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瑞克森催眠治疗体系的演进

前言    在艾瑞克森之前,催眠治疗并不是一个独立学科,也不是主要的治疗工具。然而,在心理治疗学派百家争鸣的发展当中,催眠一直是重要的触媒。

 

        心理分析师佛洛依德、完形治疗师皮尔斯(Fritz Perls)、行为学家华普(Joseph Wolpe)和沟通分析学家伯尼(Eric Berne)都对催眠相当熟悉,他们却不愿运用催眠来协助发展各自的治疗取向,并提升理论中的人格结构和改变模式。

      艾瑞克森是一个实用主义者,他认为催眠能使病人产生改变,所以长期致力于催眠领域。他并没有去发展一个特别的催眠理论,但却彻底地颠覆了传统的催眠作法,以往操作者会将暗示语句强加在被动的个案身上。相反地,艾瑞克森的作法是激发并运用个案的内在资源。


        米尔顿·艾瑞克森本人的催眠技术实在是出神入化,他的行为已经直觉性地自成体系,在面对不同状况的时候,会自动、系统而精准地运作,并且达成了惊人的成果。

        然而可惜的是,他不明白他的行为究竟是如何自成体系的,也就是说,天赋异禀的他知道如何做,但不明白其中的道理。

        因此,跟随艾瑞克森学习催眠技术的人虽数以万计,然而,真正能学得他的真传的人却屈指可数,甚至有些跟随艾瑞克森学习多年的人,对艾瑞克森催眠技术的了解,仍然十分有限,因为他们在学习的时候没有打开跟艾瑞克森一样的感官频道与直觉系统。图片

        我本人亲眼见过一位来自美国的心理学博士,曾经跟随艾瑞克森学习多年,并且对艾瑞克森的呼应技术的研究颇有心得。但他竟然在他的催眠研讨会里主张,催眠师在催眠的时候不要看着当事人的眼睛,以免被当事人的“负面能量”给催眠了,而且一直以来他都是这么做的。

        殊不知,眼睛是心灵的窗口,通过观察当事人的眼睛的移动以及其他的非语言的信号,可以解读到很多关于当事人的问题的信息;可见,此人完全不了解感官洞察力是艾瑞克森催眠技术的核心基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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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这位博士所说的这句话,暗示着他所做的工作是在内容层面而不是形式(或结构)层面跟当事人沟通,否则他根本就不可能说这样的话,因为,如果是在结构层面做工作的话,催眠师根本就不需要听当事人说话的具体的内容,而是听当事人所说的话背后的神经表象程式,这样的话,根本就没有“被当事人倾吐的垃圾信息所催眠”这一说。

        这个例子正说明艾瑞克森催眠技术的博大精深,一般人根本没有这个能力去系统而全面的解读它。


      这种局面一直延续到另外两位天赋异禀的美国人出现之后才得以改变。这两位天才就是NLP创始人理查·班得勒 和 约翰·葛瑞德。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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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这两位天才才有能力观察像艾瑞克森这种人,敏锐、系统而全面地观察和模仿艾瑞克森的“魔术师”般的行为,并细述他的一举一动,或他对哪些暗示有反应,以及如何将这些融为一体;才得以形成系统的催眠理论体系、发展出完善的而灵活操作技术,并将它详尽地传授给其他人。

        正是这两位天才的模仿学习的经历,才让他们有能力教导世人如何学习重复相同的过程,并得到类似的结果。只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之后,这些模式就会像你知道要伸手到桌上拿起一个杯子,得动用哪些肌肉一样的熟练。

        以至于米尔顿·艾瑞克森本人都不得不谦虚的承认,虽然理查·班德勒和约翰·葛瑞德针对我的催眠技术所提出的理论,不足以作为我学说的全部理论;但正如他们一再表示的,他们针对我的学说提出了比我所能提供的还更完善的解释。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要解释其中的道理对我来说却是难上加难。


        理查·班得勒和约翰·葛瑞德除了模仿米尔顿·艾瑞克森这种“魔术师”般的行为,他们还深入研究了当时美国另外三位心理治疗和沟通方面的大师——家庭诊疗大师维吉尼亚·萨提耳、完形治疗创始人弗烈兹·皮耳氏、沟通大师葛瑞利·贝特森的技术,并给艾瑞克森催眠模式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从而使得艾瑞克森催眠模式的内容更加丰富、架构更加完善,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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