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第一古惑仔,写词只是爱好,杀人才是主业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青玉案·元夕》

光看这句撩妹必备的经典爱情词,大家眼前大概会浮现出一个清癯儒雅、浑身散发着书卷气的男青年形象。

然而抱歉,这首诗成功地骗了我们。

南宋思想家、大文学家,同时也是辛弃疾的好基友陈亮,如此评价辛氏:眼光有棱,足以照映一世之豪,背胛有负,足以荷载四国之重。

语文课本也没有完全说实话,书上的辛弃疾长这样。




而史书的记载则是:肤硕体胖,目光有稜,红颊青眼,壮健如虎。

真实的辛弃疾,穿衣显瘦,脱衣有肉,走在街上分分钟秒杀一波网红。

不同于张飞、李逵这类大老粗,辛弃疾集刚猛与柔情、彪悍与细腻、粗放与婉约于一体,堪称大宋最有才华的肌肉猛男


国破家亡,匹夫有责

辛弃疾出生时,宋朝半壁江山沦入敌手。宋高宗不光生理上痿了,气节上也痿了。随便爸爸和哥哥怎么在北大荒受罪吧,朕只想在杭州继续乐呵。

辛弃疾的家乡历城——今“浩克”山东首府济南,就此沦为金国地盘,不过辛家一点也不好客,对异族人恨之入骨。

祖父辛赞给他取名“弃疾”,除了想让他平安长大,更主要的寓意是,学习西汉那位牛叉的英雄霍去病,把北边的胡虏爆成渣打出翔,有多狠就干多狠。

这个名字,给辛弃疾46个DNA全部烙上思想钢印:哥们儿就是个大写的不服!

习武、撸铁、骑马、学兵法……,少年辛弃疾出场带着BGM,活生生把人设从书香门第改为古惑仔。

没有太多为什么,国破家亡,匹夫有责!

晚年时回忆这段经历,辛弃疾虎老雄心在,作词曰:“少年握槊,气凭陵、酒圣诗豪余事。”《念奴娇·双陆和坐客韵》


有仇必报,生死不计

绍兴三十一年,金军南下侵宋。

辛弃疾奋而起兵,拉起2000人的队伍,投奔山东义军首领耿京。这一年,他才22岁。



义军中一个叫义端的和尚,知道义军很多底细,突然间叛逃。

辛弃疾愤怒不已,立下军令状,三天捉回这厮,否则提头来见。

他飞驰追赶,竟然奇迹般抓住义端。

义端大拍马屁说,我能看清你的本相,你乃是一头神兽青兕,力能杀人。

马屁拍得虽响,但辛弃疾可不吃这一套,手起刀落,提头归报。


再后来,军队里出了个叛徒张安国,还把义军老大耿京杀了投降金兵。

耿京对辛弃疾有知遇之恩,既是带头大哥,又是义气汉子。古惑仔最重什么?一个义字。有恩必酬,有义必践,有仇必报,生死不计!

作为当时的铜锣湾扛把子,辛弃疾听到消息就怒了,带着50骑就闯入金军5万人的大营,一顿猛冲,把正在吃着火锅唱着歌的张安国绑走。

金军目瞪口呆,见过狠的见过愣的,没见过这么不要命的,等到回过神来去追,辛弃疾早跑远了。

宋高宗听说这事后,惊得下巴都快掉了,而靠着这杀叛徒不眨眼的劲儿,辛弃疾成功出道。


壮志遭挫,悲愤难抑

回归宋朝后,辛弃疾壮怀激烈,满以为能率军北伐,不料却一头撞上了南墙。



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却把杭州作汴州。

辛弃疾的好诗好词,都没这首野诗扎心。

为了和议,岳飞都被那些人害死了。

力主抗金的辛弃疾,也在和议浊浪中被压制,宋高宗懒懒地打发他去南方,当了一些无关痛痒的小官。

一腔热血全部喂了狗,辛弃疾内心的悲愤,失落,不解,可想而知。

他路经建康,遥望大江北岸,写下那首向青天控诉的词《水龙吟·登建康赏心亭》: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

字字看来似悲秋,声声浸透皆是血。


烈士暮年,豪气不减

然而有志之人,即便壮志难酬,立起来的Flag,仍然光辉夺目。



他向朝廷进献《美芹十论》《九议》,虽然不被采纳,但仍直谏不已。

在湖南做地方官,辛弃疾痛感当地武备不立,匪患横行,于是力排众议,甚至不惜先斩后奏,组建了一支战斗力强悍的“飞虎军”

古惑仔不可怕,最怕有文化的古惑仔。

成军之后,时人交口称赞:雄振一方,为江上诸军之冠。

即使是数十年后,古惑仔已成花甲老人,听说朝廷意图北伐,辛弃疾雄心未灭,作词曰:男儿到死心如铁,看只手,补天裂。(《贺新郎》)

为示心迹,他又写下那首传为千古绝句的: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



我还不老,我能打十个!

时代终究没有给辛弃疾挥兵北伐、恢复中原的机会,但在稼轩的词中,他的豪气与初心,历经千年而不朽:

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



也正是因为心中不灭的这份豪气,和古惑仔永不言败的精神,才让他的词有着一种战场杀敌的气势。

1200年,辛弃疾给去世的好友朱熹写悼词:

所不朽者,垂万世名。孰为公死,凛凛犹生。

这词,何尝不是辛弃疾自己的写照。饱经沧桑,皎皎如莹。斯人虽已故去,但那份“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的魄力,却垂之青史,愈久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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