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爱心帮忙喂狗惹上官司,广东一对夫妻在其出租屋的楼顶发现了两只疑似被遗弃的萨摩耶犬,在喂养一年多搬离此地时,想要将两只萨摩耶一并带走。
这时,狗主人便出现了,报警称狗被人偷走了。
警方立案调查,最终这对夫妻一审被判拘役四个月。
下面简要梳理一下案情:
这对夫妻称:在租房时发现楼顶有两只萨摩耶,便问房东是谁的狗,房东不知,又问了停车场管理员,也不知,便认为是遗弃的狗,开始了时不时的喂养。
一年多时间弹指而过,在这对夫妻有了新家后,搬家时想要将两只萨摩耶带走,先行将两只萨摩耶带到同事家照料。
兴许是几日未见狗了,狗主人这才真的发现自己的两只萨摩耶丢了!
在寻找狗的过程中,狗主人看过监控,甚至问过这对夫妻,但这对夫妻却称未见过,甚至说狗丢了报警啊,不能随便威胁别人。
于是,狗主人报警了,警方迅速传唤了这对夫妻。
经调解,这对夫妻归还了两只萨摩耶,并赔偿了狗主人五千元,狗主人出具谅解书,表示不追究这对夫妻的法律责任。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当地警方对此事高度重视,认为两只狗的价格为3500元,这对夫妻则被警方刑拘。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当时这对夫妻租房时确实问过房东两只狗是否有主人,但房东却说:当时他们问我那两条白色犬只是何人的,我说应该是那边住户的。当天我和他们到楼下停车场管理处询问那两条白色犬是何人的,管理员跟我们说是1栋7楼住户的。
管理员则说:那对夫妻没有咨询过我那楼顶天台的狗是何人的。
管理员的丈夫说:那对夫妻搬走前,从来没有问过我楼上那两条白色犬只是谁的,那名狗主人没有将它们牵下楼,他就圈养在楼顶。
广州市增城区检察院指控这对夫妻俩犯盗窃罪,向增城区法院提起公诉。
增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这对夫妻构成盗窃罪,判决拘役四个月,各处罚金2000元。
律师分析:
1、不难发现,在整个案件中,就针对询问笔录来讲,这对夫妻、房东、及管理员夫妇关于这件事的陈述是不一样的,三者之间必有两方在说谎,这是本案的一个疑点,是否查明了案件事实?
2、狗的价值问题,幼年萨摩耶和成年萨摩耶犬的价格是不一样的,两只成年萨摩耶是否价值3500元?
3、是否构成盗窃罪,在主观上这对夫妻是否有主观盗窃的故意?其在询问笔录中称认为两只萨摩耶是被遗弃的,那是否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是否构成侵占罪,在案发后,这对夫妻认为自己养了一年多的狗,狗主人让其归还,其不归还,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侵占,但侵占罪的立案金额标准为两万元,达不到立案标准。
所谓本案是否构成盗窃罪,实在是值得商榷,目前,这对夫妻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
值得一提的是,狗主人这时也站出来说话,以前是邻里关系,当时报警的目的只是为了要回两只狗,这对夫妻虽有不当行为,但他也没有什么损失,如果因为这件事让这对夫妻入刑,对人生留下不可磨灭的污点,这也是他不愿看到的,况且这对夫妻也帮助他照顾了那么长时间的狗。
一审判决仅仅是从客观上认定了盗窃罪成立的标准,但未实际考虑到这对夫妻在主观上的认知,如果这两只萨摩耶是有主人的,这对夫妻如果将狗偷走,其在主观上肯定有盗窃犯罪的认知;如果认为这两只萨摩耶是被遗弃的,那在其主观上则为拾养被遗弃物的认知,不符合主观要件,则不构成盗窃罪。
最后,其实本案中,仍有未查清事实的部分,如何定罪,值得商榷,持续关注后续二审如何查明事实、如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