

去哪里玩,也都带本书。之前有一份工作离家很远,来回差不多三个小时在路上。我总是把kindle塞在帆布袋子里,不太挤的时候,就拿出来看一会儿。


比看书更喜欢的,是发呆。

一个人看花花草草,或者同你四处溜达,什么都懒得想。有时周末跟好朋友一起待着,看个无聊的电影,吃吃喝喝,集体“葛优躺”,也轻松极了。

昨天陪你去王府井玩儿,装了半天游客。你排了半天队,要一碗热腾腾的爆肚儿,站在街口吃着,像只馋猫,我在边上笑得肚子都疼了。后来天黑了,又站在露天戏台前头看了一会戏,可惜没听出是哪一出。

前天也很开心。渺渺来家送了一罐泡得超好的梅子酒,硬留她吃了晚饭。从下午开始,我们俩就一直歪在沙发上聊天。说一会儿话,便歇一会儿,一起眯着眼睛,琢磨晚上的酸汤鱼到底怎么做。想了那么久,难怪做得好吃。


戈叔,时间一直飞逝,生命也只是匆匆。不只我和你,谁都没有办法。

我对你总是格外担心,怕你过得不开心,更怕你过得太焦躁,浮在生活上,连不开心的趣味都失去了。

可是想了又想,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话要说,只想告诉你一下。

我原先有很多害怕的东西,在遇到你之后,都慢慢不怕了。所以,你也不要怕,有我陪着,终究会好的。


阿心

9月17日


阿心与戈叔的一年之约,为你而写的365封信。 

都收录在公众号:不如写信

(谢谢你来看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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