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施工要点

路基施工要点

(一)填土路基

当原地面标高低于设计路基标高时,需要填筑土方(即填方路基)。

(1)填方取土应不占或少占良田,尽量利用荒坡、荒地;路基填土不应使用淤泥、沼泽土、泥炭土、冻土、有机土及含生活垃圾的土;填土内不得含有草、树根等杂物,粒径超过100mm的土块应打碎。

(2)路基施工前,应排除原地面积水,清楚树根、杂草、淤泥等。应妥善处理坟坑、井穴,并分层填实至原地面高。

(3)当原地面横坡陡于1:5时,应修成台阶形式,每级台阶宽度不得小于1.0米,台阶顶面应向内倾斜。

(4)根据测量中心线桩和下坡脚桩,从最低处起分层填筑,逐层压实。路基填方高度应按设计标高增加预沉量值。预沉量值应与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共同商定确认。

(5)碾压前检查铺筑土层的宽度、厚度和含水量,合格后即可碾压,碾压“先轻后重”,最后碾压应采用不小于12t级的压路机。

(6)填方高度内的管涵顶面,填土500mm以上才能用压路机碾压。若过街雨水支管的覆土厚度小于500mm,则应用素混凝土将过街雨水支管包裹。

(7)性质不同的填料应分类、分层填筑,不得混合填筑。

(8)填土至最后一层时,应按设计断面、高程控制填土厚度,并及时碾压修整。

(二)挖土路基

当路基设计标高低于原地面标高时,需要挖土成型(即挖方路基)。

(1)路基施工前,应将现况地面上积水排除、疏干,对树根坑、坟坑等部位进行处理。

(2)根据测量中线和边桩开挖。作业中断和作业后,开挖面应做成稳定边坡。

(3)挖方段应自上而下分层开挖,严禁掏洞开挖。机械开挖作业时,必须必须避开构筑物、管线,在距管道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在距直埋缆线2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开挖,挖方段不得超挖,应留有碾压后到设计标高的压实量。

(4)压路机不小于12t级,碾压应自路两边向路中心进行,直至表面无明显轮迹为止。

(5)碾压时,应视土的干湿程度而采取洒水或换土、晾晒等措施。

(6)过街雨水支管沟槽及检查井周围应用石灰土或石灰粉煤灰砂砾填实。

(三)石方路基

(1)修筑填石路堤应进行地表清理,先码砌边部,然后逐层水平填筑石料,确保边坡稳定。

(2)先修筑试验段,以确定松铺厚度、压实机具组合、压实遍数及沉降差等施工参数。

(3)填石路堤宜选用12t以上的振动压路机、25t以上轮胎压路机或2.5t的夯锤压(夯)实。

(4)路基范围内管线、构筑物四周的沟槽宜回填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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