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9-8哪些企业不需要缴纳残保金
情形一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
第二条的规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主体中的企业包含个体户吗?(不需要)
第四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五十四条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不属于企业范畴)
第四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一第五十四条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
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增值税暂行条例》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 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情形二、当年注册成立的单位不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八条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0年9月发布的“非税收入热点问题”第2问:
问: 2020年新成立的企业是否进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零申报”?
答: 2020年新成立的企业不需要在2020年征期进行残保金申报(包括零申报),2021年开始需按年进行申报。
情形三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不交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
工年平均工资。
1、各地的比例是不一样的
2、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
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注 意地方口径问题)
3、有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果劳务派遣有残疾人的,由派遣
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
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情形四、工商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免交
《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1、小微企业的口径
2、政策没有时间限制
3、需要申报
情形五、职工人数不足30人的企业阶段性免交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职工人数的口径?
2、民非可以享受吗?(不属于企业范围)
其他企业可以享受的优惠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
三、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划重点
1、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纳
2、当年注册成立的单位不交
3、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不交
4、工商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免交
5、职工人数不足30人的企业阶段性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