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道德观念与国家制度演进密切相关

邓晓芒先生曾经写过《中国道德的底线》一文。文中对中国传统道德进行了批判,以为传统道德内涵之“三纲五常”、“五伦”等皆出于传统的血缘亲情原则和家族等级原则。这些在当代的陌生人社会中暴露出了极端的不适应,成为官员腐败、环境污染、食品泛滥、以邻为壑等陋习、恶现象的文化根源和心理上的护身符。

邓先生认为,传统道德是以孝悌为基础的,为了孝和子女中国人可以做任何事情,“所谓任何事情”就是没有任何道德底线,而且,这个公式也可以扩展到其它那些看起来冠冕堂皇的道德前提上去,比如说:“为了国家可以做任何事情,为了国家利益可以做任何事情。”

邓先生的观点显然混淆了传统文化中儒家道德观和法家道德观的分别,导致的结果就是把传统文化笼而统之,一概打倒。

人的道德意识、思想观念与社会制度的演变密不可分。儒家的道德建立在封建制的制度基础上,法家的道德建立在君主专制的制度基础上,两者之间的区分是非常明显的。


韩非入秦

韩非子曾经说了一个故事,非常深刻的指出了儒法两家的道德观差异。

鲁国和别国打仗,一个士兵“三战三北”,三次作战三次当了逃兵。孔子问他为什么逃跑呢?他说家里有老母亲要奉养,不敢死。孔子一听,大孝子啊,立刻给他升官。韩非子说,如果个个像这个士兵这样,谁来替君主作战呢?大家都为父母尽孝,谁来为君主尽忠呢?

商鞅批判儒家的孝亲思想,说:“亲亲则别,爱私则险,民众而以别、险为务,则民乱。”儒家认为父母是不可选择的,孝大于忠,而君主不是。法家强调对君主的忠才是最大的孝,那种把对父母尽孝放在第一位的是“君之逆臣”。所以在谈到不讲任何原则和道义为国家尽忠,无条件听上级命令的思想不是儒家的道德,而是法家欺骗人民的道德观。

儒家、法家道德观的差异原因是国家体制发生了变化。孟子曾说过:“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这绝对不是理论上这么说的,而是在封建制度下确实如此。

在封建制度之下,土地属于家族所有,当时的社会型态是国家、家族、社会不分,君主或大夫是家族的代表,他们并没有专制性的权力。当年齐庄公淫大臣崔杼的夫人,被崔杼所杀。属下问晏子,要追随国君而死吗?晏子说:“君民者,岂以陵民?社稷是主。臣君者,岂为其口实,社稷是养。故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若为己死而为己亡,非其私昵,谁敢任之?”

晏子认为,国君是百姓的代表,要为社稷服务,君主为社稷亡,那么臣子要追随他而死,如果君主只是为了自己的私人事情而死,那么,只有君主豢养的私人亲昵才能为他而死。

在封建制之下,国家由许多家族共同体组成,儒家的思想建立在此种制度之上,所以强调孝、悌。

法家不一样,法家主张全国资源集中于君主一人之手,做到“利出一孔”,就是所有的利益出自君主一个管道,老百姓要想获得财富和地位,必须通过君主。因此,百姓必须忠君才有利益。秦国彻底贯彻法家思想,最终统一了全国,法国的思想也就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贯彻。

所谓的“三纲五常”、“三纲六纪”,是汉人搞出来的东西,其核心是“君为臣纲”,大家都要听君主的话,移孝作忠,忠于帝王。

儒家对人性的看法是人性善,这是与家族为主体的政治形态相适应的;法家对人性的看法是人性恶,这是与他主张君主控制一切的专制制度相适应的。家族成员之间,有着血缘亲情,自然温情脉脉。但如果人性善,怎么需要君主的严刑峻法来管控百姓呢?

儒家的人性善,是从家族社会得出的自然结论,这种善从家庭出发,扩充至全社会,这是儒家的理想。法家的人性恶,是从控制百姓的现实需要出发,把人求生存的需要夸大为必须管控的欲望。

邓先生认为,为了孝人可以做任何事,他举出了张君和梦鸽的例子。这两个例子太极端了,绝大多数的人,知道孝敬父母与为子女着想是有底线的。而且,儒家的孝也不是没有底线的。

孟子的弟子陶应问孟子,如果舜的父亲犯了罪,舜该怎么办?孟子说,舜会辞去天子之位,背着父亲逃到没人知道的海边,过着隐居的生活。陶应又问,如果司法官皋陶发现了舜的父亲,舜该怎么办?孟子说,舜只能流着眼泪看着皋陶把他的父亲抓走。

这说明,儒家的道德观念有着明确的底线,你可以为父亲隐瞒罪行,甚至可以辞去工作带父亲逃亡,但不能对抗法律。守法是道德的底线。


刘邦与项羽

造成中国人没有道德底线的恰恰是法家的思想和政治实践。法家靠暴力手段建立了君主专制制度,君主富有四海,而百姓身无立锥,这就树立了一个很好的示范。刘邦见秦始皇车骑之盛,说:“大丈夫当如此。”项羽对项梁说:“彼可取而代之。”陈盛、吴广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民间江湖流言说:“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等等这些语言,都是法家思想极好的反映。

法家人物在实现自己理想的过程中,不择手段,比如吴起杀妻求将,商鞅因宦官景监得见秦孝公、骗公子昂打败魏国,李斯害死同门韩非子、伙同赵高废扶苏、立胡亥,这些法家人物毫无道德底线的作为为中国人树立了榜样,只要达到目的,哪有什么底线?

法家还搞掉了儒家的天。儒家讲人性善,来源是天。《诗经》说,“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 老天生下百姓,有形体法则。人的天性就是喜欢美德。法家借用道家的道做为最高本源,但这个道不是道家的道了。道家的道给百姓自由,让百姓自为、自正、自富、自朴。而韩非子说:“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也。”道是是非的纲纪,所以君主可以掌握这个“纲纪”驾驭百姓。韩非子曲解道家,把老子搞成阴谋之学。不仅具有人格意义的天在韩非子这里消失不见,而且韩非子还把老子庸俗化、阴谋化了。

更可怕的是法家主张人性恶,恶到什么程度呢?老婆孩子都不能相信,父子之间也没有亲情,只剩下赤裸裸的利益。

法家建言君王利用人性恶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商鞅说:“人生而有好恶,故民可治也。人君不可以不审好恶。好恶者赏罚之本也。夫人情好爵禄而恶刑罚,人君设二者以御民之志,而立所欲焉。夫民力尽而爵随之,功立而赏随之,人君能使其民信于此如明日月,则兵无敌矣。”要利用人的好利之心达到控制百姓,天下无敌的目的。天下无敌,就可以一统天下,为所欲为。

当然,我不认为儒家思想可以解决中国当下的道德危机,我的观点在文章开头就说过了,人的道德意识、思想观念与社会制度的演变密不可分,制度对社会的主体道德观念有着支配性的作用。当国家垄断一切的制度建立,由权力支配一切,道德底线就亟亟可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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