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住岳父母的房子,我父母要过来住,妻子却说:先交房租

写在前:

家是温暖的港湾,但家也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一个家庭里,各人不同身份,不同立场,就会制造出不同的矛盾。

而媳妇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的问题,可以说,几乎囊括了所有矛盾总和的一半。

比如本文:女婿家贫,结婚后住在女方父母提供的房子,由此衍生出的要收房租等问题,难分对错,皆是立场不同导致。

01、

因为要公公婆婆交房租的事,刘曼和老公吵了好几次。其中有两次,婆婆都上前帮着老公,骂她和她父母太过分,看不起他们。

看到女儿被骂,刘曼父母自然看不过眼,便也加入到争吵中,一时间,整层楼都是他们家的争吵声。

事情的始末其实也简单。刘曼和丈夫王涛结婚之时,王涛一穷二白,房子车子自然都是买不起,甚至还背着前两年母亲胃出血时欠的债务。

这样的家庭,刘曼父母自然是不答应的,而且反对得很激烈,奈何那时的刘曼,眼里一心只有爱情,只有这个穷小子,任何好话狠话愣是听不进去,而且她还和王涛想了最绝的一招来应对——未婚先孕。

刘曼是知道父母脾气的,属于嘴硬心软的那拔人。所以当她挺着五个月大的肚子和王涛回家时,刘父气得想打人之余,仍然冷静下来,听两个年轻人对未来的计划。

其实他们并没什么计划,不过是生下孩子,然后赚钱养家。

那房子车子呢?总得有个住的地方吧?以后呢,对未来工作和家庭的规划是如何的?

面对父亲的一连串追问,王涛倒是侃侃而谈,把对未来生活的雄心壮志绘声绘色地描绘一番。

刘父长叹一声,道:“你说的都是虚的。我就问你,我女儿你现在打算让她在出租屋里结婚生小孩吗?我们养她这么大,你就这样随便地对待她的?”

王涛一句话也说不出了。

刘父思索良久,才说:“你们先住二中附近的那套房吧,一厅三房,够住了。”

就这样,在身怀六甲的情况下,刘曼与王涛结婚,住进了刘曼父母的房子。

不久,刘曼生下女儿。产假休完后,刘曼得上班,便准备叫妈妈来帮忙带孩子。

但这个时候,婆婆站了出来,说她近两年在老家是闲着无事,可以帮忙带孩子。

刘曼有点犹豫。既然婆婆主动提出帮忙,她不领情似乎有点不通情理?

跟王涛商量,王涛也是这样认为。而且他觉得已经住了岳父的房子,还要岳母帮忙带孩子,他感觉实在过不去,还是想自己母亲过来帮忙。

话说到这份上,刘曼若再说不,就有点不近人情了。

02、

只是,生活中总是不能圆满。在婆婆没来前,刘曼认为有人帮手带小孩,让她歇会,就是莫大的幸福;而婆婆来了之后,她觉得只要婆婆安安静静的,什么也不做,不碰孩子,就开心了。

婆媳矛盾是亘古不变的事实。刘曼与婆婆也不例外,几乎是从婆婆上来那天开始,两人就不合拍了。

记得那天,婆婆一进家门,就鞋也不脱,直奔正在玩耍的女儿,抱起来亲了又亲。那刻,刘曼脑海里只有一个声音在盘旋:她还没洗手。

这只是个开始。婆婆在卫生方面的表现非常差强人意。譬如,在喂女儿吃饭时,总是先放在自己嘴里嚼一遍,美其名曰试温度,试完再送到小孩嘴里;从外面玩耍回来,不管手脚多脏,第一件事都是找吃的,找到了立刻往嘴里送。

为这个,刘曼没少跟婆婆讲道理,但她压根就不肯听,还怪刘曼喜欢支使人。

生活的矛盾是表现在方方面面的,刘曼在与婆婆的相处中,渐渐地感到力不从心,心力交瘁,转而开始盼望她不再参与到她他们的生活中去。

但刘曼没想到,更大的马蜂窝还在后头。婆婆来了两个月后,王涛告诉她,她的继父也想过来,因为婆婆不在家里,他连饭也做不好,一个人孤零零的,怪可怜的。

王涛的亲生父亲在他十岁时因肝癌去世,婆婆一人拉扯大他后,在儿子读大学期间,与一个修理工结了婚。

刘曼心里百般不同意,一个婆婆已经难搞,再加上一个继父。她结婚前后,见过这位公公几次,就是个爱叨唠的人。王涛也说过很多次,继父人不错,就是喜欢多管闲事。

刘曼清楚,老人若爱管事,全家不得安宁。想想一家子人总是闹哄哄乱糟糟的,住刘曼就头疼。关键还是她父母的房子,实在说不过去。

老实说,如果是她和王涛买的房子,公公婆婆过来住一阵子,尤其是婆婆还帮忙带孙女的情况下,真的没问题。

但是房子是她父母的,这不就等于是她父母的房子给女婿的父母住了吗?没有这个理。而且,不知道他住多久,万一住个一年半载的,那可怎么办?

她跑去跟父母商量,父母也认为这样不妥,他们的房子是给女儿谋幸福的,不是谁都可以住进来。

他们给女儿支了个招:住进来可以,但要收租。刘曼认为可行,便回去跟王涛说。

王涛一听,面色立马不好看了,说一家人,有必要分得这么清楚吗?

刘曼委屈,但他是在我父母家吃喝住,不出钱,也不出力,说不过去。

夫妻俩就这个问题吵了两次,也没个定论,却被婆婆知道了,觉得丢脸、可气,也跟着吵起来。

他们的问题是,谁都觉得自己有理,没错,但事情总得有解决。最后,刘曼提议将决定权交给父母,只有他们才有资格决定自己的房子使用权。

刘曼父母自然是支持刘曼的,因此事情的结局就是如刘曼所愿。

但王涛和父母却是非常不开心。一家人从此多了心结,时不时的被人提出来,辩几句,吵几句,日子过得实在有够烦的。

结语:

这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赞成收房租的,无外乎岳父母的房子给女儿女婿住看上去没问题,但给女婿的继父住,怎么也说不过去。

至于不赞成的,毕竟婆婆平时有帮忙带孩子,那既要帮你带孩子,又要出房租,怎么也说不过去。其实,这问题可以换一个角度来看:女方和老公住的婆家的房子住,女父母过来帮忙带孩子,是否要给房租?

不过,这事有一个终极解决方法,就是一家子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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