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的意义

  现在想写点东西很方便了。多少字数都可成文,写一篇文章也并不需要用笔,在手机上打字就可以实现。这种门槛的降低无疑发掘了许多人隐藏的写作天赋,但也造成了垃圾信息的爆炸。你可以在任何地方随随便便刷到一个文法不通甚至有错别字的文章。如果说这样的人都可以被称为作家,那科幻小说作者似乎也可以称为科学家了。

  好吧,抛开这种低端的现象不谈,只从真正对文章负责的作家的角度,我也想说说自己对作家的感知。很久之前,记不清是多少年了,当我还在上初中的时候,在网易博客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论作家的宏观分类。那时我将作家分为普及型、故事型、文学型与政治型。现在的观念也没有多大变化,只是用另一种语言,将当年的想法再复述一遍而已。

  作为世外桃源的隐士,这政治型作家请读者自行脑补,我必然不会多费口舌。编撰各种科普著作和游戏攻略的大致属于普及型。写科幻小说、悬疑小说及地方传说等之流可以算作故事型。而散文抒情类大致可以算作文学型。

  虽然说这话很得罪人,但我还是明确表达自己的观点,我是最不能认同文学型作家的,硬要举出代表作的话,繁星春水是首当其冲。还有那种喜欢描写自己家乡的山水风貌、人文情怀的作家。因为你要明白,你所知的家乡是家乡,在别人的视野里只是一个默默无名的小城。绝大多数读者和你根本无法引起共鸣。与之相反的是我最喜欢的汪曾祺的散文和马识途的夜谭十记。这二位用故事的方式表达了文学型作家想做的事,但使自己描述的场景更加鲜活——因为有了具体的例子作依托。

  作家的文章,倘若你的初衷是给外人看的,那已经失去了作家的本真。倘若你写的东西是外人完全看不了的,那又失去了作品的价值。我始终认为,作家的意义就是用文字抒发自己内心的情感,同时就像是酒后的江湖浪子,将这些情感潇洒的讲给外人听。可是这个讲的过程,又像是讲给自己听一般。即使知道自己说的话对别人如同过眼云烟,但还是要说。即使知道自己的文章别人只是一笑而过,但还是要写。文章要满足他人的感官,但又不能有任何奢求他人重视的情绪。这就是最本质的作家的心路历程了。

  可是你写的东西是为了什么?对社会又有丝毫贡献吗?一定有的。虽然文章并不能为社会带来一丁点的生产力,但文章却一定会为社会培养各种各样的人才。这些人才会在不同地方提供实实在在的生产力。换言之,文章就像是在做教育。你写东西时也一定要深刻的清楚,你的文字可能会影响别人的一生。但如果没能影响呢?那就当是一个浪子的酒后胡言罢了。

  文字不一定非要体现正能量,也没有什么实打实的负能量。这世界上的事多是辩证的,只要你自己做个折中派,又不侵犯别人的利益(这是重点),就没有人会来攻击你。事实上,作家灌输的正能量往往都是鸡汤,而许多幼稚的孩子(也许不只是孩子)所认为的负能量却是真正的社会智慧。因此作家要做的,不过是将最真实的一面展示出来,而不必做评论。马识途的夜谭十记在这方面是我最推崇的神作。它讲述了一个又一个故事,没有以长者的口吻灌输任何一个道理,却使我在读完每一个故事后都回味良久,受益匪浅。作家的巅峰莫过于此,作家的意义也仅在于此。倘若史记可以将所有“太史公曰”删去,那也不妨是一部神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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