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3


本题考查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本题中,乙公司在甲办理手机通讯服务时未能全面说明有关业务的重要规定,导致甲未能获知与服务有关的重要规定,属于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情形,乙公司理应在甲方办理业务时说明有关暂停服务等情形的特别规定。故A、B项说法正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的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本题中,乙方提供了服务,只是没有提醒甲有关暂停服务的特殊规定,甲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甲方毕竟进行了消费,无权请求返还全部预付款,故C项说法错误。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49条、第51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2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本题中,乙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并没有欺诈行为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情形,只是未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其格式条款,因而不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故D项说法错误。


        本题答案为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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