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平的人生哲学

如果说有人类就有人生哲学,这应该不属于夸张,当然,那时人生哲学的水平是很低的。时至今日,如果说人生哲学十分丰富,这也应该不属于夸张,然而,莫衷一是也是事实。丁小平的人生哲学不同于其它人生哲学的一个根本特征不在于形成体系,而是在一些基本问题上给出了定论。下面分别加以说明:

第一,确定人生哲学的内涵。丁小平指出,所谓人生哲学,就是用以解决人生问题可以实现相对最佳化的观念和方法体系,即人生观体系和人生方法论体系。

第二,给人生的目的定论。丁小平指出,人生的目的在于实现人生的意义和实现人生幸福的相对最大化。这里所说的“意义”是非自遣的,当然,也可以是自遣的,而这里所说的“幸福的相对最大化”是自遣的。所谓“非自遣的意义”是人的本能使然的,它可以在人类的先天的审美理想中找到拓扑原型;所谓“自遣的意义”是自遣意识对非自遣意识反思出来的结果。比如,塞罕坝植树和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都表现为人生的意义,它是人的群体趋利避害本能使然的,与人类的审美理想是一致的。当然,如果一个人在有意义的事业中实现了幸福,那就实现了双重的人生意义。丁小平还指出,道学先生的虚伪在于不敢承认人生应该追求个人幸福的相对最大化;庸俗人士的荒唐在于把人生动物化,赞赏自私,即把人生退回到兽生。

第三,明晰自私的愚蠢。丁小平指出,为自己服务和为人民服务是实现个人幸福相对最大化这个事物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多数为自己服务的行为也有有害于实现个人幸福相对最大化的一面;多数为人民服务的行为也有有利于实现个人幸福相对最大化的一面。崇尚为人民服务是正确的人生道路,它既可以实现个人的幸福,又取得了人生的意义。极端的自私和极端的利他都必然走向各自的反面。“与传统所有制所决定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的根本也就在于此。

第四,阐释幸福的构成。幸福就是舒服、愉快、惬意、自豪、美感、收获感和崇高感等生理和心理体验。世人之愚在于以为当了官、发了财、成了名人、得到美食等就等于幸福,其实不然。幸福的实现在于物质条件与精神条件的构造。

第五,给出幸福构造原理。精神条件和物质条件齐备,幸福就会发生,但是精神条件和物质条件在幸福发生中的作用并不是均等的。物质条件是幸福发生的弱必要条件,而精神条件是幸福发生的强充分条件,也就是说,只要精神条件满足得好,物质条件不太达标的状况下幸福也会发生。因此,人要想实现幸福,就要构造实现幸福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

第六,肯定因果报应天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慧有善报,愚有恶报。因果报应论并不是新东西,而问题在于过去人们把它认作迷信,而丁小平肯定它是天理。同时给出幸福与痛苦的实用性定义,即幸福就是善报,痛苦就是恶报。

第七,肯定上苍存在。上苍当然不是鬼、神,也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鬼、神的存在。上苍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就像规律看不见摸不着一样,但是,人类可以通过意识感知它的存在。上苍是宇宙意志,是因果报应的主宰。物质的运动被规律和规性所规定,物质与规律和规性的结合使得世界呈现出宇宙意志。

第八,提倡履行人生义务。丁小平指出,在人生问题上,同样要遵守义务与权利对等的原则,因为平均说来,不尽应有的义务就得不到相应的权利。就像要住房子就得尽可能被地震夺取生命的义务一样,如果一个人不尽可能英勇就义的义务,他就不能得到高水平的幸福,相反,一旦失节就要接受精神炼狱的折磨。

第九,给出赋予事物以意义的方法。丁小平指出,“假如生活欺骗了你”是个伪命题,生活从不欺骗任何人。事实是人欺骗生活,之后遭受生活报复。事业(或学业)、生活和爱情对个人本无所谓意义,意义是要靠自己赋予的。赋予事物以意义的方法就是对该事物用心体会并赋予积极的价值判断,同时,加以寄情。

第十,给出实现人生幸福相对最大化的前提。丁小平指出,就像任何理想的先天禀赋不是幸福的必然前提一样,任何不理想的先天禀赋也不是痛苦的必然前提,更不是恶报,只是人生的边界条件而已。只要人生坚持行进在真、善、美的道路上,就从根本上避免了不幸的最大化。走正道,方能行远路。

来源:丁小平的学术思想及其启示(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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