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优先(程朱理学)还是人情优先(阳明心学)?

“仁”和“礼”从孔子开始,就是儒学的两个重要概念,两者其实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仁,指伦理道德方面;礼,指社会制度方面。

理,即天理,在儒学中,比较常用的意义不是自然之理,而是道德之理,有时还只是指追求“仁义礼智信”的封建礼教。孔子认为人们不应该把礼视为外在的、强加的约束,而要自觉服从礼。

在程朱理学中,礼不仅并非外在的约束,更是人的道德本性。程朱理学说的“性即理”、“仁即理”、“礼即理”,大意是相同的。朱熹认为“仁礼非是二物”、“仁礼合一”,又发挥“克己复礼为仁”的观点,把“己”视为“私欲”,而“礼”视作“公理”,因而得出己要服从礼的结论。程颐也说过曾言:“视听言动,非理不为,即是礼,礼即是理也。” 又说:“克己则私心去,自然能复礼,虽不学文,而礼意已得。”这就是说,程朱理学认为必须通过或合乎礼(社会制度)才能达到仁(伦理道德),个人必须加以约束,这样一来,一个人即使没有读书识字,也能获得“礼意”。

阳明心学主张“心即理”,道德之理就在心中,无需外求。王阳明说:“《礼》也者,志吾心之条理节文者也。”《静心录》还有王阳明关于“礼”比较详细的论述:“盖天下古今之人,其情一而已矣。先王制礼,皆因人情而为之节文,是以行之万世而皆准。其或反之吾心而有所未安者,非其傅记之说阙,则必古今风气习俗之异宜者矣。此虽先王未之有,亦可以义起,二王之所以不相袭礼也。若徒拘泥于古,不得于心,而冥行焉,是乃非礼之礼,行不住而习不察者矣。后世心学不讲,人失其情,难乎与之言礼!然良知之在人心,则万古如一日。苟顿吾心之良知以致之,则所谓不知足而为雇,我知其不为赘矣。非天子不议礼制度,今之为此,非以议礼为也,徒以未世废礼之板,聊为之兆以兴起之。故特为此简易之说,欲使之易知易从焉耳。”

可见,在王阳明看来,礼(社会制度)依据的是人情(人之常情,指世间约定俗成的事理标准),因而不能拘泥于古礼。“良知在人心”则是“万古如一日”,心学不讲,人失其情,礼就无从说起了。与程朱理学相比,阳明心学更重视道德的主体性和能动性,更重视根源和改善。

大略而言,程朱理学是制度优先,阳明心学是人情优先。制度优先还是人情优先,不是一个已经过去的问题,例如企业管理有“制度化优先还是人性化优先”的问题,经济规范有“道德制度优先于道德说教”的论述,社会学也有“制度化优先”(指社会中有几种规范发生冲突时,有一种比较定型的社会规范占优先地位)的概念,现代西方伦理学有“正当优先于善”(个人对“善”的追求不能违反“正义的社会体系”,比较接近程朱理学)的观点。

无论怎样,理论要与时俱进,与实践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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