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与物业的爱恨纠缠

有人的地方,有没有江湖另说,但一定有房;有城里人的地方,不只有房,还有物业管理——当然,也就少不了业主与物业的爱恨纠缠。


澎湃新闻月初报道,西安某小区业主被物业限制购电,因为他们拒交上涨后的物业费。


物业公司表示,涨价的原因是“成本上涨,且有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


被涨价的业主显然不明白,别人长期拖欠物业费,跟你涨我价有什么关系?以前不交的,你涨了价他就乖乖来交了?此举显然是让良币给劣币买单。


拒交、签字反对、投诉监管局,一套操作下来,物业费没降,倒是反对的业主被限制买电了。

该小区是保障性住房,物业费有政府指导价(0.45元/㎡),妙就妙在,物业公司涨价没有违反“最高涨幅不超过指导价40%”的规定,刚好0.63元/㎡。


因此,涨价只是“程序违规”,市场监管局的责令整改书,也只能让他们完善程序,在此之前不能涨。


而业主的诉求是:“服务差卫生差,这样的服务就不该涨价。”


物业管理源于英国,广告上看着,个个彬彬有礼无微不至;现实里处着,才发现没有韦恩家族的资本,就别肖想蝙蝠侠的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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